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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遇见 杂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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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的阳光真大,即使百叶窗隔开了外面的炎热,我仍旧能够想象到温度有多灼热。没有一丝风,也没有多余的声音,这世界陷入了沉寂。也许是小区里的人白天都出门工作的缘故,连老人此时都还躲在家里懒懒的午睡吧。
这种不工作的日子真可怕,我已经有大半年没有工作了,每天睡醒就坐在家里看电视或者打游戏,家务活不多,但即使这样我也懒得动,衣服一个月或者半个月浆洗一次,碗筷散乱的堆着,空的啤酒瓶恣意的放着,空气中满是烟草和酒精的气息,我为这样的生活迷茫,却又不愿跨出这一步,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伟每天晚上十一点左右到家,白天七点准时出门上班,他的工作繁重,我好奇为何他会有这样多的时间来思考他与我之间的关系,他会时时关注我的心理变化,考虑我是否爱他,爱与不爱在这场生活中,没有任何意义,前提是:只要我还在,还在接受他给我的生活,那便是爱情的存在。
我又开始记日记了,我的脑子总是在思考为何我花着他给我的钱,却能有这样大的力气讲话,骂他,打他,发脾气,冷战,歇斯底里。他像是上辈子欠了我的对我好言安慰。
也许我们都是孩子。
记得在我十八岁生日的时候,我妈带我去算命,算命先生年世已高,头发花白,戴一副老花眼镜,他一边用笔记下我妈报上的生辰八字,一边翻书,我和我妈坐在上凳子上一言不发,听他缓缓开口:“哟,这是男孩命呀,可惜投了女胎。”我妈拿眼看我,又听算命先生道:“若是男子定是大富大贵,可惜了是个女娃子。”
臆想也许是一种病。饱含深邃痛苦的一种病。
有人说吸烟的女子太过执着,总是让人联想起忧伤,一个朋友对我说:“你这样的女子即使长得再好看,也进不了旁人的内心,因为你是饱含伤痛的女子,身上有过重的颓废气息,这样不自爱的女子,很难让人爱上。”
这话说出来的时候,我只是平静的抽一根烟,再抽一根烟,点头微笑,示意这话是听到了。我的内心深处仍旧是波澜不惊。
遇见伟的时候,我的心一点涟漪也没有,仿佛就是平常的一个小聚会,通过朋友互相介绍与一些不认识的人聊天般的自然。
我记得他那天穿一件黑色的T恤,黑色的短裤,一双夹脚的拖鞋,他那天的装扮让我想起清晨睡眼惺忪头发凌乱穿着拖鞋去楼下买早餐般的男子。
我那时候还是一个习惯孤独的女子,一边喝酒,一边抽烟,一根接一根烟的不松口,轻松的坐在他的旁边和他玩游戏,输了的人就喝酒。
与初次相见的人,我都习惯装作礼貌的优雅,言谈举止适度,那天我穿了白色的镶着花状布料的T恤,一条长到足踝的深蓝色裙子,光脚穿一双白色的板鞋,头发挽了一半扎成公主头。橘色的唇彩,没有化妆。脸色单调的苍白。喷了BOSS的男士香水。
我知道伟在闻我身上的香水气息,我没有刻意的回避,如同对待一个不相干的人,并不需要刻意的应付。
性与爱通常都是成年男女之间不可逃避的问题,两个不相爱的男女,可以毫无顾忌的为着彼此对性的需要而相约去酒店,一切似乎都是水到渠成般的随意自然。
