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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初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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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诶,怎么又是一头没角的,”我懊恼的拨弄着第九百一十一头长着球形脑袋的无角两腿鹿,“真该砍死那个告诉我这里有鹿的酒店老板,竟然不说清楚这里的鹿都是没角的。”
我这么辛辛苦苦的打鹿,其实就是为了鹿角,因为有人告诉我鹿角可以做弹弓,而我恰恰要一个弹弓。当后来有人告诉我凡是开叉的东西都能做弹弓时,这个人和那个告诉我鹿角可以做弹弓的人都被我做成了弹弓。
“黄天啊!做一副弹弓真的这么难吗!”我按近来最流行的“张角吁天录”的调哼起来,然后很不高高兴兴的准备回家。
现在是中平六年元月,虽然五年前那场声势浩大的黄巾起义早已随着张角的离世成为了过眼烟云,但张角传下来的东西还是很多人追捧的。
如,我非常喜欢的“张角吁天录”;又如眼前这位兄弟扎在头上的黄巾……
“兄弟,泥死滴好惨啊!额的思蜀兄弟啊……”一个头扎黄巾的大汉,趴在刚被我打死的无角两腿鹿身上痛哭起来,边哭手还边在无角两腿鹿衣服口袋里乱摸,“额错咧,额真滴错咧,额刚一开始就不该参加黄巾军,额不参加黄巾军,就不会让额去照顾天公将军,额不去照顾天公将军,就不会让额去给天公将军煎药,额不去给天公将军煎药,就不会不小心把巴豆加到天公将军药里,额要不不小心把巴豆加到天公将军药里,天公将军就不会喝完药拉肚子,天公将军要是不喝完药拉肚子,天公将军就不会死,天公将军不死,额们造反就不会失败,额们造反要不失败,额们就不会沦落到这个伤心滴地方,额们不沦落到这个伤心滴地方,就不会打劫为生,额们要是不以打劫为生,泥就不会被这个杀千刀滴杀了,泥要不被这个杀千刀……疑?这个杀千刀滴呢?”大汉抬起头,惊讶得发现除了天上一会飞成B字形,一会飞成T字形的大雁外,就只剩下他自己这个活物了。
早在大汉出现的时候,我就聪明的找了个地方把自己藏了起来。虽然我拥有名士的头衔,但在我眼里能称的上是对手的人,除了传说中的天材辩手——舒县周公谨就再无旁人了。所以对付这种人,我真是懒得摆事实、讲道理的浪费口水,动动脚趾头也知道对方会说什么。
摆事实——反正自从去年我老婆跟人跑了后,也就没什么可怕!
讲道理——我上有老下有小,一家八口等吃饭!
切!一点新鲜台词也没有!
自从上次我遇见白玉堂这个软饭男,被他抱着他家小强唇红齿白如弱柳迎风不堪重击孤苦无助痛哭流涕的小受样深深震撼了一把心灵,结果被人狠狠的讹了一笔,自己反到沦落成唇红齿白如弱柳迎风不堪重击孤苦无助痛哭流涕的弱小女子,还是没人同情的那种后,我就变得铁石心肠、再也不管任何人的死活了。
退一万步说,就算是想行骗讹钱,虽然不说找个白玉堂那样样子俊美的,但也不要找这样虽说有利于减肥事业、却会影响大汉国貌的人。
长得好看点,也许我会上上当。但是长得这丑……
哪怕是这怪鹿的样子看上去确实蛮熟悉的,的确像是一种很常见的生物,虽然仔细想想也许能想得起来,但我从没有难为自己的习惯,更不用说是为了丑男难为自己了。再说了,按照这身黄皮——肯定是鹿,虽说皮质差点。
“还是家里舒服啊!”我往冒烟的嗓子里灌了一点酒,虽然我很想喝清水,但按照我十五年的人生经历看,这个世界上只存在酒和药这两种可以喝的液体,相较于药,我只好选择不太苦的酒了。
对于从小在洛阳这个繁华大都市长大的我来说,晋阳这个地方我是一点也不喜欢的。穷山恶水的地方,整年整年也望不上个青山绿水,满眼都是旱裂的秃秃黄土坡子,一起风就是漫天沙尘。正应了那句歌词,“你是风儿我是沙,缠缠绵绵到天涯。”
我拿出黄历开始做记录,“任务:找酒店老板算帐;期限:90天。”
一般来说,我不论什么事都会在黄历上做记录,因为我素来重视计划,伟人曾说:“计划就是总结,屁股就是脑袋。”又有诗为证:“想过就是说过,说过就是做过,做过就是做到,做到就是最好。”写计划的另一个好处是传令兵们会随时注意黄历并提醒我时间,对于我这样一个私务繁忙应酬不断的高官子女来说,还是非常必要的。
打点好一切,我终于可以在自己家里休息一会儿了,只可惜除了那个经常从异空间出现的小正太,偌大的一个家里只有我一个人。
其实以前家里还是很热闹的,这事要从三个月前说起。那天,父亲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顶帽子,说是要给我行冠礼。
虽说我从小就上得了房梁,下得了澡塘,一直被当男孩子养,但这人生大事还是要按女孩子办的吧。我才不要行什么冠礼,我想行的及笄礼,但父亲说,这个世界从来没有什么及笄礼,无论男女都行冠礼,你爱要不要。
我鄙视这个世界,我唾弃这个社会。很多年后,当我成为高高在上的长公主时,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鼓捣我的弟弟下了一条法律——“从今而后,弃女子冠礼,改为及笄之礼!”
