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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锦玉2 ...

  •   南方的夏季,暴雨特别的多。
      家里到学校的路上有条未建桥的小河。每逢河水暴涨的时候,父亲都要来接。
      锦玉领着弟妹,隔着茫茫水雾,看着父亲穿着厚重的水衣水鞋还要撑着伞,一步一步趟着急涌的河水,走过来。
      天空是苍茫的一片灰白。仿佛整个世界都被淋湿了。
      父亲背着弟弟过了河,又转过身来背妹妹。河水又大又急,每一步,他都走得特别慢,每一步,都踩在她心上。
      雨声哗啦哗啦打在雨伞上,整个山间安静得只听见她自己沉重的心跳和呼吸。
      锦玉那时候想,她已经长大了。一个十岁的大孩子,不再需要父亲背了。只要父亲拉她一把,她完全可以携着父亲的手,一同走过这条河。
      她多么,多么希望自己快些快些再快些长大。
      长大到足以独自承担这河水的考验。
      因为,她真的不愿意再压在父亲的肩上渡河了。
      **
      于礼收到她的短信时,已经在出差的路上。他一只手控着方向盘,腾出一只手来看短信。
      他把手机随手搁在旁边的座椅上,忽然倒车,停在一边的加油站里。
      在加油的间隙里,他拿起手机重新看她的信息。一个字一个字的看完,然后十指如飞的回了话。
      回了信息,又把她的号码调出来,保存在通讯录里。
      初秋的天气,清风暖阳,天高云淡。他心情忽然变得很好,随手发了信息给锦玉的上司。
      实习满期。
      锦玉清早来到科室,就见到何彤一边低头小声的抽啜,一边往纸箱里收拾东西。
      沈丹的座位上空落落的,连桌子都已经打扫干净了。
      “哦,小洛来了。科长在办公室等你呢!”凌科长的秘书从茶水间迎面走出来,一只手里捧着一杯热腾腾的玫瑰花茶,一只手扶了扶眼镜,笑眯眯的招呼道。
      “哦”她低低的应了一声,把手里的咖啡杯随手搁在何彤旁边的桌面上。
      又大又厚的杯子,搁在纯木的桌面上,响了不小的咚一声。
      声响惊动了埋头收拾东西的何彤,她猛的抬头看着锦玉,一双水雾朦朦的大眼瞬间飙出眼泪来。
      锦玉被她这么又委屈又怨恨的一看,微微愣了一下。这是好脾气的何彤吗?然后,心里顿时就有底了。
      她也不在意,只避开她灼人的目光,径直朝科长办公室的方向走去。
      一进门,宋斐也在。
      她一改平日紧身牛仔裤加白衬衫的学生装扮,穿了一条亮丽夺目的橙色连衣裙。露出两条修长的腿。本来就高挑的好身材,在裙子合身的衬托下,曲线尽显,玲珑有致。
      “小洛,来了啊。”凌科长翻了翻桌子上她的简历表,和蔼可亲的笑着。
      “嗯,科长早上好。”她微微一笑,自然的打着招呼。
      “今天叫你来,主要是说一下这次科室关于秘书人选的决定。”
      “经过一个月的实习考察和科室各位老同志的意见,嗯,一致决定,由宋斐同志担任此职务。”
      锦玉眉头轻不可察地皱了一下,尔后抬起头来,露出更为灿烂的笑容,转头真诚的对宋斐说”恭喜。”
      “谢谢。”宋斐站在凌科长身侧,极不自然地朝她点头。
      “不过,小洛,你的专业过硬,工作又认真细致,的确是不可多得的人才,我有个财政部的老朋友讲那边新走了个同事,所以就极力向他们的科长推荐了你。这是举荐信。你去报道吧。”他从办公桌的抽屉里抽出一个信封,递给锦玉。
      原来——
      锦玉双手接过来,忙低头道谢”多谢科长举荐。锦玉一定好好工作,不会失了科长的礼的。”
      她既有贵人提携,言语间却还这样谦逊妥当,凌科长更不敢轻视这看似普普通通的女孩子。笑道”举手之劳而已。小洛这样的能力,又年轻,我相信,一定前途无量。到时,恐怕我还得要你照拂照拂呢!”
      “科长说笑了。要是没别的什么吩咐,锦玉就先告辞了。”
      “好的,好的。”凌科长搁下手里的茶杯,扬手示意宋斐开门。
      “科长,我送送她。”宋斐绕过办公桌走过来,拉开门。
      “应该的,应该的。同事一场。”凌科长点头应允。
      锦玉还是一副实习生的样子,穿得跟在学校的时候一样,抱着一个大纸箱往楼下走。宋斐跟在她身后,高跟鞋子踩在大理石的地板上,发出沉重的声音。
      “那个——锦玉!”她追上来,有些气喘,脸上不自然地红”那个,其实那天晚上,我,我和他,我并没有——他喝醉了!我没有被他——我……”
      锦玉笑眯眯地望着她,拍了拍她的肩膀欣慰地说道”那就好.”
      虽然想要下地狱但老天拉了她一把。
      清白尚在,那就还可以有一些奢侈的梦想。比如纯白的爱情。不似她,一只脚已经迈进去了,她注定会泥足深陷得不到救赎。
      但是,又有什么关系呢?
      反正有些美好东西,已经注定与她无缘。比如,纯白的爱情。
      “你不信我?”宋斐见她虽然笑意吟吟,但目光缥缈,根本没有在看她。她大眼一瞪,瞬间便水光潋滟。这样委屈的眼神,这样楚楚可怜的模样——锦玉失笑,今天她第二次见到了!
