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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二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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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看一篇文章,我很喜欢里面的一句话:爱情是富可敌国,却不愿牺牲一颗宝石,去填补内心的一个缺口。
自从江雨的婚礼之后,我的心像是被剜开了一个巨大的洞。溃烂化脓,再无完好。
我在东京住了下来。在翻译社找了一份清闲的工作。除了奶奶去世,我再也没有回过“家”。
和江雨分开之后,我的心就好像自动封闭了起来。其实比起我以前的性格,我现在算是很好了,也有了几个朋友,只是爱情,却好像再与我无缘。
一连好几天,每到上下班的时候,我都觉得有人在跟着我。
我不知道他是谁。但我能隐约感觉到他没有恶意。
有一天我走在路上,故意将自己的钱包掉出来,装作没有发现,继续地往前走。
果然,没有多久,有一个人便追了上来,拍了拍我的肩。
我转过头,看到了一张清秀的男孩的脸——
“嗨,这位小姐,你的钱包掉了。”他笑得很灿烂。
我晃了晃神,这场景,让我想起了我和江雨的初见。
“哦,谢谢你。”我冲他点点头,然后接过了自己的钱包。
我知道这几天都是他在跟着我,虽然我知道为什么,可是直觉告诉我,他不是坏人。
我准备转身离开,那个男孩却跟了上来。在这异国的街头,听到久违的母语,难免会觉得亲切。因此我也没有特别地排斥。
“我一早就知道你是中国人了,我在翻译社实习过,你还记得吗?我叫钟越。”男孩有着一张异常明亮的笑脸,两颊酒窝浅浅,让人觉得很舒服。
看他的模样,应当比我小几岁,可能是个刚毕业的大学生,不过至于实习,我还真没有印象,“实习吗?也许太久了,我到不是太记得了。”
他的表情看上去有些失望,不过只是一瞬,马上又恢复了神采飞扬,“不记得也没有关系呀,反正以后我也会在你们公司上班了,请多多关照哦,”然后他顿了顿,又说,“能冒昧问一下,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苏樱,樱花的樱。”我简短地回答他,很快便到了我住的小区,我转头和他道别,然后上了楼。
没过两天,那个叫钟越的男生果然来翻译社报道了。
说实话,我很喜欢他的笑脸,从上面能轻易地找到江雨大学时候的影子。排开这个不说,钟越也应当算是一个很讨人喜欢的大男孩,性格开朗,幽默大方,把我们翻译社的一票女同事迷的团团转。
最开始的时候,我一直把他当作弟弟看待,后来我们熟识了,我才知道,原来我们同岁,甚至他还比我大三个月。
钟越很聪明,特别有语言天赋,他会八个国家的语言,不过对于他的心智,我却严重地怀疑,因为走在路上,他总是会对一些常见的小玩意感到好奇,就好像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孩子。
钟越喜欢我。我从一开始我就感觉到了。
翻译社的工作很清闲,他没事的时候总喜欢来我周围晃晃,给我倒杯热水或者给我讲个笑话。
我们住的地方隔得很近,所以每天我们都一起回家。他很健谈,也很博学,在路上的时候,他总给我讲一些有趣的事或是他从书上看到的故事。
渐渐地,我对他从一开始的欣赏,变成了一种习惯。我发现,他和江雨其实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人。
其实从小我就是一个很怕孤单的人,虽然我不擅长和人相处,我也总希望身边有人陪着。我想,每个人都需要这么一个人——陪我疯陪我闹,陪我安静,陪我行走。失落的时候鼓励我,成功的时候告诫我,朋友抑或爱人。
所以,在钟越向我表白的那天,我答应了做他的女朋友。
虽然我们认识的时间不长,但和他的相处却一直轻松愉快。
我应当是喜欢他的。虽然,这种感情不像以前对江雨的疯狂和执迷,却另是一种安静,一种宁和,一种细水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