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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狭路相逢也不是不可能 ...

  •   那个人,是不可能那么容易忘记的吧。
      周尽欢在心底里,还是嘲笑了一下自己,还以为自己有多厉害,你看你,还是这么容易就想起他来,明知道你们以后就是老死不相往来了。
      若不是那个叫韦光微的家伙,她怎么会突然想起春哲了,周尽欢在上班的路上心想,大概是单身久了,荷尔蒙分泌有点失调的缘故吧。
      头一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她已经没什么印象了,但她自己分析分析也能推断出一点端倪,她不是不清楚郑彤彤是什么人,总有一些姑娘,因为年轻,因为漂亮,因为有一点小聪明,虽然家境一般,但都围绕在有点钱有点权力的子弟们身边,陪着哄着,运气好的转变命运,以后衣食无忧,算是第二次投胎成功,运气差点,也能搏点金钱,自己如果能好好经营,以后的人生也不能算差,怎么盘算,都比和普通男人恋爱,结婚,老套到死要强。
      没想到她和赵弶分的这么快,还能抛弃以往人际关系就跑来江都了。她和春哲分手了,结果竟然留下了这么一个人脉。
      大概在春哲的那些朋友圈里的人看来,自己和郑彤彤没什么区别吧,人都是有所求的,有人求名,有人求利,女人嘛,自古以来,都是求一个上等的身份,做不了妻,也要做妾,不然年纪来了,跌落云底,谁受的了?她觉得如果自己说自己是求爱,自己都会觉得是听到了一个冷笑话。
      周尽欢见过很多像郑彤彤这样的人,她不喜欢,也不讨厌,人有人各自的活法,任何事,都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她也不想解释什么,郑彤彤帮了自己,所以她去还她的人情,但没想到,他们直接把韦安微送到她床上来了。
      大概是那个韦安微最有身份,而自己却是头一天晚上他唯一愿意正眼搭话的人吧。
      哪怕她知道那个贱男是一直在对自己冷嘲热讽。
      但别人不知道呀。
      幸好两个人没真正发生什么,她也不算吃亏。
      只是提醒自己下次不能喝多了,不然常在河边走,难免湿了鞋。
      她下定决心以后都不要和郑彤彤再进行“这种”来往了。
      想到这里,她心情才好了一些,紧走了几步,转过路口,那边有一个公交车站,有一班车可以直接坐到她的公司附近,三站路,刷卡只用四毛钱,她不像是一般的工作新人,为了省房租,住的远的不能再远,一天里说不定四五个小时都要花在路上,咬咬牙,还是找了公司附近的房子。上下班后的空余时间大大增加,她还能做点自己喜欢的事,周末的时间也能利用的上。
      没有什么比时间更可贵的。
      平地里突然吹起了一阵冷风。紧跟着,十分让人意外的,天顿时就阴沉了,雨点汹涌的就重重砸向了地面,泛起了大片的灰尘。
      周尽欢暗骂一声这该死的鬼天气,现在回家反而不合算,不过她一直都留有后手,在公司里也放了一把雨伞,现在只要加快脚步赶紧上公交车,天气好坏和自己也没多大关系。
      快到十月的气候,下了雨后,温度一下变凉了许多。
      她刚加快了脚步,身后有人叫她,“喂,那个女人,你站住。”
      是在叫自己?
      她有点不确定,但没停住脚步。
      “你别走啊,我记得你叫什么来着,李寻欢是吧?你妈还真是会起名字!”
      周尽欢停下来了,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停下,无可奈何回头,果然那个叫韦安微的家伙紧跟着自己,看到自己以后,抬起了头,很是生气,“你耳朵坏掉了吗,我叫了你半天了,你跑那么快赶着投胎?”
      ……
      周尽欢冷冰冰地说:“有事吗?”
      “没事我就不能找你?”
