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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公孙庄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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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栈中。
“公子,回庄后高姑娘住。。。?”墨砚问道
“你让人把竹园收拾好,就住那吧”。
“竹园。。。哦,是,在下这就去安排”。
“还有,你让舞儿画一幅长公主的画像,我回去就要看到。”
“是”墨砚转身离开。
公孙庄园分前园和内园。
前园以聚贤楼为主,聚贤楼分前后两部分,前楼是招待各路英豪及友人的主要活动场所,后楼则是客人留宿之地,由乾、坤两阁和梅、兰、竹、菊四阁组成;一般男宾入住竹、菊阁,女宾则入住梅、兰阁,只有贵客方能入住乾、坤阁,但这乾、坤二阁往往是常年都空着的,能让公孙庄主认定为贵客的实再不多。
内园则分松、竹、梅三园,是从不让外人进入的。老庄主在时住在居中的松园,公孙息住在左面的竹园,公孙舞住右面的梅园,自老庄主去世后,公孙息便搬进了松园,竹园空了下来,公孙息下令,没有他的准许任何人不得擅入。
墨砚本以为会让高姑娘住坤阁,不想竟是竹园,那公子恐怕是把她已视为未来的家人喽,很高兴公子终于找到了意中人。
二日后,一行六人抵达了公孙庄园。
看那大门的气势便知是显赫之家,门口两只白玉狮子富贵威武,匾额上“公孙庄园”四个金字高悬门头。此时门口站了一群人,见他们下了马车,便齐齐施礼“恭迎庄主及高姑娘回府”。
这到是让我吃了一惊,这排场很大嘛,这称呼。。。看来是他提前安排好了,有心了。我满眼笑意的看向他。
“都起来吧”公孙息一边说着一边握着我的手进了庄子。
一入庄竟是个花园,原来是为了避免进入内宅必需经过前宅,所以用这个花园开辟了两条通往不同宅院的路,这样互不相扰。
听他一路走着一路给我介绍着,心里暖暖的。而且发现自从和他在一起,以前偶尔总有被人盯着的感觉也没有了,很踏实,也许是我穿过来内心一直有种不安引起的吧,不管怎么样现在都好起来了,有种幸福的感觉。
公孙息直接带我来到了竹园“岚儿,你先休息一下,一会我来接你一起吃午饭”。
“好,你先忙吧”我笑着冲他点点头。
进了卧室,发现有人已放好了浴桶,水还是热的。恭候一旁的庄中下人禀道:“庄主想姑娘一路风尘,一定想好好沐浴一下,所以提前吩咐准备好,姑娘一到便可使用。”
听着这话心里甜甜的,他心还挺细。
公孙息回到松园,拿着舞儿送来的画像,满意的点点头,虽然这画的不及本人,但一看便知是一个人了。
公孙息接我吃饭时我已换好了女装,既然都知道了,不出行就换回女装吧,其实这古代的女装很好看的,穿起来飘逸轻盈,像飞仙的感觉,呵呵。
“岚儿,一会吃饭时你会见到舍妹舞儿,也是我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了。”
公孙舞!糟了,我怎么忘了这事了。人家说恋爱中的女人智商是零,一点没错啊,感觉一阵乌鸦呱呱叫着飞过我的脑门。
“那个。。。”心里叹口气,事已至此是瞒不过去了。
“息,有件事我想告诉你,但你不准生气啊。”
“岚儿说什么我都不生气”他温柔的说道。
“女子出门在外有很多不便嘛,所以我不但以男装示人,名字也稍加了改动,其实我的全名是高陵兰曦。”说完我便盯着他。
果然,他听到这个名字后非常惊讶。
“长公主?!”
我满脸堆笑的冲着他点了点头。
“参见长公主”
只见他躬身要施礼,我急忙拦住,“你这是做什么”
“你把我当成普通人就好了,我们现在的关系,你这样不是见外了嘛。”
“岚儿,你。。。和我。。。是真的吗?”
