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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祈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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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神
在森林外围逛了一圈后槿衣和痕墨才扛着两麻袋蔬菜回村子了,当然,那两麻袋蔬菜都是痕墨扛的,槿衣那点力气根本就扛不动。
在回村子的路上,槿衣从痕墨口中得知两天后就是祈神节了,今年轮到崇华村祭祀,另外十几个村子的村长和他们村里的战士要来崇华村参加祈神节,这是他们的传统。槿衣猜这个所谓的祈神节和二十一世纪的春节是一样的记忆,一个拥有重大纪念意义的,从古至今的节日,这里的人非常看重这个节日。难怪这几天槿衣看见村子里的人都一脸喜气洋洋的样子,而且都忙前忙后地大扫除买一大堆东西,原来是因为这个祈神节啊!
“痕墨,祈神节除了祭祀,还有什么好玩的习俗没有?”槿衣原身是个体弱而且不爱出门的人,从来没有机会参加过村子里的祈神节,所以他这么问痕墨也不会太惊讶。
“祈神节除了祭祀,还要连续举办七天七夜的篝火晚会,晚会中有很多美食和有趣的节目,还有别的村子的战士会上台表演格斗技巧,战士之间也会公开交流切磋武艺。”祈神节有许多习俗,痕墨捡了几个最重要的说给槿衣听。
“这么热闹!真是太好了!我以前都没参加过祈神节,这次终于有机会好好看看了!”听到有这么多热闹有趣的习俗,槿衣高兴地笑弯了眼睛。
见槿衣笑得那么开心,痕墨也难得地柔和了目光。
心里小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响的槿衣没发现痕墨难得的温和,而是兴奋地抓着痕墨的手臂道:“痕墨痕墨!我们把你的家里也布置一下好不好!”
“好。”听到“我们”两个字,痕墨的目光更是温和,声音也柔和了许多。
“那赶紧走吧!时间不等人啊!”精神亢奋得不行的槿衣急急忙忙地拉着痕墨健步如飞地往前走。
“等等。”痕墨忽然反手拉住了槿衣,在他疑惑的目光里背起他,然后……然后他就开始飞檐走壁用飞一样的速度背着槿衣往村子里去。
趴在痕墨背上的槿衣惊讶地张大了嘴巴,要不是痕墨在他身前帮他挡着迎面而来的风,他铁定把今天的晚饭省了——吃风吃到饱了嘛!
在槿衣抽搐的神情下,痕墨以远远超过塞车的速度背着他回到了村子里。从痕墨背上下来的时候,槿衣的腿都有点软,这感觉太尼玛刺激了!
“槿衣,你没事吧?”痕墨看着槿衣有些苍白的脸色,似乎是有些不太适应他的速度,可是他已经把速度降到最慢了,他的身体还不至于那么弱吧?
要是槿衣知道他此时的想法,一定会立刻晕过去。
槿衣摇摇头,被春节……哦不是,是祈神节即将到来的喜悦驱散了他身上的不适感,又元气满满地道:“没事!我们去买布置的东西吧!”