经常会在新闻上看到某些报导,两个已婚的男女各自瞒着双方伴侣,独自偷情,在成年人的婚姻世界里早已觉得爱情不过是青年时代的幻觉,不再会因为相不相爱而有所困惑,偷情有时候只是为了生活增添生气。男人和女人都一样,有时候只是下半生思考,如同去按摩,或是做SPA般的自然。
道德有时候只是存在是与非之间,但对于□□而言,只是求一种欢娱。
在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个凌晨,我和阿伟就去了酒店,我已经忘记了当时他的表情,我只记得我那时候某种心态的流露。
他的身体冰凉,即使长久的对性的匮乏,也让我提不起精神,一具陌生的身体,让我感觉肮脏。并非因为身体不够洁净,而是我那时的心中就有不洁的感觉,年轻的,充满生气,但幼稚的身体。
我坐在床头抽烟,一根接一根,直到他的鼾声传来,仍旧毫无睡意,倚在床头看电视,数着时间希望天快点亮起来,让我有勇气走出这道房门。
我并不能想象,独自走在凌晨三四点的夜会是怎样的样子。冰凉的夜,孤独,凄凉与人同在。
那时候刚刚失恋,我具有一切失恋症状,吸烟,酗酒,冷淡,疏离,桀骜,惘然。我几乎不讲真话,像一具玩偶一样自虐着,并且非自虐不可。
早晨起床,我和伟一起出门,他问我为什么会这样,我并不回答他只是说:“不要问关于我男友之间的任何事情,我不想提起。”
他不再追问,他的好脾气让他不再询问下去。
我头也不回的走,不再多看他一眼,早晨的空气很清新,也很冷。我走路回家,沿着马路一直走,路上净是行色匆匆的人们,男人,女人,学生,脸上有冷淡的倦意。
路面被打扫的干干净净,但仍旧觉得灰蒙蒙的,一时之间我不知道我在做什么,仿佛一切都是电影里的片断,但我不是那个女主角,我只是剧情中某个点缀的想不开的女子,等待着导演叫我跳入河中自杀般的惘然。
浑浑噩噩的一路往菜市场走,在路上买牛奶喝,去买菜,也许我该褒个汤,我想。我毫无睡意,即使一整个晚上没有睡,仍是一丝困意也没有。我得给自已找个事情来做,也许煮饭是个不错的事情。在我的内心深处这样认为。
从清晨的薄暮至逛到天空的云朵镶起了金边才回到家里。古越还在睡梦中,我自已去厨房洗米煮饭,炒菜。
与往常一样,古越起床只穿了一条内裤,在客厅倒水喝,坐在客厅桌子边上的我们,各自点一根烟抽,我们随意的聊天,她没有问我昨晚是否过的愉快,在她看来这一切于成年人之间在正常不过。
她的头发已经长到腰间,黑润油亮的头发,像瀑布倾泄下来闪烁柔和的光泽,她的面孔看起来格外美丽。她是一个寂寞的女子,几乎不对男人上心。她除了打游戏,就是工作,喜欢奢侈品类的东西。
我与古越相识已经有很多年,两人对于很多事情都是心照不宣,根本没有必要相互提起,我们一起抽烟,喝酒,吃饭,聊聊男人,但仅限于聊。
我对古越说:“我们不是一个个体,现在我们越走越远,我看到你的努力,想要挽回这友情的努力,但我做不到,我不能再接受你,因为你曾经不止一次的伤害我。”
“如果你说:你从来不曾伤害过我,那我就相信你。”
古越说不出来。是呀,谁没有伤害过谁呢?只是分个轻重,有个狠,淡这样的比较罢了。我觉得有些难过,但我觉得这些缘分总会散去的。
晚上伟回来,我比往常更温柔,炒了菜,开了酒和他面对面的坐着吃饭,他的眼神闪烁着感动的光采,仿佛随时都会溢出来似的。他看着我爱怜的说:“乔,吃你煮得饭觉得很幸福,我没有想到你会为我煮菜。”
我没有说话,只是望着他笑,他举起杯子我也举起杯子,轻轻碰杯的声音让我觉得温暖。如果说身边还有人可以守望,那就是伟了。
他是一个好男人,脾气温和,爱我,给我足够的包容,我可以依靠他,他让我觉得我并不是一个人。
我用手枕着头,一边抽烟,一边看他吃饭,他轻轻的说:“乔,你怎么不吃?”
