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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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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识陈子剑之前,我活得没心没肺。做乖乖女,听父母的话,认真的学习,文静,喜欢微笑。听任贤齐的歌。幻想着自己未来的爱人会是像他一样的男人。一直到17岁,17岁对我来说是个转折,因为从此以后我开始了另一种生活,看安妮的小说,并疯狂的爱上了那些绝望的文字,认识了陈子剑。

      陈子剑一开始只是一个传说,一个很遥远的人。他们说,陈子剑今天又打架了,他们说陈子剑为了一个小姐和人拼酒结果砸了一个酒吧。他们说,c城的老大对陈子剑特别看好,陈子剑将来就是这一带□□的老大了。他们是谁?是我同桌的好朋友。我同桌是谁?我可不可以不说。

      她太闹,太活泼。太,让我羡慕。我本不爱说话,所以朋友极少,她转过来的时候没听老师的安排。坐在了角落里,我的旁边。从此,我的生活被她一句“丫头,我叫岳月!”彻底的改变了。
      没事的时候,她的身边会围着各色的人,学生、小混混、大哥、商人。都是我不曾领略的领域。我看着她爽朗的笑,手舞足蹈。心里庆幸能够认识她。

      她是魅力张扬的女孩,后来我知道,她爱着一个天使一样的男孩。那男孩叫罗建,阿月喜欢要我叫他阿健。阿健是特别好看特别干净一男孩。是我认识的所有男孩里笑起来最让人心生温暖的男孩,就连后来的陈子剑都比不上阿健笑起来的好看。

      我看见阿月靠在阿健的怀里分外的妩媚,只是好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跟着阿月出来混,开始吸烟,到阿健的酒吧里喝免费的红酒。限量的酒。我一直承认我骨子里的暴力倾向,喜欢看很血腥很血腥的恐怖片,走在路上看到打架我会躲得远远的,因为我异常的兴奋的神情会给我乖乖女的形象扣分。我一直隐藏的很好,直到遇到了阿月。

      阿月和阿健见过我两次醉酒之后就再也不肯让我喝酒了,我只是微笑,其实我记得自己醉后的事情,只是装失忆而已。我差点砸了阿月的家。

      我想我暗恋阿健,他用他披靡的笑容就一下子就把我打倒了。他的笑容那么温暖清澈,可是眼睛里总有一股子悲,悲伤的悲。很哀艳的一种悲。彻底的吸引着我,即使知道阿月,我最好的朋友正狂热的追求他,我还是不自觉的暗恋他了。那悲哀是为了什么与我无关,那是属于我不知道的阿健忘不掉的过去。我只是继续这我的暗恋就好,从来没想过要表白。因为我看得出,阿健不爱我,也不爱阿月,他爱谁我不知道,我只是在心里嫉妒阿月的大胆,痛恨自己的胆小。所以,醉酒之后的我,总是把阿月当发泄对象。

      阿健的酒吧有很硬的后台,我总能看到一些面目狰狞的人出出进进,这个时候我就和阿月躲到最靠里的一个小包里通过敞开的门打量这些“大哥”。阿月很奇怪我一点也没有的慌乱,在她眼中我应该永远是个青涩的小丫头吧,醉酒的时候除外。我笑啊笑啊眼睛都笑眯了起来,岳月小朋友,哪天我把你杀了你可能还以为我见血会晕吧?我只是喜欢观察人,发现他们细微动作中的感情。但是那天我第一次后悔自己的敏锐。

      我看到阿月笑着跑出去对一边一个帅哥笑,一边往阿健身上吃豆腐。我第一次看到阿健完美的脸上出现的不自然,可惜那时的我是真的什么都不懂,所以我只是奇怪的看着阿健的脸,完全忘记了做自我介绍。直到一只大手狠狠的敲了我的头,我才看到了阿健口中神奇的陈子剑。

      那天我穿的什么?我为什么想写这样的文章来着?哦,对了。我和南风中那女孩穿的很像。我把头发扎起来露出光洁的额头,画着淡淡的蓝色眼影,在左边眼角下用深褐色唇线笔点圆圆的泪滴痣。嘴巴上涂晶亮亮的草莓唇彩,手腕上戴很多细细的铃铛手链举起手用力摇摇摇叮叮叮地好听透了。那天我穿了阿月的黑色小背心和瘦牛仔。因为我从来都是穿着校服和亲戚给的剩衣服,阿月无论如何也不同意我那样的打扮出现在阿健的酒吧里,她说我那样会被人以为是鸡的!我晕。原来鸡也时兴这样的打扮。对了,我左手臂上还贴了一个的纹身贴,黑色的图腾,我不明白什么意思但很喜欢。

      我怎么记得这么清楚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现在在大学里,我是公认的未来老年痴呆人选。上了一学期的课了,我仍然找不到自己上课的教室,甚至在课间去厕所回来也会迷路。我这样的马虎鬼竟然记得当时的一切一切,是不是因为这样,我才会那么的痴迷的爱上你呢?陈子剑。

      我当时就是那样歪着头,像研究阿健一样的研究这陈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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