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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初次斗嘴 莫禽兽他就 ...

  •   莫澜笙的办公室里一直放着一套白瓷茶具,恰好我又在学校里参加了茶艺选修课,做上助理后,一直都是我给他泡茶。正山小种是最古老的一种红茶,茶香醇厚,轻气袅袅。这些茶叶都是直接从他名下的茶园直接空运过来的,珍贵得很,每次冲泡我都格外细心,生怕辜负了这么好的茶。莫澜笙很喜欢看我泡茶,但估么着今天心情不太好的缘故,压根正眼都不瞧我,我将茶叶泡好,整个一颗心都黯淡无光,快要出去的时候,莫澜笙居然笑着问候我午安。
      人都是猴变的,没有不贱的。偶尔被他笑脸相迎,我简直受宠若惊,赶紧说:“不不不,莫总,其实我很不安呐。”
      他总算露出狐狸尾巴了,面无表情的说:“你还不安?你一觉睡到自然醒还不安?”
      我还想将自己编造了一上午的迟到原因说出来,他却摆了摆手示意我离开,然后继续看手中的文件。
      跟了他这么久,这点眼色我还是懂得的,于是我深深的对他鞠了一躬,然后半分不舍参杂着半分凛然的出了门。告别了陪伴我很久的小花朵抱枕,电脑桌上的铜钱草,碗莲,我挺直了脊背一路杀向人力资源部。
      一路上碰到的同事都在对我说“恭喜”,我悲愤,心里早骂了他一万八千次,然后故意对他们说:“同喜”。
      人力资本部的何抒琳是我相熟的同事了,我帮她递了表格n次,在莫禽兽心情不好的时候冒死送单据n+1次,可这个昧良心的居然一脸阳光的冲我贱笑。
      就在我即将发飙的时候,何抒琳大嘴一咧,露出一排贼白净的大牙冲我乐:“恭喜你啊!升了!”
      我几乎拍案而起,怒火中烧,这莫禽兽开我也就算了,居然胆敢污蔑我回家生娃,看我不给他一招断子绝孙脚外带夺命连环挠!
      何抒琳十分无语,说“总裁助理,你升了啊。”
      这才回神,我居然升官了。
      怪不得今天一早莫禽兽就对我脸色意外好看,怪不得同事都冲我笑,怪不得。
      我却有点说不出话,除了喜悦之外,还有长长的感叹。
      那时候我刚刚大学毕业,满心斗志,对未来充满憧憬。面试时莫禽兽也在场,看着这么一个年轻有为,长的又好看的男人,每天都在一起工作起码八个小时,我是很难不产生与他之间如同小说里那种幻想。但时间一久,我就发现,这个人性格古怪的很,常年保持一种不冷不热的态度,嘴巴刻薄阴冷的经常让我想发飙。
      有很长一段时间,每天晚上回家我都会抱着纸巾盒跟许致远抱怨,哭的哀哀怨怨,控诉莫澜笙太禽兽。然后他就会温柔的安慰我,哭累的时候,门铃总会响起,一开门,他好看的眉眼就会让我忘记所有烦恼。一边狼吞虎咽的喝他带过来的混沌,我一边又在胸腔燃气昂然斗志,下决心一定要趾高气扬的在莫禽兽的眼皮底下生存,拿着他的薪水养活我自己。
      我喜欢许致远这件事,一直憋到高一快毕业毕业才得以昭告天下。
      那天下课比较早,所有同学都走光了,就我倚在门口面若桃花,脸色微微泛红,问他:“要不要一起回家?”
      我以为这句话已经足够简单明了,但是我万万没有想到,这个人居然喃喃自语“丁香小区?”然后利落抬头,说的斩钉截铁“不要了,你家在城南,我家在城北,不同路。”
      本着一颗感恩的心,下午我特地冲了一杯只加四分之一糖的咖啡送到莫澜笙的办公室。他难得清闲一会儿,见我进门,递了一份文件过来,让我给几位商家发过去,其中两位还需要我亲自送过去送给他们。
      我拿着文件一看是莫澜笙的新计划,有些头疼的捏了捏眉心,正打算出去的时候,他却忽然叫住了我。
      “林栀。”
      “啊?”