      “我为什么不信你呢?”锦玉从口袋里掏出纸巾,轻轻擦掉她的眼泪。
      “哭花妆,可就不漂亮了。第一天正式上班,你要加油。”
      她突如其来这样温情脉脉,宋斐征了一下。脸上的表情有些僵,”谢谢你的鼓励。你也要加油。”她抱了锦玉一下。诚恳地说。
      “嗯”。锦玉微微笑,语气却有些僵硬。
      锦玉觉得,人与人的相遇,如果彼此间没有利用价值,就算是擦肩而过。如果有,那才是与君初相识。
      前者于她,是科室的人,包括宋斐和凌科长。很快,他们就会被逐出她的脑海。
      后者于她,是财政部的同事,还有于礼。
      人生若只如初见。很多人在相熟以后,都会在回忆往事的时候觉得,最美好不过是初遇的时候。两个不相识的人,有缘碰在一起。那时候你我都不知道,今后我们会在一起经历那么多那么多的事情。这些事情或痛或悲或喜悦或疯狂。正是因为五味陈杂,刻骨铭心。所以才会觉得当初相遇是惊鸿一瞥。感叹缘分的奥妙所在。
      尽管,她曾经,还有一个更美好的初遇。但她仍觉得昨晚就是她的人生若只如初见。
      她和他,会有很多很多的往后。
      尽管这初遇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美好,但是,又有什么关系呢?
      相遇再美好,记忆总会有破灭的一天。重要的是以后呀。洛锦玉,不要再回头看了,你要大步直走,勇往无前。
      X市。
      “于副市长。今天中午去哪里吃饭?需要叫外卖吗?”秘书小刘轻轻扣了扣办公室的玻璃门。
      办公室内的人,站在落地窗前俯视楼下,只留着一个挺拔的背影对着他。
      “于副市长。”小刘等了一会,见他不出声。又叫了一声。
      “哦,小刘,有事吗?”于副市长回过神来,声音恳切地问已经在门外站了十几分钟的小秘书。
      “没什么事,我是问下中午去哪里吃饭?”
      “哦。你去替我订两个雅然居的位子。大后天晚上的。”于副市长答非所问。
      小刘小心翼翼的问:”a市的雅然居吗?”
      于副市长:”难道这里有雅然居吗?”
      小刘囧”那午饭——?”
      “叫外卖!”于副市长没好气地打断他。
      小刘默默地消失在他面前。心里不满地腹诽,不是明天晚上才能回去吗?需要那么着急订大后天的位子吗?雅然居的生意有那么好吗?有那么好吗?
      雅然居老板:”没那么好!还要承蒙于副市长和刘秘书多多关照。”
      于礼赶走这胆小啰嗦的小秘书后,坐在桌子前静静看着手机。
      信息——
      新工作很适合我。我很喜欢。
      发件人——
      洛锦玉
      锦玉。洛锦玉。
      他手指修长,在手机上反反复复打着她的名字,竟然不知道回复什么。
      就在十分钟以前,他收到来自英国的邮件。邮件里说,宋微言一个月后回国。宋家那边已经在筹备欢迎派对了。
      难怪宋华棠这几天连电话都没一个了,只派了一个傻里傻气的秘书跟着他。
      不过,他从不相信有人能在他于礼的眼皮底下兴风作浪。不管是刘秘书还是——洛锦玉。
      财政部这边的工作的确适合她,她本来就是认真细致的性子,看帐的时候几乎是一丝不苟。才上班几天,整个部门的人都对她的能力心服口服。刚好有个干了几年的助理离职,科长想都不想就直接叫她入职了。连试用期都不用了。
      那日下午,她刚从人事那边登记完资料,立刻到茶水间发了信息给于礼。
      新工作很适合我。我很喜欢。本来还有谢谢两字的,她踌躇许久,终是删掉了。
      凭什么说谢谢呢,交易是无需恩义的。
      下班的时候,锦玉看着科室里的同事一个一个开着自己的车子扬长而去,没开车的漂亮女同事,站在门口一边玩手机一边等人。来接的人开的车子比起刚才自己驾车离去的那些,档次更高,车子更贵,人,肯定也更了不起。非富则贵。
      她自己提着包,一步一步穿过斑马线,走向对面的人行道。
      她平时不喜欢穿高跟鞋,走起路来有些慢。
      a市已经是秋天了,天气虽然晴好,可迎面吹来的风里,已经渐渐有了萧索的味道。
      快要到冬天了,快要下雪了。
      锦玉是南方人,她的家乡,接近热带。在来这里上大学之前的十八年里,她从未见过真的雪。
      所以你知道她第一年来这里上大学的那个冬季,见到这么多这么多纷纷扬扬飘飘洒洒的白雪时,是多么兴奋多么激动多么庆幸吗?
      你不会知道的。
      那么多的幸好。幸好一直没有放弃,幸好一直坚持一直努力,幸好——所有的付出都有了回报!
      可是现在呢?
      她回想起那时刚到a市的自己,竟然有些恍若隔世的感觉。
      仿佛过了很久很久,当初那个热情开朗,永远执着倔强的洛锦玉,好像——是前生的她。
      漫无目的的走着,正是华灯初上的时分。街上的灯五颜六色,她觉得有些眼花缭乱的感觉。离她住的地方还有半个多小时的路程。这一段路,她走得特别累。
      曾经,她很喜欢这段步行街的。
      那时身边还有一个人。
      走路的时候,喜欢用右手牵住她的左手。天冷的时候出门,总会多穿一件外套。每次经过甜品店,都会带一小块的提米拉苏和一杯芒果味的热奶茶。
      那个人,有清俊英气的眉目,有温润如玉的气质,有淡然包容的微笑。有一颗玲珑剔透,视她如宝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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