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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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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后,首都机场
他一手拉着行李,一手牵着她纤细的小手,他英俊潇洒,鼻梁高耸,剑眉英气,她美丽动人,樱桃小嘴,下巴尖尖,眼神温柔似水,这样一对璧人,吸引着周围旅客的目光。
今天,他要领着她回到他的家乡,向家里正式介绍自己的未婚妻。
他忽然停下脚步,转过身,身后的可人儿没注意,撞到了他的怀里,轻揉着自己的额头。
“痛不痛?”他好笑的看着她。
她红着小脸,“不痛,怎么忽然停下了?”
他用放开行李的手轻轻地刮了一下她的鼻梁,“小笨蛋,拿机票。”
她悄悄吐了一下舌头,喃喃地抗议:“别动,鼻梁越刮越塌!”左手从他的大掌里挣脱开,在自己的包里开始一通乱翻。
旁边的男人静静地看着她,嘴角轻轻上扬,刚刚心脏漏跳的一拍着实让他吓了一跳,如果,如果自己没有遇见她,自己是否真的会爱上眼前的这个小精灵。
她还在“翻箱倒柜”地找票,他的思绪飘回到四年前,那天他做了一个有关她的梦,一个不真切却又的确存在的梦,然后她就消失了,他像六年前一样不顾一切的找她,还记得他曾经和她说过“我从不相信,漫无目的的会找到人”,而他却在这样做,而且做了两次,他自己都觉得十分肯可笑,最终无果而归,是啊,诺大的世界,想找到一个故意藏起来的人是何其的困难,然后,他就开始疯了一样的工作,虽然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却无法与自己最爱的人分享,他想到了一个词“孤家寡人”,不知古代的皇帝是否有他这样的感慨。
再然后,在一个好友的私人舞会上,他遇到了她,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他着实吓了一大跳,以为她又回来了,相似的脸庞,同样秀气的鼻子,但是,那对眼里流露出的不是她的那份“韧劲”,而是一份“柔情”,还有一丝对自己的仰慕之情。经人介绍,她是叶文集团老董的千金——叶筝。叶筝虽然生在商场,却的确没有什么经济头脑,反而对艺术情有独钟,清华美院毕业后,开办了一个自己的画廊,而且整得有模有样。在自己与叶氏的合作过程中,叶筝显得格外积极,从不参与商业活动的她,经常没事就在会议室周围晃荡。他心里明白,她是喜欢他的,但是,自己的心中却满满的全是她。母亲的一个电话令他改变了主意,母亲年事已高,最大的心愿就是看着小儿子结婚生子,而自己现在却如此的不孝,他不能再为自己活着,他也应为周围的人考虑考虑,况且,整天在他眼前晃悠的这个姑娘还是如此的优秀,家庭环境也能对自己有所帮助,而且,她是,如此的像她。于是,他们开始交往,现在,他们已经交往一年多了,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了,上个星期,他向她求婚,她满脸害羞的答应了。
而对于深藏心底的那个人呢?或许我们今生真的就这样错过了,真的就无缘再相见了,“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希望她能够幸福!
“找到了!”叶筝欢呼道。
“傻姑娘。”他轻轻攥起她柔软的小手,走向登机口。
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子带着大墨镜,推着机场的行李车,和他们擦身而过,一个小男孩淘气的扒在行李车上,冲着女子开心地笑着,笑声是如此的清朗,惹得周围的空气似乎都充满了欢乐,陆励成感到一种莫名的熟悉感,不禁放慢了脚步。
“又怎么了?”叶筝及时刹住了车,险些再次撞到陆励成的身上。
“没事。”陆励成低头苦笑,看来我这辈子真的是忘不掉她了,又望望旁边伊人好奇的大眼睛,既然忘不掉就深藏心底吧,拉着叶筝快步走向登机口,消失在人海中。
“Nicholas,别闹了,快下来!”推车的女子停下车,语气中带着些愠怒。
“Ok mum”男孩不情愿走下的推车,站到妈妈旁边。“mum, will we….just… Stay here forever I miss my friends, Tonny and Mia!!”
“说中文!”女子蹲下身,“说好了的,回国说中文。”
“Ok,妈妈,以后我们还回美国吗?”男孩叹了口气,无精打采地说,刚刚在车上的神采奕奕全然不见。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配上小孩“少年识得愁滋味”的表情显得分外可爱。
女子被逗笑了,“妈妈回来呢,是为了工作,在国内呆多久说不好,但妈妈答应你,有时间的话就带你回美国,找小朋友玩,好不好?
