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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盛会前夕 明天,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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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运输部队就将返回帝都。
邢胜天还有一堆的事情要忙,只得再次封印暗夜的记忆,不动声色派人将她送回房间。
暗夜睡得很沉,脑袋中一片空白。邢胜天将她的记忆清洗的很干净,暗夜又变回那个普通的炼石女。
刑弋墨离开水晶宫殿,回到自己的房间。她能够感受得到自己离开时,父亲的落寞。她倒在床上,看着手中的弓手弓弩,低声喃喃,“小东西,这些年来不知道有多少人死在你手上了呢!”她忽然冷笑,不停的笑,眼睛死死盯着弓弩,仿佛那不是弓弩,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小东西,我刚刚说错了,不是死在你的手上,是死在我的手上。呵呵,呵呵……”她越笑越大声,情绪越来越激动,脑海中放映出那些死在她手上的人的模样,或是孤注一掷、或是连声求饶、或是破口大骂,不管对手怎样,她都微笑着,像捏死蚂蚁那样摧毁他们的□□,同时摧毁自己的心。然后她优雅转身,微笑着面对所有人,一直微笑,笑到自己肌肉僵硬。
她还记得母后在的时候,每一年的生日都送给她一只小白兔,嘱咐她要好好照顾它们。母后死后,那些兔子已经有了一大群。她呆在自己的殿中,终日照顾那些兔子,喂食、打扫都不让仆人动手。直到有一天,王宫里乐声大作,她抱着自己最爱的那只幼兔兴冲冲的走出公主大殿,却看见远处的陌生女人头戴凤冠、穿着大红色的嫁衣站在父亲身旁,父亲脸上却是在母后生前刑弋墨从未见过的笑容,一次也没有见过。那一刻,她看着远处欢愉的人群,单薄的身体颤抖着,牙咬得咯咯直响。
原本放在兔子头顶的手不知不觉就滑到了兔子的脖子上,然后她就那样狠狠掐下去,用劲全身的力气,她几乎没有感觉到兔子的挣扎,她只是觉得自己好冷好冷。
刑弋墨拎着兔子尸体走回殿中,亲手掐死所有兔子。那一个月,她的午餐都是兔肉,兔皮被制成一床大毯子,就铺在她的床上。每一个冬天,她都躺在那张温暖的兔毛毯子上,但她总是觉得冰冷彻骨。
想起曾经的种种,刑弋墨感慨万千。她愤怒地将手中的弓手弓弩砸向寝宫的墙壁,整个人倒进那床温暖的兔毛毯子里,她竟然小声哭起来。
寝宫外的丫鬟,听见公主房中的响声,闻声赶来,在门外急声叫她“公主!公主!”
刑弋墨几乎是从床上弹起来,慌乱整理发髻,同时用灵力将弓弩卷回手中,嘴里却不紧不慢的朝着门外,说“进来吧。”
丫鬟进门后,惊讶得环顾四周,没有任何不妥之处。丫鬟只得眨巴着眼睛,小声询问,“请问公主有什么吩咐?”
刑弋墨笑着,玉唇依旧红得透彻,她像极了盛开在深夜的夜来香。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发现,就在刚刚,她还窝在床上伤心难过,世人所看见的总是那个冷艳、冷血的骄傲公主,那个不到四百岁突破玄紫决的女弓手。“明天把我的金丝纱衣拿到我的房中,我要穿着它参加明天的盛会。”刑弋墨用自己的行为诠释自己的存在,空气里的每个角落都充满她的骄傲与自信。
没有任何人再能够撕碎她伪装的冷漠,除非她自己愿意。
已经是深夜,王宫里依旧灯火通明。
无数人为了明天的那场盛会,忙碌着、或是等待着,不眠不休。
这座豪华的建筑群像一颗明珠镶嵌在刑加帝国的帝都上,高高的宫殿之下,是巨大的灰色阴影。
它更像是一座坟墓。
人们活着,活着的却只是躯壳,没有灵魂。
邢胜天作为庞大帝国的主人,他觉得自己似乎拥有了一切,他有美丽的妻子、足智多谋的大儿子、宽容仁慈的小儿子、天赋异常的女儿,还有庞大的帝国、辽阔的疆域和数不清的臣民。但是,有时候,他觉得自己似乎什么都没有。他的妻子是很漂亮,可是她永远都那样不近不远、不咸不淡;他的儿子、女儿过得不快乐;他的帝国里不是所有人都对他忠心耿耿,其它帝国对刑加帝国的疆域虎视眈眈……邢胜天叹息,估计此夜,他又将彻夜不眠。
人总是这样,有许多的烦恼,但他们从来都只把好的一面展现给别人。他们依靠别人的羡慕来满足自己的存在感。
所以,很多人感叹,要是我是某人该多好。他不知道,也许他变成某人,他就会感叹他要是现在的自己那该多好。
这座王宫里的人都一样,他们按照过去的轨迹和人们默认的既定模式过活,共同组成一个巨大的活死人墓。互相折磨,互相怜悯。
这一夜,彻夜不眠的人,不只是邢胜天一个人。
大王子刑弋归坐在自己的大殿之中,仔细检查着明日皇族与官员名单。他的眼睛和他父亲的眼睛一样,后面隐藏着巨大的平静湖泊,深邃、宽广,让人捉摸不定。小王子刑弋迟则在殿前,对着秋日里清冷的月光饮酒,一杯又一杯。他和王后是王宫中的例外,他们不参加庆典。在刑弋迟看来,这场盛会就是一场葬礼,他无法心安理得的和众人庆祝、狂欢,他的心中,悲痛大于喜悦,那些分散在疆域各个角落的白骨,让他不安;那些在王宫侧门的告示栏旁绝望的脸庞让他心痛;可是,他依旧无能为力。
至于王后,从那场盛大的婚礼后,她就一直呆在自己的殿中侍奉花花草草,再没踏出王宫半步。但王宫里几乎所有人都知道,王对于王后的好。
不眠不休成了一种病,从王宫里传染到王宫外,疫病的源头就是明天的那场盛会,它代表的不仅仅是财富和权利,还有人们的贪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