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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幼仔系列之——火红色的熊孩子 ...


  •   斯塔克大厦成为了孩子们的乐园。

      确切来讲,是熊孩子的乐园。

      托尼觉得吧,他的人品也不差,近几年也算是做了很多慈善,拯救世界的次数也不少,而且自从他和贾维斯确立了一些关系之后,他勾搭妹子的次数都少了——但是为什么他就是总躺枪呢?!

      那个能把有灵魂天赋的物品变成小孩的粉尘,他是为什么会手一抖,就洒在了自己高跟鞋的跟上呢?!

      他本来还没有意识到自己把粉尘给撒了,但是第二天一觉醒来,发现床脚有一个身穿火红和黑色花纹的小孩,那个小孩长得还挺像幼年期的托尼·斯塔克,这也就是奇了,他揉揉眼睛,发现没有看错。

      当时差点吓尿。

      然后小孩微微一笑,就开口了:“尼嚎,托尼·斯塔克先生,我是你的高跟鞋的跟——不要怀疑为什么你是黑色的皮鞋而我却是一身的红色,因为内增高的垫子本身是红色的。”

      这时候,贾维斯还端进来一瓶牛奶,用他那全能的触手:“内增高,喝点牛奶吧。”

      ——内增高这三个字能当一个小孩的名字吗!!!

      那个小孩又是微微一笑:“贾维斯先生,我希望你是换了一个触手,现在递给我牛奶的并不是昨天放在斯塔克先生内·裤里的那一只。”

      贾维斯机械的声音清澈又纯洁:“放心,内增高,我有很多触手。”

      就算托尼是一个脸皮很厚,并且喜欢和别人谈情说爱说着说着就跑到床上或者不是床上的人,他也有点受不了了,因为参与这段对话的其中一人是贾维斯,而且贾维斯昨天用他的触手做的事情绝对不止那小孩说的那么点……还因为,参与对话的另一个人是一个小孩子,儿童,未成年人。

      带坏未成年人是不对的!!!

      于是托尼就下了床,然后他踩上他的鞋的时候,差点就摔得一个踉跄——卧槽这双鞋怎么了?!穿起来的感觉怎么这么奇怪?!

      “因为本来我是在鞋子里面的,而现在我变成人,就出来了。”内增高淡淡的说。

      “……好吧,那我就得换一双鞋子。”托尼说,他有种放弃治疗的感觉,啊,这个世界反正已经不会好起来了,那还不如放弃治疗,把希望留给还有救的人。

      然后,他就和那个小孩一起去吃饭了,小孩似乎已经洗漱过,并且也吃了几块小饼干垫肚子,贾维斯贴心的不让他空腹喝牛奶。他们下到餐厅,还没进去就听见一群大人和小孩的声音,唧唧喳喳的,吵得很,就好像是幼儿园开亲子运动会。

      火红色的,名字叫内增高的小孩也跑了进去,蹦蹦跳跳就如同真正的小孩一样。他一进去,就自我介绍说:“大家好!我叫内增高!”

      坏了——托尼想,我特么还想给他起个别的名字呢!!!

      托尼当然不是因为觉得这名字难听,他是纯粹不想让人知道他的穿内增高的事情。

      突然有点忐忑,自家的餐厅就在前面却不敢进。

      心塞塞的。

      然后,他感到他的肩膀被谁拍了一下,于是连滚带爬就进去了。本来托尼不至于被人拍了一下就这样,但是他今天换了鞋,换了一双不太常穿的鞋,感觉有点不适应,有种七厘米高跟鞋变成六厘米的悲伤感。

      “啊哈哈哈,托尼,你怎么这么弱啊?咦,怎么脸色苍白?难道没有睡好?”刚刚拍了他一巴掌的索尔爽朗的笑道,然后他又加了一句:“我怎么觉得你不仅脸白了,人也矮了?”

      ……人·也·矮·了!!!

      “因为基数少,所以少了一厘米就挺明显,”撑着脸看戏的洛基漫不经心地说:“他本来穿着七厘米的跟,现在变成六厘米了。”

      “哦哦,以他的基数来讲,确实一厘米也很明显啊。”索尔恍然大悟。

      ——恍然大悟个屁啊你没有听懂也不能为了讨弟弟欢心就胡咧咧啊!!!

      几个大人在这边如同乌眼鸡一样瞪来瞪去,那边小孩们也是一派的热闹。

      “我叫星盾!”“我叫铁臂!”“我我我,我叫魔杖!”“内增高你要不要吃小甜饼啊?”“我们去看电视吧!”“我们去玩一会电脑游戏吧!”

