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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 7 章 之后的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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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的两周,我的生活方式有着明显的反差。
在被梁辰欣赏过我乳猪装扮后的头一周里,我自暴自弃地闭门不出,课也不去上,整日穿着睡衣抱着电脑窝在寝室看电影。
而第二周,在飞尘一语中的的“躲有什么用,你得逆袭呀”的点拨下,我每天都起早一个小时,悉心洗漱搭配一番才出门,一天到晚晃荡在教学楼里,盼一场不期而至的,让他足够惊艳的偶遇。
可你听过墨菲定律么?有一条是这样说的:越是不想见到的人,越会时刻出现在你眼前;而当你想见一个人时,翻遍地球都找不到他。
“哟~小喜乐儿!今儿穿挺漂亮啊。”
你看,我说什么来着。
我不情愿地转过头,冲雷达尴尬一笑,“学长好。”
他搂着的美女学姐意味深长地扫我一眼。
“叫这么生分干嘛。哎对了,你不是我大国交的么,怎么样,美国跟英国,喜欢哪个?”雷达放开环住学姐的手,向我靠过来,眨巴眨巴星星眼。
我实在是受不住了,嘴角抽了抽,身体极力后仰,艰难道:“英……英国吧。”
“嘿嘿~妥了!”他扬眉一笑,“那就委派你做这届英国组的组长,下周通知你开会~”
言毕,他回身勾住妖娆学姐,“咱们走吧,甜心~”
我真的感觉自己吃进了一只垃圾桶。
可一周来,就算我每天都吃进一只,我也没能碰上梁辰一面。
“啊……愁死我了!!”毫无形象地坐在成吱吱寝室的地板上,我拿着她的小绵羊坐垫儿出气,“怎么就是碰不上他,就是碰不上他!他是妖吗他住水帘洞吗!他是来自星星的人现在被掳回去了吗!”
成吱吱从鼻孔发出一声嘲笑,“给他发短信啊。”
“我有病啊!”我大吼,小绵羊可怜兮兮地被我摔在地上。
“你也知道啊。”成吱吱勾起一个揶揄的贱笑,键盘狂敲,“老大,下一场咱打哪儿?昨儿你要的装备我已经给你做好了。”
这真是一个我永远都想对之翻白眼儿的女人。
“不愿意发短信,那你给他发邮件呗,就当发错了,他知道你是谁啊。”成吱吱一声奸笑,蓦地,笑声一转,“嘿!溅血来了啊,掩护我走起呗,咱们去打黑山老妖。”
“行啊。吱吱,来,坐我的马吧。”香醇的男声从成吱吱的电脑扬声器中响起,“我载你。”
我看见成吱吱脸上露出贱人般幸福的微笑。
“呵呵呵,好。”她说。
“嗯,这样就快多了,”叫溅血的男人依旧用声音传递着他的男性荷尔蒙,将成吱吱陶醉得云山雾绕,“要不你老坠马,我还得等你。”
等我反应过来在这种情况下最明智应该是装什么也没听见的时候,我已经大笑出声了。
成吱吱眼明手快地灭掉话筒,脸慢慢地向我转过来,“姜喜乐。”
我心倏然悲凉,坐在地上仰着头看她,笑得一脸谄媚,“我是爱你的!”
“来不及了,”她伸手捞起地上的小绵羊,一把摁在我脸上,还死死地碾了碾,“不想我再来一遍的话,就滚回你自己屋编邮件去。”
我黑着脸起身,怂蛋一样灰溜溜走出她的寝室,关门的时候看到她重新扭开话筒,声线甜美,“不好意思啊溅血,刚才我掉线了。”
回到我屋,哀怨地洗了把脸,我开始琢磨应该错发一个什么样的邮件给梁辰。
翻开记录的小本儿,盯着他的邮箱,我一个头两个大。
wonderfultimeyolo,他的邮箱名。
什么鬼?