我笑着说:“正减肥呢。”
此刻眼前这个有着洁癖的男子却选着了这样不洁净的我,那些过往的历史,他觉得是那样的惊心,无法忍受。却在他自已的感情世界里作出了选择。
再大多数的时刻,他只在意,我是否爱他。
有时候,一个人不管内心有多强大,如果外表软弱,那他就是一个软弱的人。
时常会觉得自已泡在一坛苦臭水中,爬不出来。叹气是基本的语气词。也许只有习□□好相同的人才会产生共呜而相互吸引。
伟生着一副冷淡平静的外表,却又拥有炽热的感情。
那时候,我刚与他有过一个孩子,他不愿意把孩子留下来,我去医院做手术,也许是他那时尽量抽时间陪伴我,也许是生活的艰辛让我觉得需要有地方可以停靠,亦或又是他给的足够多的爱情让我觉得温暖。那几天里,我渐渐认定他是一个不错的男人,可以让我试着与他一起,看看我们的联结可否有意义存在。或许人生也就该如此,我想。
在医院中,他曾发短信给我,我并没有去医院做人流手术的经验,在一系列冗长检查后,就剩下等待手术。多看时间已是中午,便与相伴的朋友一起去附近一家比较熟悉的餐厅吃饭。
回到医院,医生照例询问,我才得知手术前是不能进食的。因为怀孕的关系,胃里总是想呕吐,只有不断的进食,再进食,才能强压住想要呕吐的欲望。
胎儿在子宫里健康而又活泼,即使我不断的抽烟饮酒,它也是那样茁壮的成长着,它让我感知它的生命力,它的存在,它用让我呕吐的方式向我证明,它是那样真实的存在。
对于孩子,我并没有过多的感觉,我不会摸着肚子和它讲话,我只是不断的听经,听金刚经,即使是怀孕,排斥一切平常喜好的东西,我也会忍住不适,抽烟,饮酒。我想我的腹中的孩子也是时常醉的。
伟会在工作的间隙发短信给我,一条一条的我看了,我的话还很少,并不愿意过多的交付出情感,我已经遇见过很多的男人,我还是独身,我知道感情无须染指。
他发短信给我:“我看到图片了,你不该在医院里笑,医生知道你是去人流的,这样的图片会让人觉得你残忍。”
我心中想笑,自然我是知道这时候的笑显得太不合时宜,但我心内本就残忍,无须刻意的掩饰,遭人嘲笑,并不可怕,因为我这样想了,自然需要为此而付出相应的代价。
若是心内有柔软就是:我试图为孩子流泪,也尝试心中默念,企盼能像电视剧中所演的那样,能与孩子梦中相见。
但最终这些都没有出现,我又想:也许是它恨着我,不愿见我吧。当下黯然。但并不可惜,也不悲伤。
曾经试图自杀,但刀子割在皮肤上需要力气,那钝而需要勇气的自杀,非常人做得到,选择自杀的人也是勇敢的,不平凡的。
只有当你接近死亡,你才会知道死有多可怕,如果你知道死有多可怕,你还会在乎生的痛苦吗?
