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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记得 我们原来是 ...

  •   第二章记得

      你也许不会记得昨天天气预报里播报的准确温度,却记得昨日的艳阳;你也许不会记得自己在哪一年那一天第一次走进幼儿园,却记得童年放学时必经的那个路口;你也许不会记得一个人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走近你,却记得,他在靠近你时,给你的温暖。

      正常人看待我和林灏的关系,一定都会得出一个结论—林灏是经历久久八十一难追到我,所以我格外的“虐待”他。
      而事实却是,高一时那个懵懵懂懂的我辛苦的暗恋了这家伙整整一年,所以他现在正在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来“赎罪”。
      高一时我和林灏是同班同学,他坐在我后面。一开始这个人话颇多,我话少。他总是以自己是男生这个理由帮我干这个干那个。不经人事的我哪受得了此般诱惑,不出一个月就缴械投降,喜欢上了他。
      喜欢上了这家伙后才知道,他是有喜欢的人的,是他的初中同学。
      如果感情是能被控制的话,这个世界一定会变成一个无法想象的另一个摸样。

      明明知道他喜欢着别人,却还是坚持着暗恋这个举动。听着他和自己喜欢的女生聊电话,我多次抑制住想上去把电话线剪了的冲动。
      无奈,却又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
      那个时候,自己是自卑而又渺小的。
      他笑着和同学一起去球场打球,他表情认真的组织同学搬桌子,他眉头微紧的思考数学题,他偶尔把手撑在桌子上淡淡的发呆……而我,只能做一个旁观者。
      也是在那个时候迷上了张爱玲,在决绝的爱情观的影响下,我决定表白。
      结果当然是,
      被拒绝了。

      然后我开始了和男生勾肩搭背厮混的日子。也是从那开始,我和陈志南,吴家日等一众“闺蜜”熟了起来。把自己最深的想法藏起来,用兄弟的姿态应对外界,是最好的防御与自我保护。
      只是,他似乎看不出我的不同,和我渐渐疏远。
      只是,他有时也会无意扫过我的目光,然后再刻意避开。
      我以为,这样,就是结果。

      直到分班后,他站在我们班的门口要我和他一起放学;直到清明节,他在电影院捂住因为害怕而侧过脸的我的眼睛;直到某个午后,他牵起我的手。
      一切都不在我的计划内,悄然发生了。

      只是,作为家族十一个孩子里最小的那个,低头于人从来都不可能维持太久。和林灏在一起没多久,我的火爆脾气和任性的性格就暴露的一干二净。
      不过还好,或者应该是万幸,他仿佛在这之前就已经料到了一般,适应得得心应手。
      后来问他为什么,他说,我不能在还没理清楚和别人的关系的时候,对你说我喜欢你。
      他说,我这个人体健肉厚,不怕你的花拳绣腿。
      他说,我怕如果再放掉你,你会,嫁不出去。

      当然最后一个理由换来了我一个爆栗,不过我还是忍不住牵了牵嘴角。

      还没和林灏建立明确的革命关系前,他们班的老师为了鞭策这个英语极烂的家伙,让他当了英语课代表。每天早上这家伙操着一口原味的伦敦郊区音,拿着课本带着全班早读。这在我看来是极为讽刺的一件事,为此笑了他好久。每次我去他们班找他时,都能看见他拿着笔对着英语练习报痛苦的发呆,然后转头看到窗外的我,微微一笑,拉开窗户,从教室里跳出来,把报纸一下子递给我。
      我总是在这个瞬间觉得,一种被依赖的幸福感。
      然后就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在那一瞬间会鬼迷心窍的接过报纸,给自己多添了一份作业。
      现在想想,这家伙已经好久都没找过我帮他写英语作业了。
      至于原因,是一个提起来就让人上火的事情。

      身形如牛,壮硕体健,无所不能,体育满分。
      这些形容词拼凑在一起,完全就可以作为小说的男主角的描写。
      而只是,这是用来形容一个女生的。

      而这样一个身形健硕的女生,用一种让人上火的娇羞心态,默默的喜欢着同样身形健硕的林灏。
      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方壮女一直苦恋林灏,并且在得知我们在一起后并没有打消这种暗恋的情愫。爱慕的眼神从未收敛,并且楚楚可怜的和林灏说希望和他保持朋友的关系。
      一个正常朋友会对朋友说希望保持朋友的关系?!
      所以,每当我看见这个,嗯,怎么说,略微健壮的少女时,心里都会悠然而出一种给你几拳的想法。
      “就你那螳螂腿,打不过她的。”林灏经常试图劝阻我这种行为。
      “那我就只好拿你作为殴打对象了!”
      “嗯,来吧,我不还手。”这家伙双手环胸一脸轻松,然后在我伸出手的时候把我拉进怀里趁机行大逆不道之事。
      “好吧好吧,”后来我缴械投降,“不过你和她要保持距离,坚决遵守致一高中男女生交往条例!”
      他揉了揉我的刘海,“知道,不过她和我都是英语课代表,有时候一起去办公室也很正常噢。”
      “怪不得你最近都不用我帮你写英语作业了!原来是有人倾情奉献啊!”我一挑眉,横了他一眼。
      “同为科代表,正常交流也得有啊,我总不能一直劳烦夫人帮我写作业啊,传出去多损我名声……”林灏笑了笑道。
      我捏捏他的脸,“夫人我就信你,要是敢纳妾直接这样。”边说边做了个手起刀落的动作。

      小心眼,爱吃醋。不想给男生这样的印象。
      至少不想,表现的那么那么明显。
      虽然我的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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