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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十四 ...

  •   陆鸣萍听了,腾地一下站了起来就要往她那走,却被郝遥雪一把拉住了。“算了,你堵得了人前嚼舌,也堵不了人后是非。她愿意说就让她说去吧。”
      陆鸣萍倒是顿住了脚,却转身从自己的椅子下掏出了几只网球,冲着刘佳佳那边运足了劲就砸了过去。不愧是学校上届棒球赛的最佳投手,一下子正中在刘佳佳略宽一些的面门之上,打得女孩哇的一声捂着脸大哭起来。陆鸣萍却漫不经心地扬了扬手,毫无诚意地说道:“抱歉啊,手滑了。”
      可是转身偷笑着对郝遥雪说道:“叫她美!不用大牌的裙子,明天顶个紫脑门去参加联谊会。她一准是这次的最上镜公主!”
      郝遥雪拿陆鸣萍的脾气没有办法,不一会班主任就把这闹腾的两位“请”进了办公室。

      郝遥雪有些担心陆鸣萍,便在办公室不远处的走廊里等待着。
      当宫健走过来时,正看见女孩倚在窗台前,长发披散在颊边,青葱美好的样子。
      每当想到这女孩已经再不是自己的了,他的心里就一阵隐隐地不甘。这些天来的每个无人的夜晚对于他来说都是煎熬,想着爱着的女孩在那个男人的家中朝夕相处的情形,五脏六腑都像燃烧了一般。
      他真希望时间可以倒流,那么他一定要顶住父母与兄长的施压,拉着女孩的手携手走天涯……如果……
      可惜现在一切都晚了……当郝遥雪再次抬起头来时,才发现宫健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遥雪,你……还好吗?”
      看清了来人,郝遥雪的身子一下子站直了,眼中的厌恶之情快要溢满了。

      原想着再见到这个人时,一定要大声地责骂怒问着他,为什么要做出这样卑鄙龌龊的事情?
      但真的见到他时,才发现自己一个字都不想跟他说了。
      可宫健却偏偏拽住了她的手,低低地说:“遥雪,我也是迫不得已,你如今也是尝到了生活的不易,该知道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道理。那男人……对你也不是真心的,忍一忍,总有他放手的时候,到时候……我会好好地照顾你的。”
      这番自相情愿的肺腑之言,感动得郝遥雪都要笑出眼泪了。
      事实上,她的确是笑着问:“照顾?怎么照顾?你宫健宫二公子该不会是要开积善堂吧?亲手奉上,再亲自回收……宫健,你还能不能再让人作呕些?”
      宫健被女孩骂得脸色一变,又说道:“我听说你不打算参加校办宴会了,要是因为没有衣服的话,我会帮你买……”

      “宫同学倒是蛮大方,看来令尊给的零花钱很充足啊。:”
      清冷的语调突然在走廊边响起。
      郝遥雪回头一看,走廊的拐角楼梯处居然走上来一大堆西装革履的人,大部分都是学校的领导以及校董,走在最前面的,赫然是乐先生。
      乐先生的脸色不大顺畅,连带着走廊都有种挂霜的压迫感。
      宫健那点子“亡命走天涯”的气魄,在被乐恩泽冷冷地瞟了一眼后,顿时打了折扣,甚至有种做贼了的心虚。
      “乐先生,会议室往这边走。”校长满脸带笑地伸着手给乐恩泽带路。
      可是乐恩泽偏偏脚底下生了根,直直地站在走廊上,半垂着眼皮,冲着自己身边的助理说:“宫氏的众泰最近的红利是不是有些太多了,看来宫老爷子是缓过来了,不再是亲自跑来向我请求融资的落魄了,你去跟宫老爷子说一声,这家业振兴了,也要儿女懂得惜福,买了不该买的,再大的家业也是要败光的……”
      这番倡导勤俭节约的深意,恐怕在场的只有两个人明白其中的意思。
      宫健就是其中一个,他规规矩矩地乐先生鞠了一躬后,便一脸惶恐地匆匆离开了。

      而乐恩泽也抬起脚,带着身后诚惶诚恐的一群人继续向前走去,经过郝遥雪的身边时,看都没有看向她一眼。
      日理万机的乐先生为什么会出现在学校?
      郝遥雪百思不得其解,但是她直觉这里面不会有什么好事!
      果不其然,第二天清晨的时候,乐恩泽在餐桌上说道:“你们学校的这次联谊会由我的公司赞助。”
      郝遥雪正低头喝着乳鸽熬炖的米粥,闻言微微抬起头来,男人喝了一口咖啡接着说道:“你也要参加。”
      遥雪低着头,平静地说:“我爸妈的百日还没有过,我不想去。”
      “联谊会的举办时间推迟了三个月,你到时候去参加,也不算对逝者的不敬。”乐恩泽开口说道,“二十岁只有一次,如果错过就太可惜了。”
      郝遥雪闻言一惊,她抬起头来审视着男人。
      这个男人总是让她捉摸不定,甚至拿捏不好他究竟对她抱持着什么样的想法,乐恩泽的慷慨周到,总是突如其来,让人无迹可寻,仿佛与那个强迫她换掉衣服的可怕男人分割切裂成两个人。
      记忆中,乐恩泽给自己当家教的那段时光曾经是还算美好,甚至他可以称得上是个体贴的大哥哥。对法语略懂的人都知道,这门苛刻的语言就像骄傲的法兰西民族一样,矜持得不容许人轻易掌握,从发音到繁复的语法都让人抓狂。
      那时,郝遥雪自认为自己学习能力还算可以,可是还是被乐恩泽指出发音不够标准,甚至有一次发音时用力过猛,咬到了舌头,痛得她当时就留下了眼泪。
      也许是她的模样太过可笑,乐恩泽第一次在她年前露出了露出了笑意,并答应送她一只刚刚换掉绒毛的金刚鹦鹉,才逗得她破涕而笑。
      那之后,爸爸去找乐叔叔喝酒时,她也蹦上车子跟着爸爸去乐叔叔在郊区的小型农场。
      乐叔叔是个巧手的人,不到三亩地的农场,红色的砖房四周篱落分明,红色的西红柿,绿色的青椒一应俱全,十来只母鸡咕咕叫地在黄豆架下转来转去,这一切都让耿佳慧觉得新奇。
      大人们在喝酒时,乐恩泽送给了遥雪一只可爱的绿毛鹦鹉,还有一个木制刷亮漆的鸟架子也是他亲手制成的。
      这让遥雪爱不释手,对这个心灵手巧的大哥哥也好感倍增……可惜这时段时光太短,美好的像没有发生过一般。
      慢慢收回记忆,吃完饭后郝遥雪起身要上楼取书包,刚迈上两步,憋了许久,终于说出了一直想要说出口的话:“乐恩泽,那时的确是我不懂事误会了你,后来我也跟你道歉了,为什么不能当做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乐恩泽定定地看着她,起身来到了台阶下,慢慢地开口问道:“你想要什么事情没有发生?是我被人陷害是偷东西的贼?还是你我从来都不认识?”

      他伸手拉过了女孩的手,放在了自己的脖子上那道狰狞的伤疤上:“还是你能当做这伤疤可以自动消失?”
      说到这,男人嘴角嘲讽的笑意逐渐加大:“那时你还小,伤害别人的时候,可以只需要默不作声和一个眼神就可以完全做到……天真无知,多好的借口……”
      遥雪被男人的眼神骇得倒退了几步,却又被乐恩泽拉了回来,他贴近了女孩的耳垂,“雪雪,咱们俩——过不去!”

  • 作者有话要说:  咩 喂饱乃们!!!!大大的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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