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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四骑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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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宵云经历了噩梦幻境一般的一天,他不知道最后自己时候还活着。等他慢慢醒来,看到一个美丽的女子正抚摸着他的额头,他浑身一阵疼痛让他想起最后似乎被救,又好像是死了。
叶宵云此刻脑袋一片混乱,双手握住眼前的美女的右手,说道:“仙女姐姐,是你救了我吧,我这是在天堂吗?你可真美呀!”
面对语无伦次,行为混乱的叶宵云,女子抽回纤细的右手,脸颊微红,柔声地回答道:“你并没有死,我们现在在S区的科技部的科研局里。”不远处坐在椅子,双脚搭在桌子上的一个中年男子接着说道:“你在迈达集团的研究室里遇到鬼狼的袭击,正巧我们赶到救了你,我们把你带回来医治,你已经昏迷了三天。”
另一个美丽的女子刚好来推门进来,说:“她可不是什么仙女,你有见过那么丑的仙女吗?”若说之前的女子是清丽脱俗的感觉,那么这个女子就是美艳丰盈的类型,美得各有千秋。
叶宵云整理了一下思绪,大致算是理清了事件的脉络。他问道:“那些鬼狼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有那样恐怖和不合理的东西存在?”
那个中年男子说:“不合理的事情多着呢,只是以前你没有见过而已,你看这支笔不也是出人意料吗?”叶宵云看到那支救了他性命的毛笔正摆放在中年男子眼前的桌面上。
清丽的女子说道:“华博士说等你醒来就带你去见他,等你见了他,自然会明白一切。”随即,中年男子拿起那支笔,三人领着叶宵云走出医务室,顺着长廊走去,长廊两面有不少房间,整个建筑格局宽敞明亮,但叶宵云还是能看出这个建筑已有不少年份。
长廊尽头,那扇门后,是研究局的主室,研究室内更加宽敞,有半个足球场那么大。室内各类仪器设备齐全,很多都是叶宵云所没有见过的。
“华博士,我们把他带来了。”中年男子恭敬地说,华博士转过身来,叶宵云看到一个七旬的白发的老者,正在上下打量着他。华博士问道:“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你会在迈达集团的研究室里?”
叶宵云见华博士慈眉善目,不禁产生了好感,回答道:“我叫叶宵云,我在旅行途中遇到沙漠风暴迷了路,后来又被浮沙带到了那个实验室里。”
华博士“哦”了一声,接过中年男子手中的笔,说:“原来是个不相干的人,但你与此笔有缘,恐怕就不能置身事外了。”
叶宵云问道:“华博士,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华博士解释道:“这一切还得慢慢说,我们先坐下,我再慢慢告诉你吧。”
五人做到一个方桌上,华博士挥一挥手,喊道:“阿卢,给我们来一壶茶。”一个黑色肌肤,四十岁左右的黑色人种男人提着茶壶走了过来,给五人都倒上了一杯。
华博士喝了一口茶,开始讲述:“传说在2107,也就是72年前,曾经有过一场影响地球命运的战斗,那就是传说中的‘神魔之战’,神和魔大战了三日。终于,神将魔打伤并封印了起来,而神则在此战中也战死了。”
叶宵云疑惑地说:“所谓的神和魔不是从来只见传说,而从来没人真正见到过的吗?那传说可信吗?”
华博士眉头深锁,继续说:“开始,我们也以为那只不过是一个传说,不足为信。但在2136年迈达集团神的遗物之一的神的肌肤,随后几年间,又有几件神的遗物被发现。而我们并没有得到什么神的遗物,仍然以为还只是虚假的消息。但之后,世界上开始出现一些从没出现过的怪物,鬼狼只是其中之一,而我们也相继找到了神的武器,分别是一张弓、一把刀和一对护腕。”
华博士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那三件武器我们分别寻找到了三位具有潜质的年轻人装备了这三件神器。”华博士分别指了清丽的女子、中年男子、艳丽的女子说:“紫绮使用神之弓,罗成装备神之刀,兰鹭装备了神之护腕。他们三人专门负责清理那些人类武器难以射杀的怪物。”
叶宵云发觉自己竟连三人的名字都没问,心想:“原来她叫紫绮呀,人美名字也美。”
华博士打开一张皮卷,正是叶宵云在报纸看到的那张,华博士解释说“所谓的神的遗物,是一些神掉落于地球而未毁坏的身体组织,这个就是神的肌肤。那些鬼狼就是抽取了神的肌肤的DNA以DNA镶入技术改造的人类变化而成,他们平时浑浑噩噩,但到月亮升起时就变为了鬼狼。”
华博士说:“只是我们没想到,除了三件神器,居然还有这么一支神笔,它似乎也可以对付那些怪物。既然是你开启了这支笔的神力,我们希望你能参与我们的队伍,组建‘四骑士’。”
叶宵云内心的震惊久久不能平息,他面对这突如其来的邀请,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答复。华博士看到叶宵云的神情,知道他一时还无法接受,于是说:“你刚醒来,身体还没有复原,还是先休息几天再回答是否参加我们的队伍吧。这支笔,我们先研究一下它的力量,也好尽快能够使用它。”
叶宵云回到宿舍却难以入眠,只得走出房间,直到实验室的顶楼天台,看着整个T区城市的风景,人类破坏了地球的生态,城市已变得污浊不堪,天空永远都是笼罩着乌云,即使是夜晚也能看到乌云盖顶。
如今的地球已经合并为一个共和国,只以大洲来进行区分,亚洲称为S区。而共和国已实现了火星的移居,地球大半居民已经移居到了火星上,如今的地球只剩下一些身份低微和一些不愿那么快离开地球的人们。而移居火星只是人类移居外星球的第一步,人类已经发现了一颗更为适合人类居住的星球,经过探测器的探查,发现那里居然有植物,也有各种动物,简直和远古时代的地球一模一样,十分适合人类移居。那个星球被人们称之为“希望之星”。
叶宵云已经获得了移居希望之星的资格,但他一直舍不得就这样离开这个地球而四处旅游着。离第一批移居希望之星的时间还有一年,而即使错过了第一批,还可以再申请三年后的第二批移居者。
所以叶宵云并不是担心时间不够,而是不知自己是否有资格和能力和三位勇士一般去对付未知而恐怖的生物。
叶宵云看到罗成也在欣赏着不太美丽的夜空,他问道:“罗成,你在加入队伍前是干什么的?”罗成随性地回答道:“我以前是一个快递员,一直忙忙碌碌,以为自己就将这样平淡地度过一生,直到加入了队伍,才感觉到了自己存在的价值。”
叶宵云还是无法从罗成那获得想要的答案,只有矛盾地思索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