      “要不要给你请一个助手呢。”
      我疯狂的点头,就在鼻涕泡都快感动出来的时候,他又想了想,说,:“那好啊,你薪水是多少来着?分一半给助手就可以吧。”
      每个人对爱的诠释不同,有人认为爱是冬季里的一杯热茶。有人认为爱是不知艰难的付出。有人认为爱是陪伴你走过一生的那个人。而我觉得,爱是无论我怎么恨他,甚至想要他死。但只要他在我心里呆一天,我都会陪他一起死。
      这样说来,其实我对莫澜笙才是真爱。我曾经无数次诅咒他生一场大病,我宁愿每天去医院照顾他,也不愿意这个人手脚灵活却无比尖酸刻薄。

      整整一天,除了米澜约我一起去做脸,手机都没有再响过。这是我曾经无比奢望的宁静,也是如今最害怕的事。
      许致远没有再联系我。
      巨大的酸涩从心底溢开,传遍全身,我软趴趴窝在床上,连吃饭的力气都没有。
      迷糊中,我像是做了一个无尽却又飘渺的梦,大二那年的暑假,我们一起走遍了乌镇的每一条小巷,我穿着帆布鞋,走累了就让他背着我。偶尔有年迈的老人孤身在家,吃过饭就把屋门打开,躺在藤椅上打盹。游客经过时说笑声稍大就会将他们惊醒,然后他们似是再无睡意,将外门轻掩,木门低矮,就身趴在门上打着呵欠看着行人纷纷经过。
      水井上的转轴吱吱呀呀的响,有人将净水煮开,茶水飘香四溢。趴在许致远背后的我一脸满足的傻笑,然后伏在他的耳边呢喃,春林初盛,春水出生,春风十里,不如你。
      那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一年,他温暖的脊背与春风一样的笑容,明明就是在对我说,我们这辈子都不会分开。
      被手机铃声吵醒时,我还未从困倦与疲惫中脱离,浑身酸涩,接听电话都费了好大劲。
      莫澜笙要我陪他去参加宴会。
      看着墙上的钟表已经走至将近十一点,我无力的应了一声,然后起床。镜子里的我黑眼圈尤为明显,满面的疲惫与闷闷不乐像是在告诉所有人,瞧,这个人失恋了。
      我果然已经没有精力跟那些小姑娘比了,我甚至还没有过每天在酒吧里醉生梦死的年轻生活,就已经老了。
      我把我所有的青春,都给了许致远。
      别的姑娘在偷偷溜出去,跑到酒吧里肆意晃动着年轻的身体时,我正站在许致远寝室楼下摆弄电动飞机,两侧机翼追了密密麻麻的手工蔷薇。高考前所有的同学都收起了心思做最后的冲刺,我一天用掉了两大根根碳素笔芯,发誓要跟许致远念同一所大学。
      司机已经守在我家楼下很久了,车里的温度永远适中,速度不紧不慢却非常安稳。柔软舒适的皮椅上还有淡淡膻气,安逸的钢琴曲与奢华的车饰融为一体。
      这当然不是我的司机,必然是莫澜笙的。
      我每天手机都要全天保持铃响三声内接听,以保可以被莫澜笙随叫随到。有时他会大半夜来了思绪灵感,跟我一起谈合同,准备资料,或者参加宴会。下午茶时间,都要贡献出来陪他一起去参加拍卖会。
      我已经不想说因为他的随叫随到,已经扔下一起看电影或者吃饭的许致远多少次,我只想在深夜好好睡一觉,一觉醒来,我还在念高三。
      这种酒会上,我所需要做的就是配合他故作优雅的一笑到底,必要时给他递上一杯苏打水来冒充白兰地。莫澜笙酒量一向很好,我几乎都不必费这个心思,只要填饱肚子就行。但今天不知怎么,这个人一直暗示我给他兑白水,有人敬酒也尽量少喝,这样就给了很多秃顶肥胖的禽兽过来灌我的机会。
      就在喝的头脑都不是很清醒时,我还在想着,一定要给莫禽兽找一个美貌与酒量并存的绝代公关。
      迷糊中,我已经靠在车里在回家的路上了,估计是喝大了的缘故,平日里并不算颠簸的路程我也觉得天旋地转,好像再有一秒就要吐出来一样。
      每次参加这样的宴会,必定都是宝叔送我回家。只有他见过我喝多了爱唠叨又神经错乱的样子,而且必定会给我买好醒酒药。我很想把他当父亲一样,每次在回家时,我都想撒娇一样的躺在他的双腿上,跟他碎碎念,跟他抱怨生活有太多的不如意。
      然后我真的就这样做了。
      宝叔的腿不是我想想中略微肥胖,而是有些结实,躺在上面有些硌脸。我说,宝叔啊,我失恋了,就因为莫禽兽,我男朋友不要我了。你知道不知道,他是我费了好大心思才追到手的人,他是我长达十年生日愿望想要嫁给的人。我以为我们应该就快结婚了,我以为都这么久了我们应该水到渠成了……可是我们分手了。
      就怪莫禽兽!他就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皮卡丘,他就是个一辈子都娶不到好婆娘的独角乌烟兽。我上辈一定给他带绿帽子了吧?要不这辈子注定让他折磨我啊!听说他跟季风集团的千金最近走的很近?宝叔,看在你我多年携手共进的情谊上,一定要告诉我这禽兽的婚礼现场在哪里啊,我一定偷偷雇几个小三去闹场,顺带把点心里的枣泥换成乌鸡白凤丸…
      说的正爽,我恍惚听见了前座上宝叔那种三分天注定,七分还不行的声音:“我说小栀啊,你要不要睁开眼睛瞧瞧?”
      前座……纳尼?前座!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初次斗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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