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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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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家卫的《重庆森林》里,金城武这样说----还有两分钟我就二十五岁了,换句话来讲,我已经在这个世界上经历了四分之一个世纪,在这个历史性的时刻,我去跑步,我很成功地将我身体里多余的水分蒸发掉。我觉得很开心,当我要离开这个球场的时候,我留下了我的call机,因为我知道今天没有人会call我。
跑步可以蒸发掉自己身体里多余的水分,然后眼泪就不会流下来。
以前我一直很不相信这些话。不仅不信,还相当尽情地嘲笑过它。什么蒸发?什么眼泪?扯淡!根本就是彻头彻尾的扯淡!
但是现在,在做完了一百个仰卧起坐,五十个俯卧撑,外加狂奔了一万米之后,我残了似地躺在空无一人的操场上,好像真的忘记了所有的事。
所有的感觉,似乎真的就在一瞬间消失得彻彻底底。
“片儿”。我只能清楚地听到自己吐出的这两个,无力而又苍白的字。
天在下雨,软绵绵的雨。阴了一下午的天逐渐地黑下去,路灯齐刷刷地亮了。
空气很潮湿,光明被毫无选择地裹上了阴郁的气氛。
没错,我还是忘不了。我始终都忘不了,在那三年四个月零六天的时间里,那个只属于我的,亲切却遥远的名字。
平心而论,现在也还不错,真的很不错,从新的各种环境到新接触的各种人。
平心而论,过去也许,真的并不太好。
但是,我的若曦,我怎么还是记得你。
没错,我现在的生活很平静,再正常不过的平静。上课,下课,吃饭,睡觉。偶尔上个网,打打游戏,和哥们出去吃个饭,喝喝酒。
看,多正常的大学生活。
但是,我忘不了,真的忘不了。
李志说,我们生来就是孤独的。
回来时,在走廊里遇到了室友圈儿,一个来自东北内蒙的孩子。虽然心情不算太好,但招呼也是要打,外交礼节总要尊重。
这是个正常的地方,我面对的是正常人,所以我也应该正常。
我如是地骗自己。
我活在现在,我必须忘了以前。
我如是地骗自己。
那么,就在这里,请允许我最后一次不正常;就在这里,请允许我,谨以此文,去祭奠一个从来都没有年轻过的年轻人,还有一段美好的时光。
那段时光,有人叫它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