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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遇见美少年 ...

  •   少年微微一笑,轻轻点了一下头。

      不会吧?这代表他同意了吗?我不是在做梦的吧?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不过……”少年开口了,“你还是先擦一下这里吧!”他用手指下嘴角。
      天啊,我眼前一片黑,怎么不让我去死!

      呆坐在食堂二楼的我傻呼呼地看着梦一般的美少年优雅地从窗口点了菜之后,带着两瓶可乐向我走了过来。我右手接过可乐,左手立刻摸了一下自己的嘴角,还好,没有,不然可以直接从窗口下去了。

      “也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就随便点了两样。”这个叫做沈临风的少年说。

      “你点什么我都喜欢吃了!”某女一句不假思索的话脱口而出。说完之后我都恨不得狠狠扇自己一个耳光,还嫌丢的人不够啊。

      嘿嘿嘿……

      除了傻笑,还是傻笑,不用照镜子都知道自己有多白痴。

      “你以前不怎么来图书馆吧?我一直没见过你。”沈临风看出我的局促,好心地挑起了话题。

      “咦,你怎么知道?”我已经对自己的弱智彻底服气了,真佩服对面那孩子的修养,不是一般的高啊!

      “我一直都喜欢坐在靠窗的那个位置的,你也喜欢那个位置吗?” 不仅人长的帅,还那么有“爱心”。

      “不是了,大概是我的好朋友喜欢坐那里吧,位置是她选的。”我老实地回答。

      “你的朋友是不是叫宋纯伊?”

      “咦,你们认识啊?”

      “不,不,”帅哥的脸居然也红了,“只是你那个朋友一直以来都坐在我对面,有次我无意间看到她书上的名字……菜大概好了,我去端菜吧!”

      看来不仅有爱心,而且还很纯情呢!

      如果在我最窘迫的时候,他递来的不是一张面巾纸,而是一个厌恶的眼神,或者一个皱眉,即使他长得如天神,也不过是我眼前的一个小小的过客罢了,很快就会从我的记忆里消失。只不过,没想到,我以为只有在书中才会出现的少年,现在就在我的眼前,而且为我端来了可口的饭菜。

      看到了食物,我似乎终于找到了依托,急忙地拿起筷子,然后仪态文雅地吃了起来——你没有看错,是“仪态文雅”,就连我面前这位帅哥看到我这极其淑女的吃相也是微微的一怔。

      “你是没想到我这个野丫头样的人居然能这么老实地吃饭吧?是不是应该饿虎扑食的样子才对啊?”我不以为意地自己我解嘲。

      “呵呵,实话说,是有点意外。”帅哥的脸上又浮上了一层红云。

      “没办法,从小被逼的,就习惯了,呵呵……” 见不得帅哥为难,我也好心地扯开了话题。

      “看得出,应该是从小养成的习惯。”

      “其实你是没有看到过我的好朋友纯伊吃饭,那才真正叫淑女呢!”

      “哦……”沈临风抬起头看向我,眼睛亮晶晶的,很是好看。

      “我的那个朋友啊……”我开始谈起纯伊来,心也渐渐地平静下来。说起别人,就不觉得那么慌乱了。

      其实那天我只要稍微留心,就会发现,这位美少年沈临风,他的出现是因为纯伊;他接近我,也是为了纯伊;他静静地聆听我说话时的宁静与微笑,也是因为我在说的人是纯伊啊!

      可为什么当时我就那么粗心呢?

      还是像书中说的那样,遇到爱情,人都会变的弱智?

      我们在最美丽的时候遇到了谁,有怎样的对白,和怎样的背景,情节是否美丽,多年以后回首是否还有美丽的心情?

      遇到一个人是件简单的事情,而爱情永远是千回百转,愁肠百结。

      谁希望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呢?

      吃完饭后,我心情愉悦一蹦一跳地直接杀去了姐姐了宿舍。

      我理直气壮地把门拍得山响,又一把抱住姐姐大声叫道:“陪我去买衣服!”