就算没有及笄礼,我也不想要这破帽子,我要一个簪子,不名贵的不要。可是,最终我还是没得到我想要的,因为父亲跑遍了所有的商店也没买到簪子,我也就只好很不甘心的行了冠礼。
也许就是这件小事,在我心中留下了女性觉醒的种子。
冠礼以后,刚当上西园新军典军校尉的父亲就没回过家,偶尔在城里遇上也是匆匆交谈几句,父亲总是有很多公事要忙。而母亲则带着她的私房钱去了异空间,不再回来。
本来,我还期待着在家里养个百把俊美少年,可人市上卖的个个都长得歪瓜劣枣的,不是头顶饭锅就是肩搭尿布,实在让我提不起兴致。再加上家里来的客人又都是从不敲门的,万一撞见什么就不好办了。于是,大好青春的我就只好一人独守空闺了。
最后,我只好本着“受恩忘掉,睚眦必报”的人生信条,开始在大汉广袤的国土上进行四处游荡的游侠生活。
为了生活,我偶尔也会去当地的酒馆里接一些零工来干,比如收拾吃霸王餐不给钱的小混混、在市场闹事的小混混、价值一本墨子的杀父仇人、打败后可以武力+2的□□什么的,偶尔我也心血来潮的去长沙西、洛阳北之类的地方找传说中的宝藏,却总是一无所获。
直到一个月前的一天,我来到了这个传说中“穷山恶水出土匪”的晋阳城才知道,晋阳不但土匪特别凶悍,连帅哥也帅得特别凶悍。
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布布!”我冲着一脸不耐烦喝酒的佳人甜美的微笑着,同时小心自己口中丰富的分泌物千万不要不小心流出来,否则不但会影响自己的形象,最重要的还是会唐突了佳人。虽然佳人不可唐突,但如果不会人产生唐突的念头,也算不上是什么佳人了。虽然我心中已经将佳人狠狠的扑在床上唐突了无数次了。
毕竟——春,不是叫出来的,是真刀真枪干出来的!
“不要乱讲!”佳人拧着眉,第NN次无奈纠正我称呼上的错误,“你可以叫我吕大哥,或者是奉先大哥。”
“不要!”我的大脑自动选择性无视掉佳人拧成中国结的眉毛,“你可以选择让我叫你布布,或者小布,或者小布布,或者小小布。”
如果你能让我叫你亲爱的小亲亲就更好了。
当然,最后那句话也就只能脑中里自己YY两下了。别看偶家佳人表面虽然是个天天和文书打交道的文官,但实际上却是文武双全,武艺出众,而且是嫉恶如仇,该出手时就出手,能出手就决不出口。
我和佳人第一次见面时,佳人就用他超级无敌华丽兼美型的身手赏了我一个俗称“爽到死”的过肩摔。
那时我刚刚搬家到晋阳,人生地不熟,口袋里连吃饭的铜钱都欠奉,为了尽快赚点钱,我决定甭管干什么,反正先去酒馆里找份工作混口饭吃再说。
酒馆可是个好地方,鱼龙混杂,三教九流什么样的人都有。有被朝廷追缉的黄巾军余党、也有平黄巾军有功的国之栋梁、有出身名门的达官贵人、也有不入流的小混混。这些人背景不同、身份不同,但除非是遇上不共戴天的大仇人,大家都还是很爱好和平,自个喝自个的酒,喝醉了也不会打架闹事什么的。
因为人多,所以各种各样的大小道消息也特别多,真真假假满天乱飞,上至皇帝不想立皇后的儿子当太子、下至集市卖牛肉的曾阿牛被四个漂亮女生追婚。
当然,对我这种一不关心国家大事、二不关心国际民生的人来说,酒馆最大的好处就是经常有权势者在里面招各种各样的零工,以便我等三餐不济的无业游民赚上几文钱混个饭吃,以免我等无业游民因为没钱吃饭,而铤而走险走上破坏大汉繁荣稳定发展的犯罪的道路。
那天,我刚将酒馆门口那腻得发亮的帘布撩了起来,毫无预兆的,墨绿如苔般的纯净笼罩了我,我们四目相对。那两汪碧水中倒影了我的哀怨,不间歇的震颤撕扯我的神经,心底的种子生长蔓延,这一刻终于狂暴地充斥了我的身体。
我宿命的主,你的约翰来了。我轻轻地拢他在怀,生怕这闪烁的光辉如沙般流逝。柔软的肩膀,纤细的手臂,细麻布下的触感点燃了指尖,掠过他的背,感受着衣物下肢体的温度。一丝咸涩在嘴里慢慢荡开,我可以闻到他的温热气息,我的唇难抑激动,蓝天下的花园开满了罂粟,甜美的芬芳弥散在整个空气……
那一刻,我知道,我恋爱了!
“大人……”
“嗯……,什么?他是谁?”
“并州剌史丁原帐下主簿,吕布,吕奉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