在我的记忆中,第一次正式的约会应该算是中秋节,伟那日放假,头一晚上我们就在一起,一起喝酒,发呆。
我开始讲话,嘴里滔滔不绝,我想我是喜欢讲话的,一堆一堆的废话说出口,内心平和,有细微的喜悦,张开嘴大笑。并不介意露出牙龈。
下午他陪我一起去菜市,我在前面,他走在后面,我去挑鱼,猪肉,做青花椒鱼的调料,我们都是能吃辣的人,他是湖南人,我是四川人,这两个地方的气候相近,也有诸多相似的饮食习惯。他喜爱吃鱼。
在此以前我并不常煮鱼,鱼的腥气,总是会花很多的工夫去处理,还有那些刺,细密的刺,似要证明想要尝得美味就得付出艰辛。
他有一个小小的习惯,对于琐事,如在菜市买菜这样的事情,他是从来不会付钱的,他跟在我的旁边,提着食材,一路跟着无话,但绝不会掏口袋。
我煮饭,他在房间里玩手机,我们在家里一边吃饭一边喝酒,虽明天就是中秋,但广州的天气仍旧很热,他脱了上衣。我和他一起坐在餐桌旁边喝冰冻的啤酒,吃饭。
他的眼神里有感动。
日子就这么不咸不淡的过着,转眼即是中秋,我和他相约去逛街,他的衣服已经陈旧,鞋子也脏而变形,在商场里,我挽着他的手。他笑看着我:“你还记不记得我上次带你来逛街,我想挽着你,你推开我的手?”
我摸着头发掩饰尴尬,轻声说:“是吗?我还真没觉出来。”说罢哈哈笑起来。他也对我报以微笑。
是的我还记得第一次和伟来逛商场,我们一同踩在电梯上,我和他相隔了一阶梯的距离,我不肯走近他,那时候我以为我是不会爱他的。
我挑了几条裤子,他在试衣间,一条一条的试,我选的,他一再的对我说:“我喜欢蓝色的牛仔裤。”我不理他,只顾照自已喜欢的风格去挑选。
他嘟哝了几声,我没有耐心理他,他只得试那些裤子。最后我帮他挑了两条裤子和一件白色的T恤。
在进入下家店的时候,他的手机响起来,他站在店门外接电话,我在里面拿起一件男款的T恤对着他比划,并希望他能进来试试:“你来看看这件。”我嘴里说着,一边拉他的手,他推开我的手,继续接电话,他的眼中有一些不耐烦的痕迹。
我的心中瞬间不悦,提起袋子站在门口看他接电话,他讲着一口我听不懂的湖南话,语调极快。
等他缓过神来的时候,我已站在电梯旁边,向下的电梯,我在前,他在后,两个人就这样毫无交集的走着。
突然觉得像两个陌生人,他的电话一直不断,一路他都在接电话,我往天桥上走,他就往天桥上走,我脑子里乱极了,很想走路,遂又下了天桥,沿马路往家的方向走。
过了天桥方便打车,但我此刻一点也不想打车,就想沿着这条路走,街上是窒息的闷热。路过一个墓地时,他还在讲电话,我想起以前,每次坐车路过这里时,我总是会抬头看看那些坟茔。内心有悲凉却不知悲在何处。
渐渐的伟就走到我的前面,我在后面缓缓的走着,也不在乎他等不等我。
在走到立交桥底时,他的电话终于打完,他回过头看着走在后面的我,他将我的手牵起来,他的手指冰凉,我的手濡湿有汗。
他解释道:“其实我并没有生你的气,我只是心情不好。”
我的脑子里只有不悦,任由他牵着手,并不与他说话。
路过一家公交站旁边的小店时,他停了下来,他说:“你刚才不是说口渴嘛?买水喝吧?”
