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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那一挂的风情 ...

  •   一、那一挂的风情
      在昼夜颠倒的几日后,唐南风总算是赶到了洛阳,东都洛阳,那个“洛阳春日尽繁花,红绿阴中十万家”的东都洛阳。
      可他却什么心思也没有,只想倒头大睡一场,即使是身经百战的唐门子弟,他这几日也实在是过于耗神了些,再说了,如今的洛阳,除了内城里还鲜活靡丽,瘟疫与饥荒把个东都折腾得也不像个什么了。按原计划他是要在风雨镇落脚的,但过路时他完全可以嗅出来自于那些平民身上的绝望,一路的见闻,硬是让手上不知沾过多少鲜血的他也要为之动容。
      果然还是蜀中好,说什么中原繁华,骨子都开始烂掉了,只有外面的皮子还好看。
      于是,唐南风决定还是去洛阳城里去,只有那里才能照顾好自己的马儿,日夜兼程下,他累,马更累。

      当唐南风走到洛阳城下,哪怕他离那护城河都还远着,他都能感到其城之气魄,肃然整然。
      “中原的城,果然好气魄!”
      然后,他看见一个光着胳膊的小叫花子远远的跑过来,直带起一道烟尘,形容狼狈,但轻功确实不俗。
      “哼!丐帮,还真是哪里都看得见。”
      再然后,唐南风只觉得裤腰带一紧,人就离地了……
      “放心吧那个唐门,哥就是借你练个轻功,练完了就放你回去。”
      唐南风勃然大怒,“练你妹……”
      砰——!
      唐南风觉得自己整张脸都碎了,而面具,都快碎到脸里面去了。
      但不愧是没摔过千儿百八次都不好意思说自己姓唐的唐门,不过几息时间,唐南风已经恢复了意识,还能勉强起身。
      他起身就看见,旁边还躺着个光膀子的小乞丐,不过十三四岁的模样,奄奄一息,显然比他伤得更重。
      算了,他只是个孩子,唐南风艰难的收回往千机匣上摸的手,打算直接离开。
      “啊哈哈哈哈哈,流着两行鼻血调息的唐门好好笑。”
      明明快死的样子,却莫名的中气十足,而他们刚刚正撞在洛阳城墙上,此时已经有不少人开始聚集。
      熊孩子吗?那我就为民除害了,杀手,偶尔也是可以这样做的呢。
      唐南风先用手帕擦了擦鼻血,整理了一下,右手还是缓缓摸向了千机匣。
      “救、救命啊,杀人啦————”
      小叫花子的扯开嗓子喊起来,却不知牵动哪里的伤势,咯起血来,但比起咯个血,命显然更重要,所以,丐太毫不犹豫的边咯血边喊救命。
      唐南风摸到千机匣,并没有打开,而是抡起来,直接给了熊孩子一下。
      小乞丐的头发出‘咚’得一声,整个人都一歪一栽,在地上还骨碌碌又滚动了数周。但是作为丐帮,他的命果然硬得很,满脸血还摇摇晃晃的站起来,开口就是一句“你麻痹!”伸手取下腰后的小酒坛子,颇为豪放的一气灌了下去。
      唐南风饶有兴趣的看着,他一直对丐帮的酒坛保有好奇,江湖传言,丐帮的酒坛里有两种酒,平时倒出来的一般的劣酒,一个大子儿就能打一壶的那种,与人交战,不利受伤时则能倒出丐帮的秘酿,配合丐帮的独门心法,可以快速的压制伤势,简直就像是有两条命一般。
      说起来似乎厉害,但是其实唐南风从未真正见过有丐帮使过笑醉狂,毕竟作为能和降龙十八掌一样被视为丐帮的招牌,大概也不是人人能会的。就像江湖上谈追命箭而色变,但在唐门的内部,射出的弩箭有资格被称作‘追命’的,无不是精英人物。
      这个小乞丐,看他的骨头,离成年尚远,约莫是十二三的年岁,但他能用笑醉狂,说不好还能用降龙十八掌,那就不可小觑。
      唐南风再仔细的看他时,竟对那张脸有所印象,只一时想不起是哪里见过。
      小乞丐灌完了酒,身形摇晃之间,脚步交错,歪歪倒倒,瞬息就到了唐南风的眼前,他打出一掌,速度不快,但是空气却因此发出了极为恐怖的爆裂声。
      唐南风看他架势倒是漂亮,抬抬眉毛,整个人突然平平的向后飞去,避开了一掌,他退得很远,或者说,是围观的人群靠得太近,他居然一下就完全了退进了人群里。
      平民百姓看热闹的时候胆子忒大,但要是热闹落在他们自己身上那是万万不能承受的。
      人群拥挤着努力分开,在这档儿上,明显是江湖经验不足的小乞丐没想到这事上就有如此厚颜无耻人,居然不战而逃,他觉得一定是自己飘逸强大的掌法深深的震慑了那个小心眼儿的无耻之人,于是很是愉快的决定今天要去吃顿好的,庆祝一下自己的初出江湖第一战完美成功。