      被我缠着没办法的姐姐,在陪我逛了三小时之后,终于抗着大包小包胜利而归了。

      “怎么,你这是要相亲啊?买这么多衣服。”
      “嘿嘿嘿……”
      “你今天上午不还说要教研的吗?”
      “嘿嘿嘿……”
      “以前我那么要求你要注意仪表,你就是不听,今天是中邪啦?”
      “嘿嘿嘿……”

      理发店内,我在酝酿、踌躇、犹豫了半天之后,终于扬起那遮住半边脸的厚厚刘海,斩钉截铁地说了声:“剪!”

      “这丫头真疯了!”姐姐在后面拎着我的大包小包感叹。

      穿着新衣、理着新发型的我拖着大包小包敲开了宿舍的门。

      半天,门终于开了,从门缝里挤出明明的半张脸。此人推了一下鼻梁上那副厚厚的眼睛上下打量我良久,满脸警惕地问了句:“你找谁?”

      疯了,就疯了吧!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起床了,看着镜子里面那个身着蓝色棉布长裙、长发及腰、明眸皓齿的女孩子,我在想,这就是我吗?

      我抱着书走在通往图书馆的路上,半高跟的皮鞋在青石板的路上发出“哒哒”的清脆响声。
      我能感受到从四周传来的若有若无的目光,我依然从容地走着。

      图书馆刚刚开门,人还很少。我穿过成排的书海,径直走到昨天坐过的那张靠窗的桌子旁边。

      十分钟之后,我身体笔直地坐在桌前,看着那本曾经给过我无限感动的《牛虻》。

      一小时之后,我的思绪早已经游离地书本之外,看关对面那个座位终于坐上一个陌生的男生之后,我的心不由得刺痛了一下。

      两小时之后,我在开始思考:是不是我所一直在追求的,都是虚幻呢?

      爱情,这个陌生而沉重的字眼,会和我有关吗?

      我低下头,看着手中一直只翻在开头的书,嘴角不由得泛上一丝苦笑。我想起了书中的主人公——牛虻,他曾经也是一个叫作“亚瑟”的美少年。

      “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就是这样一个柔弱得近乎妩媚的少年,谁又会想到他的一生竟会这样惊心动魄的悽美、曲折和短暂。

      “右脚跛,左臂弯曲,左手少了两指,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口吃。”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

      我曾为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的悲剧而流泪不止。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

      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

      而我更为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恩怨离合黯然神伤,心碎痛心。

      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

      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

      我想,最震撼世人的应该是最后牛虻留给爱人琼玛的遗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写照——

      “不管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快乐地飞来飞去”

      而让我流泪最多的,却是那封绝笔信的最后一段,牛虻在十几年前没有机会向琼玛表白,在狱中,在他临刑前的那天晚上,他终于要把自己的心里话说出口了。

      “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你还记得那天我亲吻你的手吗?时你可怜兮兮地求我“再也不要这样做”。我知道那是恶作剧,但是你必须原谅这种举动。现在我又吻了这张写有你名字的信纸。所以我吻了你两次,两次都没有得到你的同意。”

      写完这封信的第二天,牛虻就微笑着走上了刑场。

      他的微笑让执行枪决的年轻士兵恐慌得拿不稳手中的枪,是他强撑着中了数弹的身体挥挥手,冲着那些士兵高声喊着:“小伙子们,请拿稳手中的枪。”

      牛虻是个非常优秀的男人,无论是对事业还是爱情,他都倾其一生地去爱护。而最后,似乎他什么都没得到,心中的姑娘已经嫁作人妇,自己也死在了亲生父亲的手里。

      但我就是爱他,他面对死亡的微笑与从容;爱如此睿智沉稳的他在爱情面前仍然执拗地使着小性子。

      “所有爱情,到最后都是毁灭。而正是因为毁灭,才得到了永生。”这是我在读完《牛虻》之后写下的一句话。

      那么,自己现在又是在干什么呢?追求毁灭吗?

      人啊,到俗世面前,理想,不过是妄想罢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9章 遇见美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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