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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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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下毒誓,此仇不报非君子。
下面实行报仇的第一步,厚皮厚脸地登进高家的大门。逮住机会,救出黑皮,给他个下马威,让他尝尝被人欺负的滋味好不好受。
我撒谎说自己去学校住宿,便一个人偷偷来到高潭家。
哇!好气派啊!哪怕住在这儿一天,就算死掉了,也不会有遗憾的。
真是冤家路窄!一进门就碰到了那个害我跳水成落汤鸡的祸星。┯_┯呜呜,悲哉,悲哉也!
原来小耳大叔是高潭家的管家。他一看到是我,连忙不怀好意地向少爷挤眉弄眼。他们悄悄议论了好半天,最后他俩诡秘地一笑,拍手即合。这才过来和我交待:“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工作场所自有工作场所的礼数。你要千万记着……”
说教呢!正好趁此打个盹。
“咳咳咳……”,小耳管家示意提醒我,一脸的不高兴,继续说道:“乖豚豚是我家少爷的宝贝,你可不要伤害它,更不能逗它玩,因为它只属于我家少爷的。”
什么啊,我家的狗,连碰都不让碰。天底下有这样的道理吗?
看到黑皮不住地往我身上蹭,本打算不干的我霎时又有了决心,不达目的绝不罢休!不-碰-就-不-碰。我从心里不情愿地迸出这几个字。
打工生活正式开始啰!
首先,陪高潭少爷去宠物街上买宠物饰品。
“我自己去就可以了。”
“不行,你不知道该怎样打扮它!”
“我牵着它吧!”
“它是我的还是你的?”
哼!什么东西嘛!真是有福不会享!我正好休息一下。何乐而不为呢?
走着走着,古怪高潭突然冒出这样一句话:“我忘记带午餐了,你去给我买一份来。”
“那你们不见了,我该怎么找你们呢?”
“我转悠一会儿,就会回到原位置的。”
生怕他会耍我,可我还是恭恭敬敬地给他去买了。
他竟然站在原点没动!看来他还不算坏得要命!我对他稍微有些好感。
没想到——
“这是买的什么次货啊!”说完,随手一扔,“再去买一份来!”
“给你!”我气喘吁吁地跑过来,递到他手中。
“怎么这么辣啊!再去买一份来!”
“……”
“太没滋味了!重新买!”
“……”
“太咸了!重换!”
“……”
“太苦了!……”
“……”
“甜!……”
“……”
又累又渴的我再也没力气东奔西跑了,一口气瘫在街道旁的柏树下面。
哎哟!好痛!
不知哪个淘气鬼在树底下放了一根细针,直插入的屁股中。
看着高潭幸灾乐祸地哈哈大笑个不停,我气极了!
哼!不就是家中有几个臭钱,从小被惯成了公子哥吗?有什么了不起!你刚从娘胎里生出来时,是金光闪闪啊,还是卓尔不群啊?每个人的地位都是一样的。现在国家还都倡导人人平等。你竟敢这样使唤我?怎么说我也是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