“堂堂的公孙庄主怎么说话结巴上了”我故意调侃道。
“没想到,我爱上的竟是长公主”他满脸欣喜的看着我。
“不过这事我不想太多的人知道,舞儿那。。。”
“放心吧,我知道怎么做”。
听他这么说,我放心的点点头。一起牵手向松园走去。
来到松园,只见公孙舞已到了,见到我非常的惊讶,看着我们牵手而来更是满脸不可置信的表情。
“都退下吧”他吩咐道。
待人都下去了,他才冲着公孙舞说道:“舞儿,怎么这么没礼貌,还不向长公主见礼。”
听他这么讲,公孙舞忙上前施礼。
“好了,好了,别客气了”这到弄的我挺不好意思的。
“息,吃饭吧,我饿了”为了避免接着尴尬,我忙说道。
“好,我们边吃边聊吧”
看我和公孙息都很随意,慢慢的公孙舞也轻松了下来。不过大家都避开了选妃这个话题。
“岚儿,明天带你逛洛城好不好?”
“好啊”
“我也去”公孙舞争着道。
“好啊,人多热闹。”
竖日,一行靓男美女出了庄,引得路人回头率百分百,我也渐渐习惯了,大概就像明星习惯了粉丝的追逐一样吧,呵呵。
这洛城果然不愧号称皇城外的第一大城,一派繁荣景象,熙熙攘攘的一点不逊于皇城,而且时不时的还能看到一些明显西域样貌的人,这在皇城并不多见。商品非常丰富,还能看到许多带有异域风格的。因为考虑刚出行在外不是回程,不好带太多的东西,所以我也只是看看,公孙息则一直握着我的手,像怕我跑了一样,呵呵,他的手宽宽大大很柔软,一点也不像练武人的手,这种温馨的牵手实再让人很喜欢,也真实感受到恋人间的牵手既浪漫又能促进感情:)而公孙舞则似乎很少能出门的样子,看到有兴趣的就让我给做参谋,买了很多的东西,我跟她也越来越熟络了起来。而静儿和蝉儿则不像第一次出皇城时那样,可能认为有外人在吧,非常安静的跟在我们后边,而墨砚则做了打狼的——走在了最后。方雷迅我让他去打听虚无子的消息去了,所以没跟着来,自从知道静儿是隐卫高手后我就很放心的让雷迅出去办事了。
“岚儿,累了吧,也快中午了,我们不防吃点东西再逛,可好?”
“好啊,这一逛街时间过的还真快。洛城哪个酒楼菜做的好?”
“我带你去洛香阁,那里是我们洛城第一大饭庄,就像皇城的膳食楼。”
听他这么一说不由的想起了我们初识的情景,我们相视一笑。
“好啊,我最喜欢吃好吃的了。”
这洛香阁的菜果然与膳食楼有的一拼。
一桌的珍馐美味,大快朵颐,吃的是齿颊留香,腹胃鼓鼓。
“岚儿,一会我们去百珍堂,那里的东西你一定喜欢。”
“哦?现在就走吧,正好可以消消食”再不走胃要撑破了。
看着百珍堂琳琅满目的古玩玉器、珠宝晶石,还真让他说中了。真的长公主我是不知道了,但我可是就喜欢这些东东,大部分女性都喜欢化妆、喜欢珠宝首饰,可我却喜欢古玩晶玉这些东西。
“老板可有好些的玉佩?”
