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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心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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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公子喜欢享受。
可惜眼下,他却觉得非常不好受。
李寻欢在赶车,叶开在认认真真地看那本《小窗幽记》,同处车厢的王公子懒洋洋地架着一双长腿,脸色远没有姿态来得悠闲。
不该啊,他王怜花,名动天下的洛阳公子,江湖中数一数二的大人物,又送上了奇书《怜花宝鉴》……这对师徒对他的态度,未免也太平淡了吧?
尤其是叶开,简直把王公子视为无物,偶尔看见了,也只给上冷冷的一瞥。
奇怪。
不过,奇怪的,往往也正是有趣的事情啊。
王怜花勾起嘴角,伸手揉了揉叶开的脑袋,故作不经意开了个话题:“你们师徒感情很好啊。”
叶开毫无反应。
“不过,相比李寻欢对你,似乎你更在意李寻欢呀。”
叶开抬眸,冷冷道:“你想干什么?”
“小孩,你又想干什么呢?”王怜花挑眉,笑得风流俊美,“世人称我一声千面公子,可我在你这个年纪,连你的一半善变都及不上……”
叶开瞪着王怜花。
王公子一看他的眼神就懂了,拖着调子长长地“哦”了一声,敷衍地说了句:“小孩子就是善变啊。”
这话是说给外面的李寻欢听的。
接下来他传音入密,问叶开:“乖孩子,你告诉我,山上那对叶氏夫妇是怎么调教你的?”
这孩子身上的确有太多迷了。
叶开凉凉地看了王怜花一眼,平静道:“天生如此。”
口气还是很平常,王怜花却在他眼中看到了一丝倨傲。这种倨傲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仿佛自打出娘胎就有了,对王公子而言绝不陌生。
他低低地笑了起来,以手掩面,言语间自有一番浑然天成的风流姿态。
“你不该是李寻欢的弟子,不该啊……”
明明就是为他王怜花打造的传人嘛。
叶开竟然也勾唇笑了笑,又转过去看那本书,淡淡道:“我只想做他的徒弟。”
王怜花冷笑。
徒弟?徒弟对师父是那个样子的?王怜花何等的眼力,心知这对师徒间的关系绝不会那么简单。
他难得在世上碰到一个同类,却也不是爱多管闲事的人。叶开这小子虽然生性同他一般倨傲冷漠,可他比他更能装,更能忍。
他愿意也可以,为了李寻欢,变成一个乖巧听话的好徒儿。
王怜花又摸了摸叶开的脑袋,向着外面努努嘴:“他知道你这样?”
叶开白他一眼:“我是个天才,我师父知道的。”
真够大言不惭的,竟然在绝世奇才王公子面前说这样的话。
不过就算王怜花再聪明,也没想到叶开的身体里装着一个早过了十八岁的灵魂。小孩毫无愧色地说自己是个天才,纵使是王怜花看上去,也的确像这么回事儿。
心里承认了,嘴巴上却不能饶过,王公子何时在小孩面前受过气,嘲道:“你要真是个天才,还会被人弄断经脉?”
