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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怜花宝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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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蛋。
在听见这个名字的时候,李寻欢微笑的表情有一丝崩裂。
“你娘……”李寻欢觉得自己的喉头有些发紧,“怎么会给你取这样一个名字?”昨天,她是用那么温柔的语气在和这个孩子说话,这样地疼爱他,为什么会把这个孩子的名字取得如此随便?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隐情?
“这名字不是我娘起的,是我小姨,”孩子撇撇嘴,“我原先也觉得不好听,现在倒是习惯了,也没什么,名字不过是一个代号,伯伯,你会因为我叫狗蛋,而觉得我不可爱吗?”
这孩子自夸倒是不脸红。李寻欢笑了笑。
“抱着一坛酒和你说话,好累,”孩子踮着脚,将汾酒放上桌子,“我抱不动了,麻烦伯伯替我送过去罢。”狗蛋睁着明亮的大眼睛,忽闪忽闪:“伯伯该不会忍心让我这么一个小孩子,因为抱这坛很重的酒而累死吧?快点呀伯伯,我娘还等着救人呢!”
这孩子一口一个伯伯,叫得李寻欢的神情也怪异起来,终于忍不住道:“按照辈分,你该叫我一声表舅。”而不是“伯伯”。
孩子看了他一眼,居然并不意外这个突然多出来的亲戚,只笑道:“那好,表舅,烦你帮表侄子送酒过去,要快些,不然我娘该催了。”
此时客栈里弥漫着浓郁的血腥气。
店小二和掌柜的都躲在柜子后头,刚才这负伤的客人被人送进来的时候,送他来的人杀气腾腾,凶神恶煞,可怕极了,少林脚下从来都是清静之地,何曾遇到过这种情况?幸好这大清早的没什么客人,也幸好有个住店的女大夫站出来,说她能治,不然,万一这人死在小店里,他们不是也要跟着玩完?
“灰色的,是灰色的……”伤者有些发烧,又用了麻药,神智开始不清醒,一个劲地呢喃着什么,“好快,好快的剑,可怕,可怕……”
“替我按住他,我要剜去他的腐肉。”柔和的女声响起,站在一旁的老者和驼背立即上前,牢牢按住伤者的四肢。店小二躲在柜子后头,冒出半个头,看着那大家闺秀一样温婉的女人,手上一把银色的小刀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忽然间抬手就往伤者的伤口,快速割了一刀,去掉一块发黑的肉来。
妈呀,好可怕!店小二和掌柜同时缩了缩脑袋。
江湖上的人果然不能小看,一个温温柔柔的女人,居然能眼睛都不眨一下,就割掉别人的肉!就算是在救人,那也很可怕啊!
女子一边注意着伤者的伤势,一边为刀具消毒,抬手想取酒的时候,却发现已经用完,不由得皱了皱眉头:“狗儿怎么还不回来?”
“娘,我来啦!”清脆的童音响起,红衣童子欢快地跳进门槛,女子抬头,本想朝自己的孩子笑笑,但是当她骤然望见童子身后跟着的男人时,她的脸色蓦地苍白,身形禁不住晃了晃。
“夫人!”驼背者隔得近,立即扶了她一把。
“我……我没事。”女子垂眸,将目光重新转向伤者,背对着那人,轻轻道:“把酒给我吧。”
李寻欢怔然望着女子纤瘦的背影,涩然道了一个“好”字。
沉默地站在女子身后,李寻欢没有打搅她救人。
事实上,他很意外,一走进客栈,看见她面不改色地为伤者去除腐肉,他几乎不敢相信,她就是诗音。
诗音连看别人杀鱼都不敢的。
她心地善良,半生中简直连一只蚂蚁都未踩死过。和诗乐不同,她从小就不乐意学武功,她轻视武功,是因为武功总带来杀戮。
所以血腥的东西,她见了会难受,会反胃。
而如今,那个躲在他身后,不敢看人家杀鱼的姑娘,已经消失了。
是什么让她成长?李寻欢问自己。
当一个漂泊江湖的女人,没有任何男人去保护她的时候,她是不是就必须学着自己保护自己?