“公孙庄主光临是敝店的荣耀,一定把最好的拿出来。公孙庄主这边请”那店主满脸堆笑的将我们迎进了一间雅室,按现代说法应该就是贵宾室。
只见店主亲自拿出两个锦盒:红色的里面装着一对碧玉龙凤佩,雕刻的栩栩如生,清翠欲滴,饱满通透。好东西啊,这要是在现代恐怕没个几十万是下不来的,只是不知在这里要多少钱。
当我转眼再看黄色锦盒中的物件,眼里不禁放了光。竟是一只雕刻极其精致的如意,羊脂白玉,滑润细腻,没有一丝瑕疵。
“嗯,不错。岚儿,这对龙凤佩很适合我们呢,这对如意也很别致”公孙息温柔的说道。
“哦?”听他一说我再细看那如意,原来竟是一对小如意,合在一起则又组成一只大如意,太巧妙了。
“公孙兄好雅兴啊”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却在此时插了进来。
回头看去只见一个一身紫衣的“妖孽”正倚在门口看向我们。
在现代时看小说常见用这两字来形容人,我当时还感觉有些夸张,现在是深刻体会到,是没啥词能更贴切的形容这类人了。如果让他们穿上女装真是会羞死西施气死貂蝉啊,这男子虽然“美”极了却又不失男子气质,不羁的神色和一身紫衣更是适时的增添了一种神秘感。
“哦,是澹台兄。”
只见他走近公孙息耳语道“讨美人欢心呢?公孙兄好厉害啊这样的绝世美人都被你给弄到手了”。
虽是耳语,也不知道他是不是故意的,我听了个清清楚楚。听着他那调谑的语调不禁皱了皱眉头,心里暗自嘀咕“白长了这么俊的一副皮囊,一副浪荡相,不知道又是哪家的纨绔子弟。”
“老板这对如意怎么卖?”我没再理他。
“姑娘,您真有眼光,这对如意乃羊脂白玉所做,世上只此一对,百金之价。”
“啊?这么贵?”
“哟,这不是我订的那对如意嘛,你这老板怎么把我订的东西也拿出来给人看。”那位被公孙息称为澹台的人懒懒的声音传了过来。
“这。。。”只见那老板满脸通红却吱唔着说不出话来。
“岚儿?这位美人是叫岚儿吗?如果美人喜欢,我送给美人怎么样?公孙兄不会介意吧”
“这位公子,如果方便这对如意能让给我吗”我是真的很喜欢这对如意,否则真不想和这个“地痞”说话。
“岚儿,不用和我这么见外嘛,我和公孙兄都是朋友。”
“那算了”我生气的扭头去看别的不再理他。
“澹台兄,岚儿很喜欢这对如意,可否割爱,我给澹台兄加一倍金可好?”公孙息说道。
“哎呀,公孙兄,这。。。君子不夺人所爱啊”他居然表现出一副为难的样子。
我晕。刚刚还说要送我,这会儿就这副说词,表情配合的跟真的一样,这是什么人啊。
“静儿、蝉儿你们自己去挑一件喜欢的,我帮雷迅也选一件。墨砚,那天也多谢你的相救,你也挑一件,我送你”。实再不想再听这个无赖说下去了,我开口说道。
“这。。。”墨砚看着公孙息。
“你就去挑一件吧”公孙息说道。
“美人,我们初次见面是不是也送我一件见面礼啊”。
我感觉自己头顶上已经开始冒火苗了,我忍、我忍,发火太有损形象了,就当被狗咬了一口,咱不能再咬回去。
我直接无视此人,去挑我的东西了。
“澹台兄,不要开玩笑了”公孙息也不悦的说道。
“好了好了,不打搅你们了”他拿着那黄色锦盒转身走了。
最后,我给方雷迅挑了一个墨玉的玉璜,给公孙息选了一支白玉发簪,在这里男人都是束发的。
从百珍堂出来我禁不住问道:“这人是谁啊这么讨厌”。
“岚儿莫生气。此人一向放荡不羁,在洛城是有名的魔头,这洛城九成的青楼都是他开的,不过他消息向来灵通,也没什么太大的恶名,所以大家也常拿他很无奈。
开青楼的?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心里把他的厌恶等级升到了最高一级。
下午,大家又逛了很多地方,到了晚上在夜市吃过小吃才回庄。一天下来大家都很高兴,除了想起那个叫澹台的妖孽,想想那对如意心里就不甘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