气氛一凝。
叶开的眼中闪出一丝厉色。
王怜花忽然睁大了眼睛,聪明绝顶的脑袋极快地明白了过来。他做了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张大了嘴巴,又做了一个“哦”的口形。
他几乎是立刻,对脑海中冒出来的想法,用直觉判断为真相。
这孩子,比他想要得还要聪明得多。
也可怕得多。
恐怕没有自己的出现,过不了多久,叶开也会让李寻欢了解到移玉大法。
移玉大法,原本便需要修炼之人断尽全身经脉,最佳的时机正是五岁。这个时候的孩子堪堪能承受这种痛苦,武功亦是没有多少根基,重塑经脉再好不过。
而一旦叶开被废了经脉,便有了正大光明修炼移玉大法的理由。李寻欢就算不同意,权衡之后,也不得不做出妥协,到时叶开可以一边当着李寻欢的宝贝徒弟,一边名正言顺地拥有魔教的势力。
毕竟移玉大法只有魔教教主才能修炼。
他是故意让人废去经脉的。
王怜花对自己的推断极为自信,不过他现在好奇的是,叶开是怎么做到这一切的?在保全性命的同时,被仇敌恰好废了经脉,凭他一个五岁的孩子,根本不可能达成。
他手中必定有势力,也必定有信得过的手下。
王公子笑得愉悦而邪魅。
他开始有点同情与叶开作对的人了。
当然,他也顺带同情一把李寻欢。
叶开小脸皱起来,咬了咬雪白的牙齿,显然对眼前之人气得不行。他把书一扔,装作“受了王怜花言语攻击”的样子,推开车门,爬进了李寻欢的怀中。
自从两人都清楚彼此是重生的人后,李寻欢对叶开的言语,也就不感到特别奇怪了。十八岁的人,原本就有自己的想法,何况当初十八岁的叶开,早就在江湖混得风生水起了,因此他也没仔细去听方才车厢内的对话。
反而注意到,叶开气鼓鼓的样子,很是可爱。
李寻欢没多想,任由小孩在他怀里躺着,温声安抚道:“别跟世叔闹气,听话。”
他眼中的春水仍是温柔多情的。
叶开的心一下子平静了下来,他闷闷地点点头,把脑袋埋进李寻欢的天青色衣衫里。
做一个好徒儿已经被证实没用了呢。
他这辈子,绝不会再重走一遍愚蠢的老路,不管用多么卑劣的手段,也一定要让师父留在他的身边。
一辈子。
***
叶开的日常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原本赶路的日子,他可以整天和李寻欢腻在一起的,一天的任务,最多不过就是看点书,背上两段绕口的,出去像个探花郎教出来的弟子,也就得了。
现在则成了终日学习《怜花宝鉴》。
王公子兴致勃勃地当起了教书先生,一本小册子,由他一讲,被无限扩充,琴棋书画,天文地理,医药占卜,古今中外,竟是要一一娓娓道来。
李寻欢自问也是涉猎极广的人,却也不得不拜倒在王怜花的才气之下。
这位王公子的确如传言所说,无一不通,无一不精,是绝世罕见的通才。
叶开曾被江湖上有名的学士乐乐山称作才子,现在打着“天才”的幌子,到了王怜花面前,简直成了个呆子。
要在短时间内学完《莲花宝鉴》,谈何容易。
后来他也装不下去了,每天晚上睡前对着李寻欢,都是苦着张小脸。二十天下来,竟是瘦了一整圈。
王怜花同沈浪等人,约在了山东,李寻欢绕了路,也不急,终于在二十天后把王怜花送到了山东沿海。
王公子临走前,捏着叶开的嫩脸,邪恶地微笑:“叫师父。”
叶开被他磨走的脾气却又回来了一点,冷着脸不肯说。
“半路上遇见你们给我省了不少的时间,我和沈浪可是约在一个月后呢。” 王怜花气定神闲,拖着调子道,“我看你脑子没有多聪明,还要好多东西没教给你,叫我怎么放心得下……”
叶开咬牙,挤出两个字:“师、父。”
王公子通体舒畅,高高兴兴地应了一声,夸道:“好徒儿。”
李寻欢微笑着看两人折腾,暗自觉得,王怜花这师父,比他称职得多。于是下定决心,以后也要做个好师父,培养孩子从娃娃抓起。
不过眼下他还有一件事情尚未忘记,从怀中掏出已经写好的一封信,交给王怜花,诚恳而严肃道:“小侄有个朋友,年纪也不比叶开大多少,与沈大侠和世叔,都有些关系。”
王怜花接过信,皱眉。
“什么关系?”
李寻欢想起那个在冰雪中独自行走的少年,轻轻叹气。
“与生俱来的关系。”
王怜花把信收进怀中,李寻欢既然临走前才给他,自然是要让他和沈浪一起看这封信。不过他思维敏捷,很快已经想到一个人:“白飞飞?”
李寻欢苦笑:“此事颇为复杂,由前辈自己决定罢。”
王怜花点头,又蹂躏了一番叶开后,潇洒地与两人分道扬镳。
江湖的确有趣,可海外的仙岛,才是如今的他真正该去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