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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萧郎是路人 我第一次感 ...

  •   我第一次感到了厌倦,我收拾好了东西离开,一个十分大的二十四寸奶白色箱子,其中装着和蓝嫣丽一起买的Macbook pro、还有和蓝嫣丽一起买的Dior Homme、以及和蓝嫣丽一起买的LOCMAN手表——花得都是我的钱,坐在火车上,下意识往窗外望过去,看到茶色玻璃后人头攒动,我知道,那里再没有一个我留恋的人了,我曾经能够拥有的一切,都消失了,我在手机上给蓝嫣丽信息,输入了两行字,又从后面全都删除了,把手机塞到头身前的背包里,对自己说,这里再也不会有我留恋的人了,永远不会再有了。
      我躺在车窗上,乘务员小姐提醒我说:“先生,请不要用力靠在玻璃上,很危险!”我把头收回来,看着列车冲向宁静的薄雾的未来,见到我可悲的自尊和喧闹的站台一同消失。我听到列车上传来那首我始终记不住歌手的《Young and Beautiful》.
      ······
      Diamonds, brilliant, and Bel-Air now
      ······
      He's my sun, he makes me shine like diamonds
      Will you still love me when I'm no longer young and beautiful
      ······
      我把脸侧向窗外,望着共和国广袤深沉的田野和村庄,不让别人看到自己不争气的眼泪。
      那以后,我的生活一直很平静,面试官总问我,你为什么从这么有名的事务所离职?我总要为这件事解释很久,然后在小城很容易找到了一份银行的工作,月薪当然是少得可怜,但对一个单身汉还算过得去,我每天上班下班,朝九晚五,机械得活着,没有感情的活着,没多少时间留给悲伤了,也尽量不去想过去的事情。但在每个月休息的那几天,我独自在那个空荡荡的房子里,却难过地像在下一秒会死掉一样,我一个人等待天黑,一个人等待天亮,那些与蓝嫣丽在一起的画面不断出现在空洞的日与夜,回荡在空气里。
      有时和以前的狐朋狗友在一起,会遇到许多流莺浪蝶,偶尔逢场作戏,那些人总说,敬萧,你真的变了,以前聚会时几乎每场都到,现在只是偶尔出来,酒喝得挺多,喝醉了就和小姐调情,偶尔一个人蹲在墙角,有时候会一个人无缘由冷笑······
      大概人都是会变得。
      上班的的时候,我坐在办公室里背下了一本我从宪法学上抄来的笔记,这样算下来,日子并没想象中的难过。
      我努力告诉自己,要追求比爱情更持久的东西。
      和蓝嫣丽提出分手的第一百八十七天,我从床上惊醒起来,望着卧室里大片大片的苍白墙壁绝望地喘息,在这张床上,就在这张床上,我撕扯她,撕咬她,我们用共同孤独的温度忍受潮涨潮落、海浪冲击······我掉入一个永远看不到未来的黑洞,只因为我忘记了蓝嫣丽给我说的那些话。这种惶恐如同扫过我的蝗虫,咬得我遍体鳞伤,体无完肤,那一夜我抬起头,发现这个只有我一个人居住的大房子里漂浮着痛彻心扉的寂寞。
      随着时间继续向前的推移,我渐渐习惯了这种恐惧。等到农历新年出现在日历上时,我脑海中已经不能再完整地还原出蓝嫣丽的样子,那是我们分开的第四百三十八天。每一寸关于她的回忆,都变成了撕心裂肺的痛。我终于还是相信了时间是一切的杀手,我脑海中蓝嫣丽清新美丽的脸,像泡在时间的淡盐酸中,不断被眼前的事物侵蚀,不断和周围的过往做着分子交换,直到它变得模糊不清了——不知在什么时候,遗忘悄然升起,淹没了我一生中最美丽,最宝贵的记忆,只有那张感觉留了下来······