林诗音的成长,是不是也是这样开始的?
那样的成长……会不会——很痛?
李寻欢不知道自己在她身后站了多久,直到伤者的伤势被处理干净,让人抬走,她拿酒水净了手,两人面对着面,她却始终低着头,专心致志地清理着手中的污渍,一言不发。
“娘。”狗蛋忽然开口叫了她一声。
“这人说他是我的表舅。”
林诗音怔了一怔,浓密黑长的睫毛轻轻眨了眨,终于将视线转向了李寻欢。
那一刻李寻欢觉得自己的心都要蹦出来了。
十年了,或许再过十年,再过二十年、三十年,当他和她对视的时候,他依然会有这种心跳如鼓的紧张。
林诗音的红唇动了动,似是有些犹豫,但最终,她轻轻道:“你随我上楼来吧。”
一间斗室,一张床,一张矮桌,两个蒲团,一鼎香炉。
“厉叔,孙大哥,”林诗音进屋前,朝老者和驼背人鞠了一躬,“我和他有重要的事情要说,烦请你们二位在门口守着,莫让任何人进来。”
“自然。”二人颌首。
李寻欢却忽然道:“这位……孙大哥?我们是否见过?”
驼背的男人朝他笑了笑:“自然见过,以前,你还在我的酒馆喝过酒。”
李寻欢愣了一下,忽然想了起来,以前李园的后门,隔着一条街,的确有一家冷清的小酒馆,酒馆的主人,便是个驼背。
可是……他如今怎么会跟着诗音?
“寻欢,”林诗音回眸,“请随我过来。”她的声音温柔而淡然,眼神平静得仿佛掀不起一丝波澜,她跪坐在蒲团上,一个“请”的手势,示意李寻欢也坐下。
“今天,我是想和你说声对不起。”林诗音轻轻道。
李寻欢忽然就失语了。
从客栈的大厅上楼,一路上他设想过很多种可能,她或许怨他、恨他、骂他、冷落他、嘲讽他,或者向他流泪、向他哭泣。可是他却万万没有料到,林诗音会对他说——“对不起”。
李寻欢的心一下子就冷了下去。一个你爱的人,向你说“对不起”,这说明了什么呢?
林诗音不知道他的心里活动,因为打从一进来,她就没有看过他。她的眼睛看着桌面,然后从袖中拿出了一样东西,放到了桌上。
那是一个油纸包着的布包,不知道装的是什么。
“这样东西,原本是那人给你的,可是我因为担心它为你招来祸事,便隐瞒了此物。可是这十年,我想了很多,终于决定还是要告诉你,毕竟,我擅自用了它,”林诗音秋水般美丽的眼睛终于抬起,她轻轻道,“你打开看看吧。”
布包里是一本书,只是一本书而已。
《怜花宝鉴》。
——这本书的名字,李寻欢闻所未闻。
“昔年纵横武林的人杰,沈浪、熊猫儿,皆是一等一的大侠好汉,而还有一人,外号千面公子,此人曾为沈浪的死敌,后来却成为他的好朋友。他乃是武林中独一无二的才子,文武双全,惊才绝艳,所学之杂,涉猎之广,武林中还没有第二个人能比得上。不但星卜星相,琴棋书画都来得,而且医道也很精,易容术也很精,十个人都学不全的,他一个人就学全了。”
“这人本在正邪之间,虽然邪,却并不太恶毒,做事虽任性,但有时却也很讲义气,很有骨气。不过,他与沈浪夫妻结伴归隐,远游海外,那也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
“只是,在他出海之前,我有幸见过他一面,”林诗音将这本《怜花宝鉴》往李寻欢的方向推了推,“此书记载了怜花公子一生所学,不仅杂,而且邪。他说,自己狠不下心来烧掉它,便决定将这本书交给一个他认为最为可靠的人。”
林诗音看着他,道:“这个人,就是你。”
“我?”李寻欢微讶,随即苦笑:“可是我竟一点也不知道。”
“那年你去了关外,又遭遇重伤,又认识了龙啸云,事情多得很,他便将这本书交给了我,托我转交给你。可是他并没有说送你这本书后的要求,《怜花宝鉴》上不但有他的武功心法,也记载着他的下毒术,易容术,苗人放虫,波斯传来的摄心术……若落在有心人手里,势必又是一场大劫,”林诗音轻轻道,“我知道,你若得了此书,或许根本不会看,但也绝对不会令它在你手上丢失。这样一件宝贝,大家都会来抢的,到时候,你要怎么办?”
