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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绮花虫网氛尘色 文轩莺对桃李颜 ...

  •   1945年九月,上海。
      南京路还像往常一样的喧嚣和繁忙,空气里也都凝结着战争胜利的快乐,阳光密密斜斜的照着,空气也是难得的干干净净。梧桐树斑驳的阴影中远远走过来一个少年,他高高的个子,头发也是整整齐齐的,穿着一身虽然是半旧的但仍是整洁的浅褐色西装,里面是一件格子的法兰绒衬衫,一双黑色皮鞋,他两手插在西装口袋里,不时还四处张望着,似乎对一切都觉得新鲜。他可真是年轻,看起来只有20出头的样子,脸上的线条明朗圆润,一双眼也是乌黑发亮,浑身上下都散发着健康快乐的色彩,朝气活泼的热情,让人不禁要赞叹和羡慕他的年轻和俊俏。游行的学生队伍迎面走了过来,他们一个个手中都拿着青天白日的小旗子,领头的喊着振奋人心的庆祝抗战的口号,后面便响亮的跟了起来。行人们显然对近日来的游行都司空见惯了,他却觉得新奇和陌生。他很快便被洪水般的游行队伍淹没了,费了好大劲才从人群中走了出来,午后的阳光明晃晃的照着,他抬起头,远远看着大新百货的楼上,挂着一张十几米的巨幅蒋委员长半身像,靠右边毛笔隽书着大大一排 “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万岁”。
      他终于走过南京东路来到外滩,黄浦江上白帆点点,阳光耀在江面上,一片波光粼粼明亮如同碎金,马路上植着的垂柳,也在午后的阳光下摇曳生姿,他只觉得眼前的上海真是陌生,可是又怎么能不陌生呢,离他上次来上海,也有了五六年的时光了吧,他调遣到心中的那丝多愁善感出来,几乎有些怅然了,可就在这时候,海关大楼的时钟发出四声“当——当——当——”的巨响,伴着威斯敏斯特进行曲的节奏响彻了整个上海。他便不得不慌忙抛却他酝酿着的惆怅,叫了辆黄包车赶快奔了出去。
      略有些微风,刚刚那几杯花雕似乎才起了后劲儿,黄包车上的颠簸使他有了些醉意,他有些后悔,早知如此就不该跟着曹文礼去喝酒了。本来他是不想去的,但曹文礼只说是随便吃个中饭,填填肚子罢了。他一时高兴,便将行李办了托运回老家,随后几个人便找了一家据说是极好的本帮馆子,不知不觉竟吃到了下午三点。他想到父亲见到他这个样子大概又要生气了,难免有些忐忑,父亲威严的形象一浮现在他的脑海,他就感到胆战心惊呢!他下了黄包车,远远的看到一座古灰色的老式英国大楼笼罩在一片黄晕中,格外肃穆庄严。他顿了顿,似乎终于恢复了信心一般的疾步向大楼走去,绕过大楼的拐角处,他竟忽然和一个人撞在了一起。
      他定睛看时,不免吃了一惊,竟然连脸都涨红了。这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子,烫着一头精细的波浪卷发,眉如远山含黛,眼若秋水无尘,皮肤白皙细腻,唇上有一抹淡淡的绯红。她穿着一身香妃色起底暗团花的旗袍,镶着一排碧绿色缠金丝的纽襻,外面是一件白绸嵌花长流苏的披肩,旗袍直垂到脚踝,左右两个开叉,下面是一双白色高跟皮鞋,身姿窈窕,细腰娉婷,十分的清雅和俊秀。见着他呆愣愣的站着,这女子微微抿嘴一笑道,“怎么,难道你撞掉了我的扇子,不帮我捡起来么?”
      他这才见着地上掉着一柄小纸扇,慌忙拾起来,只是扇面已经撕破弄脏了。他不好意思的说,“实在,实在对不起——”他这样说时,扇子却还握在自己的手里,虽然已到了20岁的年龄,可他分明还缺少与女子交往的经验,那些曾经偷偷做过的关于男女情爱的梦,反倒只会让他更加的局促和紧张。这女子看他憨憨的样子着实可爱,便故意道,“先生若觉得过意不去,可以送一把新的扇子给我。”他竟认真的说,“那么,我定将亲自送到府上去。”这女子歪头望着他,扑哧一笑道,“如若我们有缘再见,你可一定要记得送我一把呢!这次——就免了吧。”她望了他一眼,转身扭头要走,他低头却见这女子的小扇还在自己手上,便又叫了一声“小姐——”她回过头来,看着他小心翼翼的捧着扇子,便笑道,“它就送给你了。”说完便径直走了。她腰肢款摆,右手拎着,或者说只是用手指勾着一个珠花小皮包,随着她一荡一荡的,流苏窸窣,衬着高跟鞋踏在柏油路上的“蹬蹬”的声音,阳光洒在她身上,香妃色的旗袍紧紧的裹着窈窕的身段,在阳光下释放出瑰丽的色彩,这身影直钻入一辆银灰色的福特轿车,司机关好车门,嘀嘀叫着便一溜烟开走了。这时,他展开手中的小折扇,扇面是几株兰花,刚刚吐出几朵嫩黄的花蕊来。
      阳光照进大楼里,耀得一半明亮,另一半则显得更加昏暗,一踏进大楼,他忽然有种晕眩的感觉,自己不禁也吃了一惊,不知不觉已经走进了恒祥银行,对值班的人说要见“陆董事长”,当差的人说董事长去了山西,他又问周经理,当差的人把他领到了一间小客厅,不一会儿,一个中等身材留八字胡戴眼镜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这少年一见到周进,忙站了起来,叫了声,“周叔!”周进愣了一下,透过厚厚的眼镜片望着他,然后笑道,“文轩少爷,你来啦。船今天靠的岸?你爸爸一直在念叨你呢!”