打开电脑,我近乎无意识地将这一串字符敲入搜索引擎。回车按下的瞬间,搜索结果迅速弹跳而出。
这段日子以来,人肉他,已经成为我的本能。
我随意扫一眼屏幕。
……
!
这是什么!?
屏住呼吸,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不是我梦寐以求地,想要人肉到的东西吗?
我竟然搜到了他的博客。
这是真的吗?
盯着屏幕,我抖着手一遍遍地用力确认,使劲儿掐脸来掩盖我的热泪盈眶。
我想尖叫,可根本叫不出声,但我还是难以置信地张大了嘴,手还不由自主地捂在嘴上。
我激动得全身颤抖,再也坐不住地站了起来,在屋里快速地走来走去,开心得几乎要跳起舞来。
之前那样努力都没能得到的一切,居然在这样偶然的情况下就这么突然地呈现在了我的眼前。并且,比我所想象的最好的样子,还要好。
姜喜乐!你做到了!你做到了!!
那一刻我相信上天是眷顾我的,他看到我的痴心、听到我的愿望,他虽然没能在我许愿的时候就为我铺设一条好平坦的康庄大道,但却在我走投无路时送我一条崎岖却更美丽的蜿蜒小路。
如果有人能拍下那时我一边咧着嘴傻乐,一边不敢相信地摇头的画面,我想那样的表情应该就叫幸福吧。
点开他的博客,我仔细观察,兴奋地发现这只是一个他私人写作的地方。他没有好友,没有关注,他的文章阅读量都近乎于零。这是一个他以为不会被发现的,公开的日记。
这样的发现让我好开心。我最喜欢没别人看得到他了。要是能抢着哈利波特的隐形衣,我一定永远把它包在他身上!
滑动鼠标,我粗略地浏览着,发觉他有很多博文,而且最近依然在更新。
我高兴得手舞足蹈。这不仅说明我离我的追踪目标终于更近了一步,并且这回,我也终于找到了一个近乎完美的渠道,让他也能够看得见我!
略一思索,一个天衣无缝的计划在我天才的大脑中瞬间成型——我要先和他在网上成为朋友!只有这样,才能突破现实中的层层隔阂与伪装,直接面对最本真的那个梁辰!
省去面对面交往的虚与委蛇,我大可以随心所欲地打入敌人内心,不亦乐乎地培养我方势力,一举攻占梁辰心中那座在我面前脆弱得不堪一击的小堡垒,插上独属于我姜喜乐的光辉万丈的小红旗儿!
想到这里,我哼着歌儿,满心欢喜地跑去注册了一个账号,费尽心思地编造了个人信息——我不想他太快就在现实中认出我来,但要让他一下子就能在网上记住我!
注册完毕,我装腔作势地炮制了一篇博文,花光我前几年做文艺青年培养出的全部脑细胞。然后屁颠颠儿地翻到他最古老的一篇文,认真地看了一遍又一遍。
这并不是因为他写得太好太引人入胜令我情不自禁地想一再拜读,而是因为……
我根本看不懂!
他的博文很杂,也很抽象。他写散文,也编小说。他的文章都非常意识流,但是又贯穿着浓浓的自我。他把自己融入到每一篇文章中,却从不明明白白写自个儿的生活。
我伤透脑筋。
这个天才也养成得太高端了,鄙人这慵懒的大脑根本带不动啊!
对着那一篇文章,我苦思冥想,终于费劲巴拉地在评论框里敲出了几个字,可没过两秒就又删掉。
完全想不出来说什么!
就这样愁眉苦脸抓耳挠腮,我写了删删了改,很多次写出恶心巴拉的长长一段,最后被我删得一字不剩。他的文笔当然独特,又很有趣有个性,情感细腻还不矫情。我深怕自己的评论太俗,配不上他。
经过快一个小时涅槃般的冥想挣扎,最终,本着大俗即大雅、浓缩的都是精华的原则,我一鼓作气在评论框里敲下有生以来最令我自豪的三个字,潇洒地发了出去——
“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