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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只狗的不能为人所知的往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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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不懂得什么叫穿越,但他知道自己经历过三个时空。
他大部分的记忆都是来自第一个时空。
轩辕长淳。
这是男人原来的名字。
他的父亲轩辕锋,是轩辕王朝第三代帝皇,好大喜功,动不动就发动战争,野心勃勃的想要做大陆第一霸主,奈何才智有限,哪个臣子马屁拍得响就宠哪个,打了几次不大不小的仗,没给家里带来一点好处,反而浪费了许多人力物力。
轩辕锋还有一大特点:好色。
此君后宫三千×3,一个美人一个坑,填得严严实实的。
轩辕长淳就是轩辕锋跟一名宫女一度春风后的廉价附赠品。
男人打出生以来就不受宠,事实上,除了太子轩辕长泰,其他的儿女对于轩辕锋来说都是可有可无的。
在这种忽视中,男人逐渐长大,慢慢地展示出自己杰出的军事才能,然后被轩辕锋当成免费劳动力去给他打江山。
二十岁的时候,血狼将军的凶名已经传遍那片大陆,大人们吓唬小孩子,都是这样这样说的,“X毛!再哭血狼将军就会过来把你抓走吃了,肠子都没得剩!”或者是“X玉!再不听话就把你嫁给血狼将军,每天让你去捡死人头!”
男人虽然立下战功无数,但他老子一直压着没赏,只给了一座半新不旧的将军府,后来觉得脸面上有点过不去,见这个儿子还是单身,顺手一划,就把礼部一个六品小官的女儿苏馨指婚给了男人。
苏馨不喜欢男人,男人也并不喜欢苏馨,自从那个女人被指婚给他之后,脸上就一直挂着铅灰色的愁容,好像嫁给他就是要她去死一样。
男人壮硕得像一座会移动的小山,知道自己并不符合轩辕王朝对美男子的定义,但好歹自己还是她名义上的未婚夫,需不需要随时随地表现出一副“我很委屈”的样子?一个六品小官的女儿聘给皇子做正妻,那是苏家的祖坟冒青烟了。
不过好像人家不这么认为,那是祖坟被泼了一桶狗血。
男人奔赴战场的时候,苏馨“偶遇”了轩辕锋。
之前提过,此君好色,苏馨小家碧玉弱柳扶摇,刚好是他的菜,自然不能放过。至于苏馨被指婚轩辕长淳,轩辕锋选择性遗忘掉了,他是天子,轩辕长淳的命都是他的,何况一小小未婚妻?
于是,男人在战场上浴血奋战的时候,他老子和他未婚妻就欢欢喜喜地勾搭在一起,欢欢喜喜地给他的帽子刷颜色了。
太子轩辕长泰派人敲锣打鼓的把这件“喜事”告诉他弟弟,太子昏庸无能,害怕轩辕长淳会威胁到他的太子之位,对于所有能够打击轩辕长淳的事都是喜闻乐见的,时不时还搞点暗杀什么的。
然后呢?
然后太子派去的人全被活埋了。
然后男人就直接带着兵反了。
男人前半生给轩辕王朝做牛做马开辟疆土,后半生就致力于毁灭轩辕王朝,心态各种扭曲,做法各种凶残。
领兵攻入王都后,他将轩辕锋阉割凌迟,将轩辕长泰做成人彘,将流着轩辕一族的血的人全部杀光了,轩辕一族就此绝了种。
苏馨早早就死在轩辕锋的后宫里,男人进入王都后,她已经连一根骨头都找不到了,男人只好找了一个阳光明媚的好日子把苏家男人集体送上西天,把苏家女人集体送进最下三滥的青楼,搞得那段时间有不少人出门都不敢说自己姓苏。
轩辕王朝覆灭之后,男人就丢弃掉“轩辕长淳”这个名字,他是认真要轩辕族绝种的,听到怕他恨他的人喊他屠夫,于是自名为“屠夫”。
屠夫三十九岁的时候,王都地龙翻身,屠夫被压在倒塌的宫殿之下,等他的亲卫把人挖出来时,那骨都已经碎成段,肉都已经砸成酱了。
人人都奔走相告说,这是屠夫杀孽太重,上天看不下去了,收了他!