      陆文轩笑了笑道,“哦,中午到的。周叔,您好吧?
      “我还好,身子骨儿还算硬朗着呢!”两人坐下,周进喝了口茶,上下打量了一下文轩,便想到文轩几年前第一次来上海的时候,那时候他的脸色还是红扑扑的,穿着一身半旧的长袍,寡言木讷的样子。在国外呆了三年,果然要比在乡下时候出息多了,皮肤白净身姿挺拔,一双眼也是明亮有神,是一副仪表堂堂的富家公子摸样了。
      两人闲聊几句,陆文轩才知道原来陆敬义和几个合伙人一起去山西看煤矿了,要过几天才会回来。周进说,“要么我安排车把你送到公馆里去?”说到这里,他笑道,“你在国外这三年,不知道董事长的生意做得更大了。买了一处新的公馆,又大又漂亮!”然而文轩却推辞说,既然不知道父亲要什么时候回来,不如自己先回家看望母亲,等父亲回来了再来上海。周进点点头,知道文轩从小在乡下和他母亲一起长大,自然是思母心切,所以并不说什么。两人又闲聊了几句,陆文轩便起身告辞。
      走出这间阴暗的大楼,落日已经渐渐经隐去,文轩却觉得心情轻松了许多,梧桐树茂密的枝叶交叉荫蔽在他的头顶,泛红的落日照在恢弘的楼宇和缤纷的橱窗,穿着旗袍高跟鞋,烫着长发的摩登女郎腰肢款摆的走在街上,他的心情豁然开朗,搭了一辆黄包车,哼着小曲又回到曹文礼那里,打算先在曹家挤一个晚上,明天就回乡下老家看望母亲。

      第二天早晨,文轩早早的赶火车回无锡乡下陆桥镇老家去。这个时候的乡下,正是一片丰收的繁华景象。麦子金黄灿烂,果树飘香。阳光暖暖的透过车厢玻璃,照在他明亮的脸庞上。在国外三年,他好想看到母亲,看到家里那座老式房屋,门前那淙淙的流水,不远处那弯弯的小桥,院落里,那棵高大的皂荚树。记忆中,乡下的日子是那么美好那么快乐,记忆中母亲是那么慈祥安详,记忆中吴妈的饭菜是那么喷香可口。他从小是在这乡下由母亲含辛茹苦的拉扯大的,想到母亲,心底不由得有一种沉沉的难过。
      下了火车,家里的老仆人张顺过来接他,远远的叫了声,“大少爷——”便开始用粘着油腻的袖口抹起眼泪。张顺是看着文轩长大的,小时候,他还骑在他的脖颈上玩儿呢!
