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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第五十二章 照片拌饭 妈,你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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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去的手续已经全部办妥。我的所有时间都耗在家里,每天坐在小客厅里将我重新冲洗出来的照片一再分类,然后拿出在桥影村拍下的所有刻录光盘,一张接着一张地重复播放。
有时,我会到厨房里照着记忆中的动作和方式切小黄瓜来调拌——当然,不会忘了煮一小锅绿豆小米稀饭,可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找回桥影村的那个味道。之前,我以为将方姨洗好、切好的生菜以及肉丁下锅炒作,调出一个比较能接受的味道就算是会做饭了,我甚至以此在白丽面前自鸣得意,问她愿不愿意嫁给我,当一个幸福的小女人?那时的我是多么幼稚!
方姨对我近来的表现非常不解,说话做事都变得小心翼翼,好似我随时都会变成失控的大火山,焚尽周围的一切。妈妈和爸爸下班回来也不多问,有时他们会陪我一起看我拍摄回来的影碟,有时会各自翻看我搁在茶几上纸盒里的照片,有时他们会做各自的事或聊会儿天……
我正式开始学习做饭,在白丽家的那几天,我已基本懂得怎么分辨蔬菜和肉类的新鲜度,我第一次要求方姨带我去菜市场,她虽不太情愿,可终归拗不过我的坚持。
听说菜贩大都是农村人,我第一次去菜市,现实场景和我想象中的有很大差别,虽然他们一再重申自己的菜是当天早上才刚采的新鲜货,可看着那色泽,根须和叶面,分明不是。我强忍住摇头的冲动,再怎么也没办法跟现采的比较!勉强挑选了一些,西红柿和茄子也不如我意。
方姨被我挑剔的眼光怔得目瞪口呆,“少爷,这里可不是菜园,哪有你要的那么新鲜水嫩的东西。”方姨说得不错,这里怎么会有那么新鲜的蔬果呢!
提着两大包生菜回家后,我系上了围裙,开始练习切菜。平日里看方姨在这里切切剁剁,没觉得有什么了不起,可这刀真到了自己手里,一切全变了样儿,典型的眼高手低!看我在菜案上和一堆去了皮的莴笋奋战,方姨一脸的胆战心惊。
“我的好少爷,你想吃什么,跟方姨说一声,方姨立马做给你。你说你这样切来切去,要是切到手指可怎么是好——哎,慢点儿,慢点儿,小心切到手指!”
我一个劲儿地埋头切剁。一个早上我被自己切到两次,方姨急得就差将我绑起来了,可我不想放弃,一道莴笋炒肉让我重复了三次,第四次还来不及尝试味道,爸妈就进了门。方姨像见到救星,兴奋地冲了出去。
“先生,夫人,你们可回来啦!少爷快要把自己的手指头切下来了。这好端端的,学做什么菜呀?”
爸妈踏进厨房时,我正好将第四盘莴笋炒肉盛入餐盘。
“咦?真的要学做饭啦!”爸爸瞧我好像没方姨说得那么夸张后疑惑道。
妈妈比爸爸更有意思,“看来我们家马上要诞生一位米大厨师啦!”她拉起我的双手,仔细审视了那两个贴了OK绷的手指,确定没什么大碍后放心地笑了,“待会儿我们就一起尝尝米大厨师的这道——?”
“莴笋炒肉!”
“对,莴笋炒肉!”
说实话,那道菜真的不怎么样,笋丝很粗又不匀称,肉丝更难看,唯一过得去的就是味道还算正常,没有太咸,也没有半生不熟。爸妈都很捧场,清空了那个盘子。妈妈还直夸我比爸爸聪明。
“你爸爸开始学做饭时,分不清盐、糖和碱。有一次,把碱当盐撒了一勺在菜里,还纳闷地问我家里的盐是不是坏了,他撒了一勺还尝不出咸味来。最后才发现,原来他撒的是碱不是盐!”爸爸坐在一边笑着听妈妈给我讲他年轻时的糗事。爸爸真幸运,他娶了妈妈这样高雅迷人又体贴的老婆,就像白爸爸,有白妈妈那样贤慧勤劳又坚强的妻子。他们都是令人羡慕的。
“爸,你多少岁时和妈妈结的婚?”
“二十五岁,那时我刚工作了一年。你妈妈才从大学毕业,你爷爷和你外婆年轻时是战友,彼此都很了解,所以大家都很赞同,我们就那样顺利地结婚了。怎么想到问这个?”爸爸从对过去的回忆中回过神来,,好奇地盯着我看。
我笑了笑,“好奇。”因为我也产生了结婚的想法和冲动。我在心中轻声回答。
我依旧每天白天学习做菜,晚上一遍又一遍地复习录像带里的内容,一边将那几摞照片分类收入我特地挑选的特大号影集里。妈妈就坐在我的身旁,看着我仔细地将照片对比,选择最佳的排放方式。
“扬扬,你如果真的不想出去,那就别出去了。你整天这样子翻来弄去,妈妈心里也不好受。”
我停下手边的动作,“妈,你去过农村吗?不是那种旅游去的农村,是那种真正靠地里庄稼生活的农村!”