      “没事我要赶着上班!”她转身就走。
      那人从背后伸出一只胳膊,一下就拉住了她的脖子,说:“你还真上班?你这种人,不都是靠我们男人活着的吗,起这么早?”
      周尽欢被他一把搂的都要岔气了。
      她尝试了一下去拨开,很快,她就放弃了,她弱弱地说:“你有什么事就赶紧说,别浪费我的时间。”
      韦安微看她一直不接自己的话,顿觉无趣,他挠了挠自己脑袋,有点不好意思,“你,能借我两百块吗……”
      天雷滚滚啊……
      周尽欢板着一张脸,快速的从钱包里抽出了两张人民币递给了韦安微,不咸不淡地说:“没别的事了?那我走了。”她一点都不想和这种少爷们沾上边。
      韦安微……
      他心想,这什么女人啊,生怕和我多说一句似的,又想着刚才在她家,她扔给了自己五十块,脸上分明写着我当你是个鸭子,这是我给你的报酬,妈的,这世界上还有这么风流倜傥玉树临风的鸭子吗?这女人眼瞎了吗?再说了,就算有这么高级的鸭子吧,自己难道就值五十块吗?这这这,这简直是对他长相的侮辱!就在他愤愤的把“卖身钱”扔回那个女人的床上,愤愤的出了门,他忽然发现,自己的钱包和手机都不见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头一天晚上喝多了掉哪去了,而现在,他摸遍了全身,就从裤子口袋里摸出了一个一块硬币,连坐地铁都不够……好不容易他才找到那个臭娘们的身影,追了她半条街!就换来这种态度,竟然问都不问就给了自己钱。
      韦安微说:“我钱包和手机不见了,这钱是我借你的,回头我十倍还给你!”他自己都没发现自己是在解释。
      周尽欢轻描淡写地说:“哦,那好啊。”
      她还是走了,丝毫没有停下来和他说话的意识,一点教养都没有,就算没有教养,难怪都不知道和她的“姐妹们”好好学学怎么讨好客户吗,活该大白天还要出去上班赚那份死工资!
      韦安微头一昂,哼了一声,稀罕吗?平时像你这样的货色,我看都不会多看一眼,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才会被送到这种女人的床上,回家就要去洗个柚子叶的澡!必须加双倍的量去去晦气!
      他立马就到马路边拦出租车去了,运气还不错,给他拦上了一辆,他跳到副驾驶座,报了一个地址,出租车师傅立马风驰电掣给他开走了,临走前他不由自主瞄了一眼那个叫寻欢的家伙,这臭娘们竟然真的没看他,都不知道走哪去了。
      挺有手段的,够狠,可惜长的不怎么样。
      他默默在心里诅咒,哼,让你以后都找不到金主,穷死你!
      早上的这段只能算是小小的插曲。
      大概是因为招惹了韦安微,这一天周尽欢的运气都不大好,在公交车站等了二十分钟才等到了车,要不是她躲在一个早点摊的棚子边,她早淋成落汤鸡了,赶到公司打了卡,也得亏她住得近,差点就迟到,本打算吃点零食垫垫肚子,偏偏这时候行政来通知,十分钟后召开紧急会议。
      平时的早上,周尽欢都会给自己做早饭,煎个鸡蛋,做个三明治什么的,带上吃的时间,二十分钟轻松搞定,结果今儿全赔在了等车上,到了单位就要连轴转,她新找的这份工作是公关公司,应聘到的职位是公关部总监助理,听起来像回事,实际上就是打杂的,还要任劳任怨,但没法子,短时间内想在江都扎根,又要找份收入还不错的工作的话,也只能选这个了。
      匆忙间,她从抽屉里翻出一根巧克力,掰了一块塞进嘴里,就抱着资料去会议室了,到了会议室开了半天会,才知道是公司下午要来大客户,大客户有大生意,但没选好合作方,因此想先来这边考察考察,这个临时会议,可以被理解为:公关部的临时动员大会。
      灌了一脑子注意事项,分配了每个人的任务,周尽欢灰头土脸的从会议室里出来了,还没走到座位,她的领导张总就叫住了她,声音很是和颜悦色,“小周,早饭吃了吗?”