我摇了摇头:“这水不冻,我要喝冻的。”
他只得拉直我往前走。
我的脑子还是一团混乱,我正在思量,其实心中真是很不痛快,但是我得思考,该一直和他冷战到底呢?还是借个台阶就说笑了事。
我一直憋气到家附近,他终于停下来,在一家小店门口,我走过去拿了一瓶可乐,他顺势拿了一瓶雪碧,我用零钱付了款,两个人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往家走。
一路走来,他都没有刻意的哄我,我也没有想要与他更亲近。
回到家,他就躺倒在床上,一直玩手机,发信息,并没有刻意的要解释什么,此时的时间还太早,我也就躺在他的旁边,他的手机一直响个不停,我躺在他的旁边玩我的手机,他似是没有看见我,玩得累了倒头就睡,我见他睡得香,心里就很生气。凭什么惹得我不痛快了,他倒是可以倒头就睡?于是更不与他说话。
一直到吃饭的时候,他才又开口:“我只是心情不好。”
我报以他微笑,我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因为他的心情不好,此刻我期待很久的中秋就这样在愤怒中度过一半。
饭才吃到一半,电话就来了,这次是古越接了电话传话给我:“何群在找你呢,老黄询问何群有没有看到你,说是伟的家里人找伟都找疯了,他的电话却一直在关机。”
我走到房间,看半躺在床上的伟,只得叫他回电话。他站到阳台上去接电话,我没有偷听私人电话的习惯,况且我也听不懂。在房间里坐着抽烟。
人总是容易孤独的,哪怕是身边再多人,但是话不投机半句多。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一直陪伴我,克服这个毛病。我又开始一根抽一根的抽烟了。
烟抽的多了,喉咙就会变得干涸,几口和着烟味的水下肚,人就觉得反胃起来,我是无所谓了。
想想就觉得伤心,我才刚做完人流几天呀?老是哭泣,老是抽烟,刚做完人流,他连蹦都不让我蹦,天天叫我躺在床上,不准我吸烟,也不会想要和我□□,怕对我的身体不好。但是现在这样,不是照样让我的身体不好嘛,突然觉得他并不关心我。
吃过饭天已擦黑。两个人坐在房间里像两根木头,他一边抽烟,一边开口了:“其实我真没有生你的气,我是因为家里的事情而烦燥。”
我点点头,一边又拿起烟来抽上,吃饭的时候根本没有什么胃口,烟倒是抽的不少,虽然胃是极度不舒服,但我觉得抽烟才是最适合我的姿式。
他拿出一些钱放在床上对我说:“今天本来是想好好和你逛逛街的,还想要买两副太阳镜,我们一人一副,但是逛到中途就遇到烦心事,你一直往家的方向走,我本想拦阻你,但想想若是照这样的心情也实在逛不下去,所以就陪着你回来。”
我收起钱,轻声说:“知道了。”
伟又接着说道:“我还想要买一双鞋子呢。”
我点点头,拿出手机看了看说道:“现在时间还早,还能赶过去逛逛。”
说罢,两个人就开始换衣服。
街上正在大堵车,几乎所有的出租车都坐有人,我们站了大半个小时,也没有拦到车,一辆三轮车过来,我招手拦下来,他倒也不介意和我同上了这车三轮车。
这是我第一次和一个男人一起坐三轮车,微热的风轻拂面庞甚是舒服,路过高架的时候,我看到一轮金黄的圆月高挂空中,我用手指着月亮兴奋的对他说:“快看,中秋的月亮。”
伟抬起头看了一眼月亮,并没有欢欣喜悦,只是略点头。他不知道这月亮对于我来说有多么重要,我谈过这么多场的恋爱,但是和恋人一起过中秋节,还是人生头一次,能和恋人一起看到中秋节的月亮更是不易,对于我来说,那是要有几世的缘分才能出现的重要的爱人,也许他将在我的生命中留下重要的印记。
柔软舒适的空气给人带来好心情,渐渐的我们忘记了彼此的争执,又回复到情侣热恋的氛围。
他牵着我的手在一楼化妆品专柜停下来,他说:“上次你的唇膏弄丢了,我再买一只给你,你千万不要弄丢了。”
他的眼神淡淡的,就好像在做一件分内的事,我完全没有想到他会这么细心的记着。上回和他逛街,他买了一只唇膏给我,可是回家没两天,唇膏就弄丢了,红艳艳的喜气的颜色,一时失去,让我觉得很是不吉利,顺便把那天的失落记在日记里了。
没想到隔了这么多天,伟还记得,我的内心深处犹如一块雪糕般的融化了,一心窝里的雪糕味。狠狠的朝他点点头:“知道了。”一只手用力的挽紧他的肩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