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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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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下午,我抽空会见了一下英俊潇洒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唐医生。双方在和谐融洽的氛围中对各自的近况进行了亲切友好的会谈,并在乐此不疲的吐槽中进行了深入交流。
“我下个月要休假了,你要不要跟我出去玩玩?”唐彦听说我无聊得要长霉,颇有诚意地提议。
我顿时来了精神,双眼放光地问道:“好啊好啊!去哪玩?”
“去澳洲吧!那里空气好,我在那边还有几个朋友。”唐彦不假思索地说。
“太好了,我正好顺便看望一下我的高中同学,那咱们两一起去吧!”我激动万分,闲了这么久,终于找到事做了,真好!我差点泪流满面。
“不过你先别告诉我妈,要是让她知道我跟你一块出去,指不定又怎么想呢!”我一想到老太太那点小心思就犯憷。
唐彦笑了笑,没有说话,算是默认。
收拾好行囊,我就要远行。对于我出国旅游这件事,妈妈一直持放任自流的态度,她知道我从小独立,一定能照顾好自己,加上这次还有人同行,更加不用担心。只是若是她知道我是和唐彦一起出游,一定会喜上眉梢喜不自禁。只可惜,唐大医生跟我的态度一样,都对我妈想撮合我俩的想法没有半分兴趣。
唐彦是长相俊美、工作稳定、性格温和、前途无量没错,但这样的男人谁都想要,我自问没有那个能力在他身边竖起一道围墙,杜绝一切他出轨或者引诱他出轨的因素。就像我虽然暗恋小开,却也没那个胆子顶住众多爱慕的眼神冒天下之大不韪地说出来。我吵架虽有气势,其实不过是外强中干,懦弱的要命,决计不会为自己找麻烦。
到澳大利亚的第四天,唐彦说他要去见两个朋友,希望我能当他的女伴。
“女伴?”我一手指着自己,有些诧异。我怎么不知道这年头见朋友还要带女伴?我果然是脱离人间太久了么?念及此,一股悲怆感油然而生。
“那我要穿礼服么?”印象中需要携带女伴出席的应该都是很高级的场合。
“就是和朋友一起去吃个饭。穿条漂亮点的裙子就行了!”唐彦说着,又加了句,“越漂亮越好!”
他这番话简直答非所问,说了半天等于什么都没说。
为了保险,我穿了一条小黑裙,唐医生甫一看到看条裙子,就皱了皱眉头,毫不留情地说:“又不是去参加葬礼,太难看了!你昨天不是买了条蓝色的裙子吗?就穿那条好了。”
“哦!”我低低地应到,心里有些不爽,但还是乖乖地去换衣服。但偏偏唐彦还不肯放过我,追在我后边揶揄道:
“颖娉啊,这段时间没见你,怎么连穿衣打扮都不会了?在这样下去,你的终身大事堪忧啊!”
“你去死!”我回头,恶狠狠地说,“明明就是你自己说得含糊不清!”
唐彦呵呵呵地傻笑着,我没好气地白他一眼,回了房间。
磨磨蹭蹭一个多小时,总算是准备妥当。出国之前没想到会出席什么重大的场合,所以也没什么准备,反正身上这条蓝裙子也是小家碧玉型的,搭条细细的铂金链子就够了。可是等我和唐彦一起赶到约好的餐厅,见到他的朋友时,我才明白唐彦让我打扮得越漂亮越好的深意。
对方也是一男一女,男人叫秦阳,女人叫徐晓曼。从唐彦见到他们的第一眼看是,我就觉得气氛有些诡异。瞧唐彦那副电冰箱上身冷若冰霜的样子,哪里有故友重逢的感觉嘛!秦阳比唐彦高出半个头,身材健壮,浑身上下仿佛都被打上了“男人味”的标签,那套质地良好、剪裁出色的西装更是将他整个人衬得……啧啧啧,简直是人间极品。再看看秦阳身边的徐晓曼,一身红色深V礼服裙,勾勒出令人喷血的身材,双耳和食指上硕大的钻石饰品更是晃得我眼瞎。这两个人站在一起,颇有一种让我直呼“皇上吉祥”、“娘娘吉祥”的气势。
徐晓曼伸出手来,笑意盈盈地向唐彦问好,唐医生却只是冷笑一声,别过脸去。没办法,我这个不知情的女伴只好在这尴尬的气氛中握住了她的玉手。
“唐彦,这么多年过去,你还是这么直爽!”
