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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命不能承受之重(上) ...

  •   随后几天,我跟方文琳天天出门,大多时间是在玩。到了第四天,通知她去面试的电话渐渐多起来,于是我也消停下来,一整天窝在巢里,看书看碟睡大觉,这种对旁人而言十分无聊的消遣,我却过得不亦乐乎。手机二十四小时开机,虽然有固定电话,但是以周诺言的一贯作风,那电话根本虚设。我最主要的目的并不是等他,而是等沈苏,我希望他能来个电话,起码问候一句,但是没有,实在失望透顶。
      我开始怀疑过往两年来的感情,还有沈苏,我是不是真的了解他?抑或,这个人,只是我的一个救赎。
      救赎!
      这是我最近吃喝玩乐的日子里,唯一用大脑思考的一个问题。不过我只是停留在是或不是的层面上,潜意识拒绝去深究,生命尚有不能承受之轻,可我害怕得出的结论会重到不能承受。
      每当我忍不住又胡思乱想的时候,我就赶紧去影碟机下的抽屉里翻找,那里有一堆碟片,是周诺言买的,好多我都没看过。这男人购物有个好习惯,他看什么顺眼就会毫不犹豫地买下,我十分欣赏他这个“好”毛病,因为他的大方豪爽,我受惠良多。
      这天,我睡到中午才起来,去浴室泡了个香薰澡,用浴巾抹干皮肤上的水渍后,随手抽了一套干净的床单裹在身上,跑到客厅窝在大沙发上开始每天第一碟。
      是部有趣的片子,叫《爱情呼叫转移》。后来我上网查了一下,发现这是新片,也就是说我不住这的时候,周诺言经常光临我的小屋。
      看到一半,方文琳回来。我问她面试的结果,她显然有些倦,但精神亢奋,因为她之前最看好的那家广告公司已经决定录用她。我听说过那公司,规模不大,但是名声在外,近年来全国几次瞩目的策划都出自它家手笔。
      方文琳开心死了,搂着我不停地说。她一向自律,我很少见她情绪失控,以前还担心她神经绷紧了要断,总是恬不知耻地拿自己做榜样劝她看开点,但几乎没有成效,她是典型不撞南墙不回头的人,就拿这次找实习的事来说,有意招她的单位多得数不清,可她全部回绝了,一门心思就想着她看上的那家。现在,她终于如愿以偿,我真替她高兴。随后她问我什么时候去单位报到,我说过完年,她点头刚说了声我也是,我的手机铃声就开始大作。
      我脸色微变,扑到桌面上抓过手机来看,上面显示的是周诺言的号码,这个瘟神,他终于想到我了。我叹了口气,还没接听就已经忙不迭哀悼这些日子来的美好时光即将离我远去。
      我接了,他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好听,但是也一如既往的冰冷。我留神再留神,总算从他波澜不惊的声线里听出一点端倪——他似乎心情不坏,真是好兆头!
      “碧玺,叫上你朋友,一起吃饭。”看来我的猜测是对的,他只有在不生气的情况下才会叫我碧玺,而不是何碧玺。
      “好。”我很干脆地答应他,谎言总是要被揭穿的,耍了他几天也够了。我一边听他说话,一边用手势暗示方文琳准备出门吃饭。等他报了个地方,我果断地抢在他前头挂机。
      方文琳好奇地问:“谁这么好请我们吃饭?”
      “周诺言,”我对上她投来疑惑的目光,顿觉头痛,大学四年,我对这个名字绝口不提,对与他相关的一切更是缄默,如今忽然把他从地下室放到阳光里,我一时不知该如何解释我跟他的关系。
      犹豫了许久,避重就轻地说:“我姐夫的大哥,一个有钱的外科医生。”
      “他为什么要请我吃饭?我不认识他。”
      “去了不就认识了,他精神空虚,对跟陌生人见面充满狂热。”
      “我对老男人不感兴趣。”
      “哈!”我失笑,“我保证你见到他之后绝不会有这样的想法。”
      “真的?”方文琳有了点兴致,但仍是持怀疑态度,她是个严谨的人,除非自己亲眼所见,不然她顶多给我百分之五十的信任度。
      ”比真金还真。”我跑去换衣服,把她就周诺言展开的一连串问题抛在脑后。反正她见到他就会知道了,我除了承认他一表人才外,再不愿费心美言,碍于他抚养了我七年的份上,我不想在外人面前抨击他。

