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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捡到这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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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风呼呼的吹,这天气有点妖孽。
言朗拍拍肉呼呼的肚子,吃自助神马的对狼妖来说实在是太享受了啊啊啊。言朗第一百零一次感叹人类这种生物实在是太智慧太智慧了,花个三四十块钱就可以吃那么那么多的肉,真完美!如果店老板没有一脸死灰状赶自己走的话。
没错,言朗是一只纯种得不能再纯种的狼崽子,之所以在人类社会生存,不是因为有神马人妖相恋的父母,更不是有神马不得不去报仇的苦衷,完全是因为,自己的确一出生就在人类社会了。也因此小时候吃过不少苦,堂堂纯种小狼崽恁是活成了一只狗狗的样子,每天悠哉悠哉的等着主人喂食。言朗虽然没见过父母,不懂世故,但也是自负的相信着自己是不同于一般般的狼崽的。终于,主人换了一拨又一拨,自己也等到了200岁化形的日子。
如今言朗也活成了只249岁的老妖精,化形后的四十多年来自己也小有积蓄,在外头买了套60平的房子,付了首付,每月靠着那点儿小工资还着房贷。
今天的风大的过分了,树叶肆虐的飞,言朗摸摸脖子,怎么有一种奇异的冷感?
言朗快走几步,这几年房价涨的厉害,自己十多年打工的薪水也才勉强买了个地段比较偏的房子,附近也是冷冷清清,唯一比较热闹的是一所三流大学,听说还是建在坟圈子上的。虽然自己是只妖精。但是,但是谁说妖精不能怕鬼的啊!
"呜——呜——”气氛越来越诡异了啊尼玛,这似有似无的呜呜声是神马回事啊尼玛。言朗白着一张俊脸,低头匆匆往前赶。
突然,脖子上一凉,言朗感觉有神马冰冷冷凉飕飕的东西正顺着后脖子攀沿而上,慢慢的慢慢的抚摸自己的皮肤。言朗顿时面如死灰。
不管了,自己好歹也是只妖,被鬼吓死神马的太窝囊了!言朗咽了口吐沫。缓缓的伸出手摸向后颈。咦,这滑腻腻软趴趴的触感是
不等他细想,后面巴着他脖子那货已经嗖的一声窜到了他眼前。
这小小的盘成蚊香状的身体,鹰钩状的爪子,头上顶着的两只角,这各种动物器官混搭的风格,这这这,这不是传说中的龙吗
言朗只见那货眨巴眨巴眼睛,随意掀了掀眼皮。软软的身子朝他脸凑的更近了,嘴巴一张,吐出一句:
"喂,妖精,收留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