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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半篇 ...

  •   依稀记得言情是从初中的老板总裁文开始的,那时候还小就觉得“哎,这个文章不错撒~”。现在回想,真是想大声对那时的自己吼一句:“放你的狗屁!”
      想当年,情窦初开,看见文章里那些冰山脸,又帅有有钱还专情的总裁们,真是充满了小女生的幻想与憧憬。想象自己也能像那些小麻雀们一样有个绝世帅专冰山男来默默的喜欢自己。我也是灰姑娘,却不是辛德瑞拉,没有巫婆的舞鞋,没有南瓜车,甚至,连可爱的小老鼠也没有。记得那时候犬夜叉正流行,和同桌一起看漫画,看动画,不亦乐乎。她喜欢戈薇,我却喜欢桔梗,当然,我们都喜欢小狐狸。
      到了高中就没有时间也没有兴趣看那些脑残的文章了,都是些花火啊,男生女生什么的,我是花火看的比较多。当时就意识到了言情小说的成功必杀技:文笔。说实话,那些文章的构思未必有多么精巧,但是文笔无可挑剔,从这点上看,花火比同类型的言情小说期刊做的好多了,可惜的是,都是些类似于小四的华丽之文,文太盛而不实。看这些文章偶尔会有泪眼朦胧的时候,但是读者却不一样,我这儿说的是读者那本杂志,高中时为了增加写作素材大家或多或少的会看一些读者,青年文摘之类,读者我是每期必看,青年文摘是想起来就买想不起来就拉倒。读者里那些朴实的文章经常会让你感同身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终于啪嗒一声打在书页上,晕成一个皱皱的点。朴实无华却更胜万紫千红,这就是情节的力量,也只有贴近生活的故事才能有这样的力量。
      到了大学,开始正式接触言情,一开始在坑爹的舍友怂恿下专攻BL,可是无奈内心还是太纯洁了些,看到某些片段难免脸红心跳,不慎害臊,故而果断放弃,回归正统。微微一笑很倾城应该是我能记得的第一本,记不得的说明对我而言就是写的不漂亮的言情。这已经不是腹黑总裁了,但是或多或少还是有一些影子或是痕迹,但因为是半网游文,所以谈不上是喜欢。后来,当然就是著名的何以笙箫默了,当时喜欢的呀,真是轰轰烈烈!连着看了三遍不止,还感觉意犹未尽,和其他的言情不同,这个让我感觉很温暖。没有属不属于,只有坚不坚持。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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