      这时人基本也都散光了,就剩下两个又高又大的男人还站在那里,他们有长枪、须须、好马和和善的表情,而且还用和善的表情注视着小叫花。
      小叫花也对他们微微一笑,烟雨行……没行动。
      “黎英,你有什么要交代的吗?”
      和善的军爷用长.枪把小乞丐黎英按在地上,十分友善的发问了。
      黎英也十分配合的回到道,“交代你麻痹!”
      锵!
      另一个军爷将长.枪随意的扎到地上,一手扶枪一手叉腰,弯腰往下看着黎英。
      黎英只觉得一片阴影盖下来,自己的人生都要沉重起来了。
      “塞北。”
      那个军爷说。
      “不好好说话就把你卖到塞北去,虽然看起来没什么质量的样子,但是趁着年纪还小,卖给吃小孩的塞外人还是能值几个钱的。”
      连、连他这种从来不洗澡的小孩都吃吗!
      黎英心里想。
      东都之犬连撒谎都不会啊,哪会有这种人啊,塞外也不可能有的。
      至于为什么反而对会被天策的军人卖掉这种事情毫不怀疑,只能说天策在他的心里一直丧心病狂。
      “你们这俩混蛋!小爷没啥好交代的!没有杀人犯法,也没有坑蒙拐骗,连钱都没有!快去坑害别人吧,少年人的时间也是很珍贵的啊!”
      于是那杆插.在地上的长.枪马上就插在了他的脖子旁边。
      “刚才的聚众斗殴怎么回事?”
      黎英觉得被枪刃威胁的着的脖子格外的冷,不由自主的偏了偏才开口接着说话。
      “他先打的我,我觉得我应该算是受害者。”
      “那你想报复吗?”
      “没事我一直宽怀大量,心地善良。区区小人姑且放他一马。”
      “果然还是卖了你吧。”
      军爷叹息着说。
      “不不不不,你们到底要我干嘛啊,直说吧,地上这么凉,再这样我会得病的,我又这么穷,一定会病死的啊。”
      两个军爷对视了一眼。
      “你能把刚刚和你打斗的那个人在找出来吗?当然,这里不接受否定的回答。”
      黎英本来那个路人是满满的鄙视,当听到这两个家伙居然要他来追踪那个明显是才头一天来洛阳的人时,心中情不自禁的还是浮出了阵阵同情。
      想必那个人,一定会被卖掉吧,再也回不到自己的家乡,真是残暴的天策府啊。难怪他都不跟自己痛痛快快的打一场就这么逃跑了呢,真是错怪他了。
      “能能能!我能的!现在就马上开始吗?”
      “越快越好。”
      军爷移开枪,看着黎英一打挺从地上跃起,精神满满。
      他真是很无奈。
      “师兄,我算是知道了,他这么小的年纪,究竟是何德何能让蒋方文亲自打发他到洛阳,还去信天策叫我们看着点儿他。”
      陈绪看了一眼自己师弟,也是叹气,“你又不是不知道,他还在丐帮的时候,几乎年年能惹出几件大事,去年几乎毁了丐帮的酿酒重地,郭岩可真是好脾气,居然没把他打死在君山。”
      沈清笑了一声,“估计是舍不得。”
      而他们话题的中心——黎英,已经一溜儿纵出去好远,两个人没说下去,都招过爱马,纵马去追。
      郭岩为什么舍不得?实在是黎英天资惊人,年纪甚小,但是哪一样功夫都很是硬实,尤其他还有着极为出类拔萃的嗅觉和观察能力,天生就擅长追猎,仿佛是本能一样,天策府曾经遇着一桩悬案,难以破获,但是自丐帮借来了当时不满十岁的黎英,竟然一举擒获了凶手,也欠着丐帮一个人情。
      所以即使头疼,陈绪和沈清都得照看着黎英。

      黎英已经进入了状态,他急速的奔跑着,就像一只再矫健不过的猎犬,追寻着猎物的痕迹,无论是气味,还是其他。
      但是他突然停了下来,在某个路口,犹犹豫豫的张望了一会儿,还是没有行动。
      “怎么了?”
      陈绪问。
      “这不可能啊,”黎英喃喃的说,一副深受打击的样子,“怎么突然就闻不见了。”
      “突然……”
      陈绪沉吟了一会儿。
      他向沈清打了一个眼色,沈清会意,两个人转身就走,也不管还在原地简直百思不得其解的小叫花子。
      “师兄……”
      “唐门的人哪次好应付了!洛阳是大,不过也是我们天策府的地方,这件事,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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