      乱七八糟的,托尼心想,自己小的时候似乎没有和同龄人这么胡扯过,没办法,那时候他们家已经是十分的高端大气上档次,见到的小孩也都是现在的蝙蝠侠那个等级的,本身都不是能吵闹的类型……

      追忆往昔,痛苦的回忆忘不了,熊孩子们见到自己,要么仇富要么吐槽身高。

      唉。

      根本无法一起愉快地玩耍。

      而索尔和洛基,以及旁边的美队和冬兵,寡妇姐和鹰眼,寇森和叉骨,都似乎回想起自己那遥远的童年。

      当然,美队和冬兵的童年比正常人要更加遥远一些,而索尔和洛基的比英国的历史可能还要长,分分钟追述到公元初。

      那时候你未娶我未嫁,天天过家家玩泥巴,把小姑娘气哭或者把小伙子打哭,他们的童年也许不太美好,但是也不算萧条,值得回忆的时候还是挺多。

      现在大家都成了成年人,值得回忆的东西就更多,每天做一些腻腻歪歪的事情也是挺美好的。

      然后,那边的一群熊孩子们,也就终于确立了今天的行程——

      “托尼!”内增高一路小跑,歪着头还卖着萌,跑过来就眨巴眨巴他可爱的大眼睛:“我们想去迪士尼玩!你带我们去迪士尼玩呗!”

      迪士尼,是一个奇怪的地方,对于情侣和小孩具有很大的影响力,似乎每个人的童年在迪士尼里都是金色的,似乎每个人都觉得在家后院做昆虫观察日记和在迪士尼做昆虫观察日记的感觉不一样,似乎每个人都在迪士尼里面对着自己漂亮可爱具有芭比娃娃公主风格的女朋友求婚,他们把戒指放在圣代里希望被女朋友吃出来,然后两人相视一笑温情弥漫整个世界,虽然现在已经有很多女孩子因为生吞了戒指的缘故只能去医院把这金属再取出来。

      托尼小时候高冷的很,对于这种小孩的地方没有什么想法,后来他就开始勾搭女性,但是他不会求婚也很少很有耐心的带人出去玩,所以迪士尼——他还真没去过。

      也不想去。

      于是他说:“小辣椒,好辣椒,帮我把孩子们带去迪士尼吧,我准许你请十天假,带薪的,你上次看上的那什么名牌衣服名牌鞋名牌包包我给你买一屋。”

      小辣椒说:“拜拜哒老板,我要去和维克多约会哒。”

      然后踩着她那显示出女性漂亮的脚趾的高跟鞋就嗒嗒嗒的走了。

      对的,小辣椒也有男朋友了,那个男人是一年前来斯塔克大厦工作的青年人,看起来十分纯良可靠,第一眼就拜倒在小辣椒的西装裙下,然后他用他的靠谱和贴心和高情商打动了女强人辣椒姐,现在两人已经是十分令人艳羡的一对。

      就连娜塔莎有的时候都会对鹰眼说,你看人家维克多多么乖巧,你看你笨的。

      当然鹰眼也是个贴心的好男人,只是维克多的情商确实高,虽然他是个普通的男人,没有任何超能力也没有什么雄才大略,但是他就是那种适合谈恋爱适合结婚适合共度一生的男人,和索尔啊埃里克啊这样的都不能比的。

      找个很厉害的笨男人或者很普通的贴心大暖男,这是两种感觉,也是两种生活,反正能幸福就好。

      “你可以和维克多去那什么迪士尼乐园约会!然后带着群熊孩子去!”托尼喊道:“还可以趁机观察那个男人会不会照顾孩子,能不能当个好爸爸!”

      “哦别说了!”小辣椒的声音已经渐渐听不清:“维克多喜欢孩子,喜欢照顾小孩,他还会去孤儿院做义工呢,那里的孩子都喜欢死他了!托尼你就自己的孩子自己带吧!!!”

      “但是这些都不是我孩子!!!”托尼犹自不能放弃。

      小辣椒已经走远了,她到了楼下,从窗户上看,能看到一个穿的很休闲的个子也挺普通长相也看不清的男人,然后他们就走了,连车都不开,现在这个年代男男女女不驱车就步行去约会,这是多么的浪漫啊。

      “唉……”托尼叹了一口气,然后看到那个火红色的破孩子还在眼巴巴的看着自己,黑亮黑亮的大眼睛好像都要流出眼泪了,他突然觉得心更累了。

      好吧,人生第一次迪士尼,走起。

      唉,也许,做出这种能把物品变成人的粉尘,本身也就是一个错误吧。

      餐厅里,一群熊孩子发出了快乐的欢呼,就和正在上学的小孩们得知明天学校要组织野餐的反应一样。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4章 幼仔系列之——火红色的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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