妈妈笑了,“那已经是30年前的事了,那时城市没有现在这么大,我和你外婆他们住在军队大院里,孩子多了就喜欢到处跑着玩,我们常跑到城外的庄稼地里玩,总是被那些农民追着跑……”
“妈,我从来就没去过。我从上学后,每个假期都跟你到国外去,长大后又是我一个人来来去去地从这里飞到那里。我到过那么多的国家,去过那么多的城市,我甚至学会了四种外语,可我却从来没去过中国的农村。我的眼睛一直看着外面。我看国际新闻,听法语歌曲,翻日文杂志,和意大利朋友聊天,就是没仔细瞧过中国的一砖一瓦,身边的朋友大都是外国人,剩下的那几个人也一心想飞到国外去留学、定居。
我以为大家和我一样,与其那样不停地飞来飞去,留在外面念书也没什么不好,可是我却去了南京,虽然少飞他们和我差的不是很远,虽然那里的绝大部分也是城里人,可城市之间不同,同一个城市里的人也不同。妈妈,我不像个中国人,他们都说我该徜徉在法兰西的城堡里或是在大不列颠的庄园里漫步,而不是走在那里的校园里。我的名字叫王子,绅士,米扬只是我的代号。我也觉得我该出去,那里只是我生命里一个小小的漩涡,最终我还是会奔向大海,一个更广阔、更神秘、更具挑战性的未来。可为什么会认识她,为什么……”我喃喃地将话尾吞入腹中:为什么会喜欢上她,为什么会变成难以割舍的爱恋?
“扬扬,我们不出去了,我们就留在南京。你还小,等你大学毕业,等你调适好了心情,等你了解了你想了解的事,等你可以毫无遗憾地安心离开时,我们再出去!”
“已经没那必要了,我已申请好了学校,缴了注册费,办好了签证,乔尔也签了租屋合同,已经没有退路了。在我决定送出申请材料时就已经没有退路了。”
“没关系,我们还是可以改变主意,只要你愿意,那点儿钱还不能对我们造成什么影响。”
“妈,我已经不是小孩了。”
“在妈妈眼中,你一直都是小孩儿。”
“我们不说这些了。”我将安插好的影集翻到第一页,“妈,你看!这是在南京,我们出去玩时,我抢拍的。她不喜欢拍照,总是一个人安静地做自己喜欢的事。我们四个私下里叫她小兔子……”我第一次跟妈妈讲这些照片,讲照片的拍摄背景,讲照片中秀丽的身影……
“……她就像一个魔法师,不论什么事,什么话在她手中总能轻轻松松地处理,解决。她很会做点心,手工活也很漂亮……她喜欢叫我城里人,少爷,公子。我在她心里好像只有那么点儿印象。在她面前,我就是一个城里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她说我们几个将会是未来的社会精英,我们只能站在高处,过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富足生活,然后努力成为国家的纳税大户,成为可歌可颂的国家栋梁,社会能人……”
“那有什么不好吗?每个人都想过富足的生活,每个人都希望自己事业有成。那应该没错!”
“我知道!只是她那样说,让我觉得我们之间很遥远,她就像一道谜题,我并不了解她。”
“可你还是喜欢她,想和她在一起?”妈妈又笑了。
“是啊,她就像吗啡,让人痴迷也让人上瘾,甜美的让人舍不得戒掉。”
“确实是,看她在家里有条不紊,活力四射又不失分寸,想不喜欢她都很难。对吧?”我没再吱声。
“她没有男朋友?”
“嗯!”
“喜欢她的人很多?”
“当然!”
“你没告诉她你喜欢她?”
“嗯!”
“为什么?”
我翻出她在蒲公英丛中的照片,“她就像这些蒲公英,纯粹又飘忽,我不知道她知道我喜欢她后会怎么做,她说喜欢她的人是喜欢她背后的矛盾与复杂,不是喜欢她击不起半丝风浪的温吞个性,我怕到最后我连现在的好朋友身份也会一并失去,而且我马上就要离开了,我自己也不确定要多久才能回来——这对她不公平,也很残忍。”
“她是个好女孩,我也喜欢她。不过这种事最终还是要自己拿主意。你还小,我也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插手这件事……”妈妈虽然是商人,可她从事的工作偏重于人文、艺术,对待情感,她也无法果断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