在第二个时空里,男人变成了一条狗。
他失去了上辈子的记忆,但冥冥中还保留着人类的思维,所以圈圈表现得比任何一只饱经训练的狗都要聪明灵性。
屠夫做人的时候日日杀戮,被打压被恐惧被千夫所指,没过过一天安生日子,可他做狗的时候,日子却是过得无比舒心。
因为他有一个爱狗如命的主人。
斟月和圈圈是一个被窝睡觉,一张桌子吃饭,一个浴缸洗澡。斟月从来不舍得用狗链子把圈圈拴起来,只由着它逍遥自在到处乱跑,甚至惯出圈圈习惯性失踪的毛病,简直比主人还要嚣张。
圈圈脾气坏,咬死别人家的狗了,吓哭别人家的孩子了,把孤依萝的蕾丝情趣内衣撕碎了,往孤依萝的水杯上撒尿了,把后山的鸟蛇带回家里了,恶劣行迹罄竹难书,但不管他闯了多少祸,斟月都是绷着一张小面瘫脸跟在后面给他擦屁股,斟月从小到大的零花钱就是这么花掉的。
晚上关了灯,斟月变身小话唠,窝在床上恨铁不成钢的教训圈圈:既要闯祸,就不能被人发现,圈圈你怎么这么笨呢?
卧槽!他笨?
如果可以,圈圈想大笑三声以示对这句话的轻蔑。
斟月生活能力残废,属于张嘴等投喂的典型代表,老管家回家探亲的时候,他的衣食住行全部是由圈圈打理的。
老管家不在的日子,圈圈很忙。
早上把主人从被窝里扒拉出来,防着他饿肚子,要注意天气随时提醒主人加衣服,免得把他冷死,到外面去的时候要努力赶苍蝇,守卫主人的贞操。
有时候还会遇上人贩子,斟月一看就是不知世事有点自闭倾向的单蠢模样,很容易成为人贩子的目标,一开始圈圈的护主业务不够熟练,被人贩子得手了两次,是老管家亲自报警,赶在斟月被人贩子卖给一□□老大当男宠之前救下来的。后来圈圈吸取了教训,每逢外出绝对不离开斟月半步。
其实就算老管家在,圈圈也要随时分一缕心思在斟月身上,他的主人每天上下楼梯都有摔死的危险!老管家接不住的!
被主人宠着,还能反过来压着主人,圈圈简直是狗生大赢家!
但他明明是一条宠物狗,肩上的任务却如此之重,圈圈也很辛酸!
男人恢复所有的记忆后,想起昔日做狗的辛酸往事,不能不为自己点一个赞,他简直就是一条十项全能的狗!
全拜托他那一个十项废柴的主人!
不!是十项废柴的小崽子!
他之所以会落到第三个时空里来,不就是因为那个连站都站不稳,被风一吹就飘到河里去的主人吗?!
男人真心觉得,斟月根本不是个人,狗娘养的老天,觉得他杀戮过重,不单只把他投入畜生道,还把特意把斟月这个凶器派下来,斟月他其实就是上天专门制造出来的折磨他狗生的一个新型凶器吧?
如今他和斟月一起来到第三个时空,那斟月岂不是要继续折磨他的人生?
不知道“怕”字怎么写的男人一时心里冷飕飕的。
头皮发麻。
轩辕长淳的记忆催促他杀死斟月,除了自己,没有任何人是可信的,让一个人这样靠近自己太过危险!再说了,这么麻烦的生物,早死早清静!可圈圈的记忆又警告他不能伤害斟月,还要保护好斟月,否则狗大爷就跟你拼命。
圈圈的记忆虽然相对较短,但能量不输于轩辕长淳的,大概是因为,把轩辕长淳三十九年的人生连起来的线是恨,恨天道不公,恨亲友背叛,反正会呼吸的生物就没有不可恨的,死绝了才好。而圈圈生命的主线是爱,这种爱化为坚定的守护,守护他家身娇肉贵单蠢好骗的主人一辈子!
各种刀光剑影。
后来男人灵光一闪,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办了。
在第三个时空,男人从狗变成了人——或者说是狗人?还是狼人好听一点吧。男人现在既可以变成骨翼血狼,也可以变成人类,就像是戏台上演的妖怪。
是人是鬼是妖是魔,男人通通都不在意,只要能够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再也不过那憋屈的日子,蝼蚁的情绪对他没有任何影响。
妖怪,很好。
男人恶意地想着,如果他在斟月的面前变身,斟月发现他最喜欢的圈圈变成了一个妖怪,会不会吓得当场尿出来?会不会用恐惧的眼神看着他?会不会从此对他避之不及?
男人决定了,如果斟月敢对他露出一丝害怕厌恶的神情,他就立刻捏断他脆弱的小脖子,如果斟月对他依然如此······
养个乖巧漂亮的小宠物,也挺有趣的。
虽然小宠物貌似难养了点,不过男人自信自己还是可以养好的,毕竟他曾经养活了三头老虎啊,当时三头老虎崽都快死掉了,后来还不是一头比一头活泼强壮,吃起人来都不吐骨头的!
男人抱着斟月,盯着他微微颤动的眼皮,期待起来。
小崽子,让我看看你的表现吧!
这直接决定你的生与死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