徐晓曼开口一笑,性感慵懒的嗓音让我的鸡皮疙瘩从颈椎一路起到了尾椎。
有奸情!!我恍然大悟,原来唐彦说的“女伴”不只是“女伴”,还是女朋友!他是带我出来示威的!唐彦与徐晓曼,一定有一段难以割舍不为外人道的过去!时隔多年,徐晓曼另攀高枝,而唐彦则念念不忘,所以他不甘心,要借我来刺激对方!
只是……我仔细看了看秦阳,又瞅瞅唐彦,瞄了瞄徐晓曼,再回看自己,最后痛心疾首地摇摇头。我比不上徐晓曼也就算了,偏偏唐彦这个妖孽还比秦阳逊色几分!残酷的现实证明,我们这种弱势组合只会让徐晓曼更加洋洋得意,起不到一丁点的打击作用。我哀怨地看了唐彦一眼,有些怨念他总是将这么重要艰难的任务交给我。
哎,罢了,既然外表不给力,咱们就只能秀“恩爱”了!
一顿饭吃得我颇累,扮温柔装体贴也是项技术活。为了给唐彦同志长脸,我就不能放开胆子大快朵颐,因此这顿饭吃的虽久,但我却并没有吃饱。看着对面那两个镇定自若,气定神闲的男女,我气不打一处来。有肉吃就不要吧唧嘴,找到了这么好的对象还要在前男友面前炫耀一番,这是怎样一种锲而不舍荡气回肠的精神——病啊!
吃过晚饭,我们与徐晓曼秦阳在餐厅门口告别。等对方走远了,我加快脚步挡在唐彦面前。
“怎么了?”唐彦问。
“我没吃饱,咱们看哪有麦当劳,再去补一顿吧!”我多委屈啊,饭都没吃饱。
唐彦笑出声来,伸出手揉乱了我的头发,眼睛一闪一闪。他长臂一探揽过我的肩膀,带我向前走去。
大哥,用不用这么亲密呀?我暗想。
“你和徐晓曼以前是一对?”我忍了很久,还是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心。
“为什么这么说?”唐彦反问。
“不然你干嘛拉我去吃饭,不就是想让我刺激一下她吗?”我好歹也是当红写手,这种狗血情节不知道在小说里出现过多少次,难道连这个都想不出来?他也未免太小瞧我了!
谁知唐彦长叹一声,一脸怜悯地看着我:“聂颖娉,有自信是件好事,但盲目的自信就是自欺欺人了!”
我瞪着眼,怪叫一声,张牙舞爪地向他扑过去,他闪躲了一会就停下来,任我踢咬捶打。
闹了半天,他突然捉住我的手,真挚地看着我的眼睛,眼底突然涌出一股不可见底的愁雾。
“颖娉,这世上真的有那么些人是你可以去爱却不能与之共度一生的……”
“嗯?”我有些呆滞,唐医生这又是唱得哪出?
他的嗓音透过夜色,低低地传来:
“所以我只能让自己忘记,然后去找那些能够去爱,又能够陪在我身边的人。”
任由他抓着我的手,我想我也许能够懂得他此刻的心情。
“你说,我是不是很懦弱?”
我看着他的眼睛,长长的睫毛耷拉下来,在他眼睑下方投下一片阴影,细碎的刘海被微风轻轻吹起,那样精致的五官,染上了淡淡的哀愁。这是他第一次在我面前没有嬉皮笑脸,第一次将自己的心事摊开来。
“不是懦弱,只是人天生的软弱,让我们不能无所顾忌,一往无前。”
我懂的,世人都只看到王子为了公主翻山越岭、披荆斩棘,刀山火海,却不知道公主为了等待王子的救赎经历了怎样的困苦和寂寞。如果没有如铁的信心,公主早就和小矮人在一起了,哪里又能和王子一起步入婚姻殿堂?没有双方的努力,所有童话的HAPPY ENDING都不可能出现。如我如他,可能都不是那么勇敢的人,所以只要有一点点幸福,就能知足,至于刻骨铭心或至死不渝,那是我们消受不起的福分。
南半球的海风彻底吹散了我的那点小心思,站在大堡礁的沙滩上,看着蓝天碧海银沙,一种酣畅淋漓的感觉从脚底挟带着凉意蔓延上来,直达心房。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在这咸腥的空气中,神马爱恨情仇,神马暧昧愁思,都是浮云。自然中有那么美的东西令人着迷,爱情,只不过是其中一种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