李寻欢笑了笑:“能怎么办,便怎么办。受人之托,自然该忠人之事。”
林诗音轻轻摇了摇头,黛眉轻蹙,欲言又止,最后缓缓道:“小乐这些年走遍大江南北去找他,便是为了将这烫手山芋还给他,只是他竟真的出海再不回来。但小乐也打听到了很多他当年的事情,这人的作风……着实诡异,他让你保管这书,或许根本不是想让你保管这书。”
李寻欢的手摩挲着书的封面,光洁如新的书本,林诗音显然保管得很好,几乎没有翻动的痕迹,他若有所思道:“这话怎么说?”
“怜花公子少年成名,年纪轻轻便已掌管了遍布大半个江湖的组织,而到了他交托这本《怜花宝鉴》的时候,竟然只随便寻了一个素未谋面的人,而且只托了孙大哥一人来保护此书,”林诗音轻轻摇了摇头,“这一切,就好像他在对着全武林,开一个漫不经心的玩笑一样。不过,按小乐的描述,他好像一直是这样的人。”
李寻欢再次讶然:“门口的那位孙大哥……”
林诗音笑了笑:“孙大哥外号‘孙驼子’,正是天机老人的二儿子,退隐之前,他的大鹰爪力驰名江湖。孙大哥受过怜花公子的恩惠,便答应替他守护此书十五年。我带着书离开,他便也跟着我来了。”
李寻欢从来也未想到,林诗音竟然对他也有隐瞒着的事,而且是这样惊天的一个秘密。
“你希望我如何做?”李寻欢的手放在这本书的封面上,却自始至终没有翻开,因为他知道,这一翻开,或许就再也停不下来了。
林诗音愣了愣,连连摇头:“不,我只是把本来该告诉你的事情,都告诉你而已。还有一件事……我、我学了里面的医者篇。”
林诗音的头低垂下来:“当年小乐带着我从李园逃出来,路上遭遇追杀,小乐差点死掉,我百般无奈,便求助了这本书,如今你翻到医者一卷,还能看见几个血指印,那是小乐的血。”
“后来孙大哥追踪我们而来,见到小乐,他十分惊讶,然后告诉我们,王怜花曾经嘱咐他,若是身上种有万王蛊的女人,便将这宝鉴中的医者卷送给她。”
“我那时候才知道,小乐身上的蛊毒,便是他种下的。王怜花的夫人红药女,听闻乃是极其善蛊的苗女,这怪异的万王蛊就是夫妻二人合作的产物,医者卷中详细记载了其解法。解法很难,药物更难寻。”
“小乐不愿学,我便学了,不然,何人为她解蛊呢?”林诗音轻拢了一下额边的发丝,笑道:“而且行医很好,我很喜欢,因为可以救很多的人。”
李寻欢没有说话。
他不知道该说什么。
林诗音令他觉得有些陌生 ,她似乎不再需要他了,她甚至也不再需要任何人保护,她有自己的主意,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仿佛有一条无形的鸿沟横亘在两人面前。
李寻欢忽然有些茫然无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