      “没。”
      “我说嘛,开会的时候看你嘴巴里好像在吃些什么,不是我说你,大领导就在那说话,你在下面吃零食,被看到了可以说你年轻不懂事,我就是不会教人了。”
      周尽欢看着他秃了一半的脑门,知道自己辩解就是掩饰,解释就是无能,她诚恳地说:“对不起领导,以后再也不给你惹麻烦了。”
      张总很满意,他拍了拍周尽欢的肩膀,说:“小周,你别紧张,我这个人啊,很好说话的,哈哈,晚上和我一起和客户去吃饭吧。”
      “张总,我不会喝酒啊,去了怕给你丢脸。”
      “不怕,酒嘛,喝多了就自然而然会喝了,这可是机会啊,你别怪我不给你机会,年轻人,要懂得珍惜。”
      周寻欢无语了,客户都说了是来公司考察的,你都搞不定,对我就是机会了?你还真是大方,但这人是自己的顶头上司,分分钟都可以炒掉自己,她挤出一个真诚的笑容,说:“谢谢领导提携。”没有直接答应,只是听起来像那么回事。
      张总摸了摸自己油汪汪的下巴,一挥手,“那你回去好好努力工作吧。”
      周尽欢撒腿就跑。
      她找这份工作是投的简历,准备点来说,她是走的正常流程,但她在的公司属于文化行业,文化行业说出来好听,但能力这件事,放在文化行业就是空的,最重要的,还是看人脉。周尽欢扳着手数了一遍,自己是背井离乡来到江都的,认识的人只剩下郑彤彤,郑彤彤能给自己拉什么客户?她只会给自己拉金主!所以怎么看她能找到工作,一是自己的学历还不错,二是,自己运气还不错,逮到公司招人的时候被人事招进来,但从另外的角度来分析,也就是张总没招进自己的亲信进来。
      他不喜欢自己是正常的,喜欢自己,她想想张总油汪汪的脸,额,还是算了吧。反正自己老老实实工作,他也没借口炒自己,升职不升职,她也不在乎,也没打算就在这个行业一直呆着。
      一晃就到了中午。
      有同事喊周尽欢一起出去觅食,她应了一声,一行人叽叽喳喳,讨论吃酸辣粉还是吃麻辣烫,有人一拍大腿,“不能两样都吃吗,我都想吃。”
      于是午饭就这么订了。
      女孩子,都爱吃这些,口味重,还不怎么长胖,也花不了多少钱。
      周尽欢自然是随大流,一百个没意见。
      要是读大学的时候,她肯定是不会吃这些的,从小锦衣玉食,吃的用的,都是好的,也没机会接触这些路边摊的食物,家道中落以后,虽然没钱过上以前的日子了,但她宁愿驻扎在学校食堂里,好歹感觉上会认为干净一点。
      她还记得自己第一次和宿舍室友出去吃这些东西,只有两个感觉印象深刻,辣,味精重,然后就是,拉了一晚上肚子。
      后来她死活就不去了,刚好和春哲谈了恋爱,有最好的借口,要和男朋友一起吃饭,两人吃了几年的食堂,再以后,两人私奔了,住在了外面,几个月的时间里,她周尽欢倒是练出了一手好厨艺,不枉费自己以前吃了不少好东西,舌头没有退化,像模像样的还能模仿一些菜色。
      工作以后她偶尔还是会给自己带饭,但同事之间的邀请,不能一直不去吧,也不好拒绝什么,对大家相处不好,交朋友难,找个敌人,还是很容易的。其实吃的多了,她就发现自己变强悍了,除了舌头没什么多余的感受外,肚子已经百毒不侵了。
      挺好的,人类都是不断进化的,不适应环境的哺乳动物,最后都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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