      “少爷,您长高多啦,也更加英俊了!”张顺一边说着,一边又抹着眼泪,“太太在家里等着您哪!她非要来车站接您,可是,您知道,她那腿——所以我和太太说,让张顺去接大少爷吧,保证让大少爷平平安安的回来!”张顺望着文轩,满是褶子的脸嘻嘻的笑着。
      黄包车绕过一条街道,这是他这个小镇最繁华的一条街,街上商贾吵闹,他从小在这里玩耍;又转过一条窄窄的弄堂,弄堂两旁,都是青砖白瓦的院落,墙体却有些剥落;最后,黄包车跨过一弯窄窄的小桥,记忆里,小桥是那么的宽阔,可现在看来,却是那么狭窄,桥下流水淙淙,碧流清澈。最后,黄包车绕过街角,他远远的看到自己家的大门,黑漆的木门,宏伟的老屋却掩饰不住破败,远远的掩映在两株榆树的枝叶中。他看到了母亲,穿着青蓝色的旧式衣袄,拄着一根拐杖,由一个老妈子扶着站在门前。女人的容颜,是永远逃不出岁月的。他曾看到过母亲年轻时候的一张照片,也是母亲仅有的一张照片,长长的辫子,大大的眼睛,宁静而深邃。可是现在,曾经的瓜子脸已经成为了一个圆圆的胖脸,皮肤尽管仍然白皙,却是难掩满脸的皱纹;曾经上翘的凤眼,眼角却已经塌下来,成了一双有力的三角眼;曾经一头乌黑的长发,已经白发苍苍,挽成一个籫系在脑后。他的母亲是个小脚女人,腿又受过伤,年纪一大走路总是颤颤巍巍的,走到哪里必要拄着一个黑漆的拐杖。这个可怜的女人,在过去的二十几年来,几乎从来没有享受过任何爱情。她曾经嫉妒过,愤怒过,疯狂过,最后,岁月让她归于平静,流逝的青春似乎让她更为清醒和坚韧。她把她所有的心力都倾注在她的儿子身上,他,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而另一个男人呢?她那双炯炯有神的三角眼注视在自己的儿子身上,却分明在他身上,看到了当年那个风度翩翩的男人,于是眼泪从她的眼里流出来,不知是为他,还是为自己。
      “姆妈——”他一阵哽咽的叫了一声,对方却已老泪纵横,“轩儿,你回来啦——让娘好好看看你。”她抚摸他上等面料制成的西装,望着他挺拔的身姿,就如同欣赏自己的一件作品,她倾尽全力用过去20年打造出来的一件作品,等待用他,反驳一击。她眼中放出异样的光芒,明亮得使她忘记了过去三年来的日思夜盼,只想着,未来的日子,她终将在他面前,成为一个最骄傲的母亲。
      母亲拄着拐杖,颤悠悠的走着,她看起来似乎永远走不稳,其实,她每一步,走的都那么勇敢,那么稳健。他扶着母亲,看到老屋檐角的破败,院子里,那株石榴树结满红红的果实,似乎正咧嘴微笑着,欢迎他的回来。吴妈已经准备好了饭菜,醋熘鳜鱼,狮子头,中堡醉蟹,文思豆腐,样样都是他爱吃的,阔别家乡后才觉得家里熟悉的饭菜最好。吴妈在一旁目不转睛的看着她一手带大的少爷,微笑道,“只要少爷爱吃还不嫌弃我这老婆子的手艺,我就每天给少爷做!”白氏便笑道,“恐怕你想每日给他做饭都不行呢!”然后便对文轩道,“你怎么先回乡下了?应该先去看你爸爸才对。”文轩一面吃一面道,“我昨天下午去银行,听周叔说爸爸去了山西,要过两天才回来呢!我便先回家来。”白氏点点头道,“那你昨晚住在公馆里了?” “没有,住曹文礼家了,他拉我去他家吃酒,晚了就和他挤了一宿。”白氏并不多说什么,只道,“听说你父亲又买了一处很大的公馆。”听母亲这样说,文轩停下筷子,只觉得好像被什么哽住了一样,白氏又道,“你这次回来去上海,万事都要听你爸爸的话才好。”文轩点了点头,又道,“爸爸上次回来是什么时候?”“他忙——”白氏道,“家里没什么事情就不要他回来了。只要你工作好,妈妈就放心了。”他不再问什么,可却也深知这三年来母亲的生活,必定和过去十几年是一样的,想必父亲也只有春节祭祖的时候才会回来的吧。白氏又问,“你和冰儿一起回来的?” “是呀,沈伯伯去上海接她,她就直接回南京去了!” 母亲点点头,“你和冰儿怎么样啊?” 他涨红了脸,“什么怎么样啊?” “你也不要乱装糊涂,你们两个的亲事,是老早就说过的。现在你们学成归来,也应该操办这件事了。”“姆妈!这件事,还是以后再说吧!”他道,白氏以为他害羞了,便笑道,“好,以后再说吧!” 说着便又将一个狮子头夹到他的碗里。
      这顿晚饭,母亲和吴妈确实颇费心思,都是他曾经最最爱吃的。可是,在国外住了三年,他似乎竟然觉得,吴妈的手艺,似乎并没有原来那么好了。是吴妈的手艺退步了呢,还是自己变了呢?他站在二楼自己的房间门口,望着这座四方的大大的院落,和头顶这四四方方的的夜空,突然觉得,一阵陌生。正想着,张顺过来递给他一封电报,他看时却是父亲发来的,原来父亲已经回到上海,要他这两日便回上海去。他拿着电报去了白氏的房间,白氏道,“明天早上,你搭着第一班车,回上海去!” “可是,我今天才回来啊?”文轩说,他不想回上海,也不想见父亲。“不行!”这时候,母亲异常的坚定,“先把工作定下来再说,前途要紧。等那边儿工作安排好了,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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