      地点是一家高级西餐厅。
      周诺言见到方文琳,没有我预想中的失神和遭受戏弄的愤怒,反而带着淡淡的愉悦。他面容和蔼,微笑着与她握手,点菜布菜照顾得无微不至。
      我从方文琳的眼中看出惊喜,那样成熟沉静的人居然也有受宠若惊不知所措的时候。掉头冷冷地打量周诺言,今天他穿了一套宝蓝色休闲西服,面料质地剪裁做工无不精良,里面配一件月白色的衬衫,上面的纽扣形状是金色的镂空圆球。我觉得眼熟,很快就想起前两天在时尚杂志上看到过。我撇了撇嘴,现在的医生真是时髦阔气,一件衬衫足抵我在校两个月的生活费。
      也许我的目光过于放肆,周诺言扫了我一眼,目光落在我面前几乎未动的牛排上,“怎么?不合口味?”
      “不不,很好。”仓促地低头,端起盛着红酒的高脚杯,一个不小心,红酒溅了点在衣服上,我连忙扯掉餐巾站起来。
      “我去洗手间,失陪一下。”

      我在洗手间磨蹭良久,慢吞吞地整理衣物,慢吞吞地对着镜子端详自己的面孔,一女人从我身边经过,我嗅到一股烟味,脱口而出:“给我一根烟行么?”我猜她不会拒绝,果然她点点头,从包里掏出烟盒,抽了一根递给我。
      “有火么?”她一边问一边摸出打火机,为我点燃。
      “谢谢。”
      她推门出去,我干脆坐到洗脸台上,搭拉着两条长腿,悠哉地吐着烟圈。大学四年,我学会了抽烟,但是我没有烟瘾,抽不抽只看心情。忽然又想起沈苏,他简直是二十一世纪新好男人的典范,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网游不泡吧不跟我以外的女生单独逛街吃饭,他总是这样优质得让我自惭形秽。
      如果,当初他知道那份合约的存在,我敢肯定他一定不会开始和我交往,哪怕再喜欢,他也会放弃。方文琳从来都不看好我们这场恋爱,曾跟我说过以下一番话:“何碧玺,沈苏那样的男孩子家境优越,自视极高,是被父母姐姐当作无价宝捧在手心上宠出来的,这样的人最好就是找一个百分之一百完美的女生来匹配,可是何碧玺,你是么?”
      我不是,我当时很遗憾地说,我不是。尽管有自知自明,仍如飞蛾扑火,勇者无惧。
      这时,洗手间的门被拉开,一戴眼镜的女士走进来,看我的眼神如看不良少女。我赶紧跳下去,顺手把烟头熄灭,丢进旁边的废纸篓里。
      她打开水龙头洗手,说:“小姑娘,年纪轻轻抽烟可不好。”
      我还来不及回答,又有一人进来,是个高高瘦瘦的少女,打扮虽然前卫而成熟,但我敢肯定她的年纪一定没我大。她在我和那位女士之间扫了扫,然后定格在我身上,肆无忌惮地大叫:“何碧玺,你舅舅说如果你再不出去,就不用出去了。”
      我大窘,故作镇定地走出去,把门狠狠一摔,瞪着站在门口的绅士,凶巴巴地说:“从哪个土坑里冒出来的舅舅?我怎么不知道。”
      始作俑者冲我淡定微笑,一时间我心生恍惚,仿佛回到不堪回首的无知的少女时代。那时……我慌张地摇头,打消回忆的念头,我不可以去想,我是发过重誓不再跟十六岁纠缠不清的。
      “怎么舍得出来了?我以为你要在里面躲一辈子。”
      “我舅舅在等我,我怎么敢不出来?”我暗暗可惜,这么好看的男人偏生不是哑巴,如果他不会说话,我保不准自己不会再次爱上他。
      他居然又笑,瞬间却把脸板下来。我眨了眨眼睛,犹如目睹了一场最快速度的变脸。
      “何碧玺,你居然敢耍我?你知不知道后果很严重?”
      “你怎么知道的?”我肯定他不是今天见到方文琳才醒悟,他的耐性没有好到那个程度。我原以为可以欣赏他的气急败坏,不巧却看到他面对我最要好的同学彬彬有礼的美好一面,尽管我知道他在伪装,但我仍觉得冤,先入为主是一种可怕的定向思维,从此他在方文琳的心目中就定格成风度翩翩俊朗不凡温文有礼的绅士了,她又怎么能想象周诺言在我面前总是一副恶魔的嘴脸。
      “这还不简单?”他轻蔑地瞥了我一眼,“有钱没有办不到的事,这个世上有一种职业叫包打听。”
      我顿生悲哀,他的钱就是他最有利的武器,我没有钱,注定要像现在这样被他打击。叹了口气,从他身边经过,低声说:”回去吧,把我朋友一个人晾在那不好。”
      他突然出手,用力地握住我的手腕,我只好回头。
      “何碧玺,现在,该是你履行我们协议的时候了。”
      “随你。”
      我摔开他的手,快步走回西餐大厅。这个男人是不可理喻的,七年前是这样,七年后也不会有什么改变,我能做的就是在顺从的前提下,尽可能地保护自己,我还年轻,不想再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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