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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 9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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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早,鬼鬼嘴里叼着包子闭着一只眼出门去了,昨天没有去保镖,她耿耿于怀,今天什么也不做,也非要先补上不可。
稍后我们也出了门,门口站着番薯,见我们出来,比昨晚要好些,虽然还是不敢正眼看小初,但没有那么腼腆,上前道:“刚才鬼鬼拍门把渐离拉走,说去保镖了,叫我跟你们先去,一会儿再去替换…”
小初掩着口打了个呵欠,懒洋洋地道:“不错,看来我们今天的收入会大大提高了…”
“身外之物何需斤斤计较…”却是跟在后面的墨骨,抒情式地咏叹。
“有钱身住豪宅,无钱当街吃风,这个中的滋味分别,问问咱们的番薯大爷就知道了…”
见小初指他,当街卖番薯忙不迭地点头,小声道:“叫我番薯就可以了,其实我只是看着面老…”
由得他们扯,我只疾步而行,自见过洛凌颜,仿佛剑指额头,虽未斩下,却是莫名的压力紧迫,重生的起点悬殊决定了很长时间内我只能默默凝望某些人的背影,我只能低头俯首,却不知道何时才能抬头横目。
也许是没有希望的吧?他,她,他的兄弟,她的姐妹,他们的部众,我只是一个人,在我身边的这些人又可是能指望的助力?
压下心底的忧疑和叹息,若我自己先没有信心,那么一切都是休提,再输一次,我将再没有力气从土中爬出。
街上残留雨过的水洼,偶然不小心被人踏到,也有调皮的故意去踩,溅起一片泥浆,惹来一阵笑骂。长安,永远是天下最有活力的城市。
而皇宫,也依然人群熙攘。渐离被鬼鬼拖去保镖,我们的阵型便少了一人,所以出发前又不得不再招揽一个人手。
不过似乎还是一行五人吧,那童身白发的墨骨一直跟着居然还没有离去。微微诧异,昨日便知这墨骨实力正如她自己所言,稀松之极,是断不能随我们一起行动的。而只爱八卦不爱修炼,完全属于没前途的那种,目下,一切草草,可养不得那许多吃闲饭的。
见我注目,紧了紧裹着瘦小身躯的巨大斗篷,墨骨略有点不自然地道:“我会另找一个队伍,不过晚上我会按时回来吃饭的…”
见她说话时和小初眉来眼去地交流,我自然转移了注视对象,小初却躲开我的目光,吞吞吐吐地道:“反正小骨吃的也不多,多个人也就添双筷子…”
小骨?!什么时候她们的交情突飞猛进到这个地步?
“这个问题你最后先跟鬼鬼沟通一下,你这个小骨可不象身上有三两银子的人…”略一思忖,我便放弃了探究的打算,反正鬼鬼管帐,而从钱的角度讨论,是最能说服人的要素。人可以先调教,如果确实没用的话,过几天再想办法丢掉好了。
小初做出忍痛的表情:“鬼鬼那边绝没有问题,大不了,大不了,大不了我少买两套化妆品…”这在小初可真是了不得的牺牲了,我倒没想到她有这么看重这个墨骨,看来暂时随她们去是明智的做法。
墨骨的眼圈红了起来:“小初…”
“小骨…”
若由得两人继续,不知道还要上演什么洒泪喷血的场面。
“既然决定就别再浪费大家时间了,今天鬼鬼没来,小初你负责招收两个队员,我们拣选的余地不多,也寻不到顶儿尖的,实力过得去就成…至于墨骨,”微一沉吟,还是决定将话说得重一点儿,这两个人,平素轻狂也罢了,若一直这个性子,我可受不得,“去寻找合适你自己的队伍,不管你是为了什么非要跟我们一道,今天晚上我就要看到你的进步,一周后要达到我们目前的水准,再考虑给你特训和我们一起活动。如果你做不到,小初的面子便到此为止了…”
“小初你别吐舌头,我知道你喜欢睡觉,但现下最好给我打起精神来,有些事不是只说就可以,若叫我失望,代价可不低…”
“哦,你会给我惩罚吗?要不要我准备道具,皮鞭、蜡烛、还是…你喜欢什么?…”陷入兴奋状态的小初终于发觉我越来越不善的目光,“啊也,开动吧,我现在充满了斗志…招收卖力打手,极品帅哥啦…”
一扫在旁发呆的墨骨,还好她不是迟钝到无可救药,立刻道:“我,我去找队伍了…”拔腿向不远处一个立着“大雁塔一日游”的牌子冲去。
狸狸忽道:“我也去附近转转,看看有什么队伍吧。”
看一眼她,点点头,双盘丝的队伍从来都会叫其他人心生疑虑,虽不知道狸狸是否清楚这一点,我也没想过抛开她行动,她在我心中也并非累赘,团队间的默契比生拼硬凑更重要,而随着磨合,效率也不会差到哪儿去。同样身为盘丝的我,歧视同门不如先歧视自己吧。
但狸狸主动提出又是另外一回事,也许她是想自由活动一下吧,毕竟从山上下来,就一直跟我在一起,除了城门口一战,半分主动表现也没有,她怕是也觉得气闷了吧。
狸狸对我笑一笑,转身挤进人群,望着她的背影,我忽然心中颤栗,旋即压下,留她在身边又如何?随她去吧,一切都是她的选择。只要,只要别妨碍到我就好。
番薯跟我站在墙边看小初喊一声双眼游走寻找目标,欲言又止。
“你有话说?”