“哎,好吧。”男孩不情愿的答应道。
女子轻抚着男孩的脸蛋,想他小时候,大大的眼睛,小小的嘴巴,长得真的很像自己,而现在,眉宇间似乎有了他的英气,鼻梁和嘴角也渐渐有了他的影子,剩下的就只有那双明亮的大眼睛像自己了。他本不该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他的到来只是个意外,或许就是这个意外,注定他们之间不可隔断的感情吧。
四年前,她的接受了另外一个男人的求婚,心里却放不下他,一次偶然的机会,她从他的秘书那里知道了他为她做的所有事情,她在心里骂他傻,更骂自己傻,为什么永远反应迟钝,为什么看不到他的付出,为什么认为他做的一切都那么理所当然,等等,或许就是在这理所应当之间,她已经深深地爱上了他,而自己却没有发现,只是一心扑在少年时的那个梦里。她不敢跟大姐说,怕她担心,不敢跟麻辣烫说,怕她感情用事,于是,她选择自己消化,因为她真的不知道应该怎么面对自己的未婚夫和他。结婚前的一个星期,她心烦意乱,决定买醉,在一个从没去过的酒吧里,被人下了药,遇上喝醉的他,他虽然醉着,但仍从坏人手里救下了她,手臂因此被划伤很多刀,她哭着骂他傻,随着药劲的发作,她全身飘飘然,虽然理智告诉她她已经订婚了,下周就要举行婚礼,但是潜意识中的那个她告诉自己,她爱眼前的这个傻子,愿意把自己交给这个用生命守护自己爱护自己的男人,那一夜,悱恻缠绵……
第二天早上起来,她看着睡梦中的他,轻抚他那棱角分明的脸庞,手却被男人抓住了,男人梦呓“蔓蔓,蔓蔓……”她却只能苦笑,笑自己的傻,笑他的痴,笑两人错过的时光,同时,她又不得不思考自己要怎么面对自己的未婚夫,怎么面对他。于是她选择逃,选择做一只鸵鸟,遇到危险,把自己当头埋起来,她谁也不想伤害,就只能选择伤害自己,希望一切都能过去,至少,能给她一些缓冲的时间。
她定了班最早的航班飞美国,她能想象大姐的担忧,麻辣烫的国骂,宋翊的尴尬,还有,他的心碎,可是她真的不知道应该怎么样做。
到了美国,她改名Cuddy,就职于一家中国的企业,说是中国的企业到也不全然是,创办这家公司的的确是一对中国夫妇,但他们是在美国注册的,因此总部设在美国纽约。开始总有些磕磕绊绊,但随着对业务的熟悉,一切也都走上了正轨。
她知道陆励成一定在找她,她也知道没准那一天他就会出现在她面前,绷着一张冰川脸,用命令的语气跟她说:“苏蔓,跟我回去上班!”她期待着,却又害怕着,而这个小生命就在这不安中来到了。
她从未想过要打掉这个孩子,心底的声音告诉她,这是他们爱的结晶,何况这在美国是不被接受的。
第一次做母亲没有经验,爱人又不在身边,可苏蔓就这么坚持着,没胃口的时候强迫自己吃东西,上班的时候强迫自己尽快完成任务,减少电脑辐射,夜深人静的时候强迫自己不去想那些不开心的事情……
孩子顺利的诞生了,自然获得了美国的绿卡,苏蔓给他取名叫Nicholas,希腊语,胜利者的意思,就像他的爸爸一样,想到这里,苏蔓不禁苦笑了一下,还好,他爸爸没有找到这里,能躲一天是一天吧。而至于宋翊,开始到美国的时候还觉得愧疚,但自从这个孩子闯进了她的生活,她就很少想到宋翊这个名字,或许是自己追逐了十年的梦碎了,就让这个梦结束吧。
四年在美国独自带孩子的生活改变了她很多,如果说追逐宋翊的十年让她变得强大,支教的两年让她变得沉静,那么这四年就让她变得淡然,不禁想起他曾对她说:“既来之,则安之。”对于陆励成,她爱他,却不想打扰他,同在金融界的她知道他的成功,说是不想打扰他,不如说是一种恐惧,他是否还在原地等着自己呢,更确切的说是不知道以何种姿态去面对他。同时她明白,自己渴望爱情,但更想和儿子平静的生活,那是他生命的延续。
对于宋翊,她放下了,对于陆励成?她自己也不知道,走一步算一步吧。
三年后,苏蔓凭着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对公司的贡献,成功晋升总经理,并派送回国协助工作。这次回国,她谁也没告诉,只想和儿子安安静静的生活,却不知狂风暴雨在等着她。
“走吧!”苏蔓站起身,一手推着推车,一手牵着Nicholas,走向出站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