见槿衣没什么大碍,痕墨也放下心来,领着他就往交易市场走去。
祈神节是所有村落的大节,今年轮到崇华村祭祀,崇华村可谓倍受关注,崇华村的村民为了不给村子丢脸,自然是卯足了劲儿把自己家和整个村子都装饰得红红火火喜气洋洋的,每个村民脸上都带着骄傲的微笑在村子里穿梭,为两天后的祈神节做准备。
祈神节第一天要祭祀,分为两个大步骤和若干个小步骤。两个大步骤一个是让村子里最德高望重的人,约等于是村长按照古训祭神,用时一个时辰也就是两个小时左右。还有一个是让村子里最强的人徒手杀死别的村献给神灵的十头野兽,而且必须是一挑十不能一挑一。至于若干个小步骤也就是这之前的准备了,比如场所的布置,祭祀的用具,祭祀用的瓜果蔬菜肉食等祭品,招待来客的食物和房间,另外还有七天七夜的篝火晚会需要准备的食物和各种东西,是一项非常繁琐而且繁重的任务,从两个月前就开始准备了,这几天村长一家都忙得脚不沾地。
祈神节的祭祀是一项神圣的任务,每一个接到这个任务的村子都以此为荣,很多别的村子的人为了沾光也都跑来崇华村购置他们需要的年货,这也是为什么村民们脸上都带着骄傲的微笑的原因。
一走进市场,槿衣就被里面震耳欲聋的说话声和挤的满满当当的人吓了一跳,差点没被震回去。痕墨倒是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拉着槿衣就钻进人堆里开始寻找他们需要的东西。
槿衣震惊了一会儿也就释然了,上辈子在他还是小职员的时候,在过春节买年货的时候也是这种场面,比这更夸张火爆的场面都有,毕竟一个村子的人和一个城市的人是无法相比的。想通了这节的槿衣忽然就觉得这场面亲切了起来,跟着痕墨四处乱窜买东西,足足一个时辰后才结束血拼的两人心满意足地拎着一大堆东西往痕墨家里走去。
因为槿衣要帮痕墨煮饭,还需要他教自己种植蔬菜,所以除了晚上回自己家睡觉外,其余的时间都呆在痕墨家。
东西都由痕墨拿着,槿衣两手空空地走在他身边,忽然摸了摸自己的肚子,道:“刚刚还不觉得,现在闲下来后忽然发现肚子好饿,家里还有很多食材没动过,今天晚上我要做一顿大餐!好好地犒劳一下我们的胃!”
痕墨听到“家里”两个字,虽然知道槿衣肯定是习惯性的脱口而出,不过还是在心里小小地开心了一把,当然他脸上没有表现出来,只是平静地道:“好,我帮你。”
“那你就帮我切菜剁肉吧!你的刀工那么好,没有当厨师的天分真是太可惜了!嗯……今天晚上我想试着做那道叫花鸡!就是不知道佐料够不够。还有我最爱的龙井虾圆和西湖醋鱼!家里刚好都有这两道菜的食材,我也好久没吃了……”槿衣没注意到痕墨眼中一闪而过的喜悦,而是掰着手指头絮絮叨叨地盘算着一会儿要做什么菜,那认真的小模样看得痕墨的目光愈发的温柔了。
痕墨心里忽然冒出想摸摸他头发的冲动,而且差点没忍住。如果他真的那样做一定会吓到他,说不定他就不会再来找自己了。好在他的两只手都拿着东西阻碍了他这个动作的实施,让他不至于把自己的心上人吓跑。
是啊,槿衣就是他痕墨的心上人,虽然他们才相处了短短半个月。按理说以痕墨的心性应该不会那么快就喜欢上一个人,可是谁让槿衣有得天独厚的条件——那就是做饭!痕墨其实就是个潜在型的吃货,只不过他自己的手艺一般而且也不挑食,所以以前他一直都没有发现自己具有这个属性。直到槿衣用他的手艺征服了他这个属性才彻底爆发出来。所谓征服一个人的心要先征服他的胃,而且他们日日朝夕相处不说,性格又很合得来,所以,良好的做饭手艺+朝夕相处的生活+超级合拍的性格,如果他再不动心那就是木头人了!
反正,吃过槿衣做的饭,痕墨是没兴趣再吃回自己做的菜了,所以他一定要把槿衣娶回家!当然,这个需要循序渐进,否则把人吓跑就得不偿失了。
痕墨转头看着槿衣,目光柔和。
总有一天,我会把“我家”真正变成“我们家”!
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预定了的槿衣忽然觉得全身一凉,鸡皮疙瘩在手臂上排排立正站好。
奇怪?他又没在这个时空得罪过人?为什么忽然觉得背后毛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