“那个,只是小初出力不好吧,要不,我,我也去帮忙?”
“你嗓门很大吗?”
番薯不明白我的用意,老老实实地道:“还可以?”
“那你先前在皇宫前喊过吗?效果如何?”
不看番薯的脸色,我也知道境况如何?若非,他怎会到几乎潦落街头的地步?想是卖身也没人要他那身老牛皮。
“第一,既然小初在做,我们一个队伍,一个声音就够了,不需要七嘴八舌;第二,如果你自问不能比做的那个人做得更好,那就老实放手…鬼鬼好动爱闹,活力外放,又习惯跟人打教导,她在,自然是第一人选。她不在,小初虽然寻常懒散做派,真做事却颇有眼风,本身又是柔媚可喜…各人有各人的用处,若想出力,以后少不得你的…”一边说,隐约盘旋在我心中的念头渐渐清晰起来,老牛的位置我也定好了,浮起笑意,想做吗?事情可多的是呢。
“离、离离小姐…”
小姐?几乎没为这个称呼而失笑,这老牛真真算是极其罕见的那等拘谨人了,世道张扬,礼多废弛,就算是初次相见,也是直呼姓名无所顾忌,若是熟识,更是不拘礼节,多声声谢谢都叫人觉得生分了。偏这番薯,若单论今生,在诸人中,也算是年纪最长的,却口口声声小初姐、渐离贤弟,听去只觉怪异莫名。
他倒也识趣,不曾对我这般套近乎,但一声“小姐”也叫我毛骨悚然。
“我,我不大会说话,人也木讷,能出什么力呢,能帮到大家什么呢?…”越到后来声音已是越小。
居然能说出这番话,便也不算木到家。虽然灌与和拍头脚动的伶俐人交往,省心省力,不喜欢为人之师,但朽木与璞玉,遇到后者还是更好些。目下多说也无益,只淡淡提点:“天生一人,必有用途,何必妄自菲薄。我们也都是穷人,开不起慈善院,若你真一味这么想,你和墨骨一道去做风雅的流浪诗人我们也不拦着。”
“我,我不会弹唱的。”
放弃,希望他以后对玩笑能做出比较正常的反应而不是这样象回应一个冷笑话,不过看他脸色放松,应该是听懂了。
“离离小姐…”
微蹙眉,小初那边真这般不顺利吗?这边没话找话没完没了了?不过毕竟认识不久,未来还有大把的日子相处,倒不好冷落了他。
“您一定出身好,见识广,和寻常人不同,刚开始,我都不敢和您搭话…”
听一句,心中一凛,莫不又是旁敲侧击探问我过去的人?听完方觉释然,只是这番薯老实有余,若按我心中给他安排的位置,老这般畏缩放不开可不成。
正待开言,已见小初领了两个人过来,脸上却是开心又为难的模样。
还未近前,已经一叠声道:“哎呀,招个人真为难,又要身手好又要长得周正…”
倒,难怪这般耽误,摇头苦笑,加上墨骨,连同鬼鬼,都是明显的美型倾向者。鬼鬼还懂得金钱至上,小初就真是没救了。不过她倒还记得将实力过得去放在前面,若真只看外表,挑几个中看不中用的过来,我当下拉下脸就要走。
小初显然看出我的心思,嗔怪地丢个眼神,似是在说我办事你还不放心么?
罢了,帅哥总是比丑男赏心悦目些。打量她身后两人,一个剑眉星目,英气勃勃,卖相上佳,更难得神色间没有寻常这般年龄的浮滑,反透着冷峻,隐然有未来高手的架势。
另一个白衣黑发,手中折扇轻摇,容颜也只说的上普通俊秀,一双眼睛却是清深如潭,微一流转,便觉整个人都夺目起来。但幽深中却仿佛混杂着什么旁的东西,又给人一点看不透的感觉。
心中微生戒备,这样的人,虽然目下实力低微,但发展起来,未可预知。这等人栽培起来能堪大用,却难以驾御,等闲人无法令其信服。
微微一笑,小初的眼力的确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