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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潮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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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台边昏暗的光线下,男人侧脸轮廓呈现出大理石雕像般的质感。许是等了太久的缘故,他百无聊赖地托住下巴,拿起酒杯赏玩着。细长而白皙的手指,衬上杯中深色的液体和玻璃反射的微光,营造出一种令人惊艳的视觉效果。
灯下看美人,果真是越看越美。荆遥步入酒吧便见如此场景,不禁感叹。他特意放慢脚步,贪恋这一时美好。
然而叶凌霜漫不经心地转过头,便看见了他。荆遥只得迎上前打招呼:“怎么突然找我出来喝酒?”
叶凌霜语气淡淡,却明显带了丝不快反问:“哦,没事就不能找你了?”
“不是这个意思。我是好奇,你不应该忙着准备结婚吗?”
他弯了弯唇:“偷得浮生半日闲罢了。”
荆遥转头,盯住他侧脸美妙的弧线,怅然之感袭上心头。原来不知不觉间,近十年的光阴已溜过身边。他终于要结婚了。
感觉到他的视线,叶凌霜奇怪:“我脸上有东西?怎么一直盯着我?”
他摇头:“只是突然想到,我们认识都快十年了。”
“是啊,快十年了,”语气一转,“所以,伴郎的位置,可是非你莫属。”
他苦笑一下:“算了。我要出国了,就在你婚礼前一星期。”
叶凌霜猛地转过头:“你说什么?”
“你肯定已经听到了,又何必再问。”
叶凌霜怒极反笑:“好啊,十年的交情,竟比不过一纸机票。”
“凌霜,你先冷静一下。”
“你叫我冷静?呵,说得倒是轻巧。”他站起身,“横竖这酒也喝不下了,再见!”
荆遥一把拉住他的袖子,他却甩开,怒气冲冲地走了。
荆遥望着叶凌霜出了大门,抬手便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这么豪情的喝法显然不适合他,辣得他眼泪都快流出来。薄薄一层泪光覆着瞳孔,模糊了视线。
恍惚中他似乎回到高中的第一天,站在讲台上做自我介绍。
“大家好,我叫荆遥,荆轲的荆,遥远的遥。”
回到座位,同桌的男生朝他微笑:“荆遥吗?名字真好听。我是叶凌霜,刚刚介绍过的。”
他点点头,算是回应。客套的寒暄过后,便都又看向讲台,听着其他人的介绍。
若干年后,荆遥想起那句“名字真好听”,只觉讽刺。哪里好了?又是荆棘丛生,又是遥不可及的,怪不得情路坎坷。
两人的座位经过了班主任仔细思量。一来荆遥1米75,叶凌霜1米82,注定都只能坐在后排以免挡了他人视线;二来班里女生少,个子也不高,大多数男生注定与艳福无缘;三来两人长得太出色,注定得坐在一起使风险最小化。
荆遥喝下最后一杯酒,心想这就是所谓的命中注定。
他起身付账,穿过放肆扭动欢笑的人群,扑入寒风中。天还不算太黑,正是夜生活最斑斓的时候,他的周身却似乎笼上了一层罩子,将一切热闹抵挡在外。
在街上漫无目的地游荡着,他想起从前。
因为同桌同宿舍,下课后两人总是一起走,渐渐地就熟悉起来。两人常走的那条路,路旁种了成排的法国梧桐,漂亮极了。正因为那些梧桐,情侣们尤其偏爱那条路。刚开始两人不懂收到的奇怪目光是怎么回事,明白后却已然养成了习惯。
然而同路之人很快多了一个。她叫施秀容,叶凌霜新任女友。
叶凌霜名字起得出尘,实则有点玩世不恭。脑子算是伶俐,注意力却不在学习上。入校没多久,就混得风生水起,俨然一副混世魔王样。分心的事情一多,学习所占的时间就难免少了,耍的小聪明时灵时不灵,成绩跟过山车似的,一忽儿冲到前五,一忽儿落到三十开外,老师对他是既爱又恨,看见了也不知该作何表情。
于是得知他有了女朋友后,荆遥挺淡定。他要是单身那才奇怪呢。
本来他们会成为一辈子的真朋友,奈何施秀容是个腐女。她当初接近叶凌霜只是为了围观荆、叶二人的JQ,阴差阳错下却和叶凌霜成了一对。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小姑娘一时兴起就要让他们摆些暧昧姿势以饱眼福,到后来,叶凌霜都习惯于弄些小动作来讨女友欢心了。
起初荆遥很是尴尬,他长相偏阴柔,当然是作为被动的一方,男性的自尊心很受伤。后来也就习以为常了。有时,在叶凌霜那双桃花眼的注视下,他甚至有些失神。习惯的力量果然可怕,他暗忖。
天更暗了,寒风钻进风衣,直砭肌骨,荆遥去买了杯热牛奶,坐在街边的长椅上喝完,便打车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