      在没有她的城市醒来,我恍如做了一个长达四年的梦。
      当北方的四季轮转到冬季,一两场小雨便寒风砭骨,夜深,我刚刚告别高中的朋友,独自一人走在凄冷的街上,冷雨落满了我的头发和肩头,在灯光中宛若跌落的星雨。前面的路没有一丝灯光,我扶着墙差点把胃吐出来,起身时发现背后蹿出来三个人,我刚要加快脚步,后颈重重着了一下,弓着腰受到雨点般的打击,天旋地转,整个身体被丢入了寒冷的地窖,在湿漉漉的地上绝望地望着黑色的天,他们在我身上收刮,直到从我怀里夺走钱包,扒下我的手表,一个人指着钱包中的照片说,这小子的妞还真靓。那一刻我望着水雾中的三个黑色的影笑起来,伸出手把钱包拽回来,狂啸嘶吼得跟个疯子,抱着钱包被甩到一边,经受着棍棒的打击,直到一辆经过的车灯照过来,三个人马上逃开,我趴在冰冷肮脏的地面上肆意地笑,钱包上是蓝嫣丽的笑脸。
      她在那里,对我微笑,一如当年。
      恍惚间,一只手穿过寒雨落到我脸上,柔软温和,如同儿时母亲的触碰······
      我醒来的时候在医院里,天还没大亮,窗外微弱的天光印在杨幕凌消瘦的背上,她的脸闪着梦中甜美的微笑,如同雨后出现在天边的虹。我艰难地撑起身体,坐起来,把她弄醒了。
      “医生说你的右臂骨折,还有些轻微的脑震荡···”她从我腿上起来,揉揉微微粉红色的脸,两只漆黑的瞳仁发出柔和的光,然后站起来,说,你饿吗?我去买早餐。
      我呆呆地望着她,点点头,她转身,迈着轻快的脚步走了。
      我开始满床找我的钱包,找到后打开看了看蓝嫣丽的照片,还在,把钱包塞在枕头下。
      杨幕凌回来的时候身后跟着两个警察,警察同志向我了解了一些情况,我才想起来,被抢的东西包括一千八百多现金,一块TISSOT手表,一部iphone。警察走后我喝了一杯豆浆,吃了两个小笼包子,吃完后就开始吐,稀里哗啦的,杨幕凌最爱干净,但却拿着扫把和拖把笨拙地清理干净,端来一杯水让我漱口,我吐在盆里,气无力地说,别告诉我妈。
      她点点头,把盆端走。
      以后的一个星期,杨幕凌都在医院里照顾我,两个人绝口不提过去的事,更多的时候是她对着MacBook,我拿着iPad,坐上四五个小时,不说话,也不觉得尴尬气闷,医院的饭很难吃,所以她经常从家里带汤来,变着法子做菜,坐在一旁看着我狼吞虎咽。快过年的日子,她没去逛街扫货,却在这里照顾我。我想她没有告诉大卓我在医院,想到这个小子,我心里就隐隐地痛。
      只是那个笑起来很有喜感的胖女医生检查我恢复的情况时,会当着我们的面调侃道,小伙子,你真是好福气啊,女朋友又漂亮,又温柔娴淑,还舍得为你花钱······每次杨幕凌都转过身,看不到表情,不知道什么想法,而我总是在她说出“温柔娴淑”的时候忍不住笑,用这个词形容杨幕凌,真新鲜!
      一天晚上我起床上洗手间时看到杨幕凌躺在床尾睡着了,她一般睡在大房间的另外一张床,凌晨一点,我看着她被黑暗吞没的背,心里一阵难过,鼻子酸酸的,伸手碰碰她的肩,想要叫醒她。
      恩~她哼了一声,我说,去床上睡吧,说完之后觉得这真像一个诱骗少女的混蛋说的话,忍不住笑了笑。
      笑什么?杨幕凌马上从包包里掏出镜子照来照去。我睡觉的样子很好笑?
      我笑着摇摇头,把她拉到那张空床前,指着床说,睡觉吧!
      她脱了外衣上床盖好被子,对我说:“我下午接到通知,学校有个国外交流的机会,给了我,我可能会到美国和欧洲的大学学习工作几年,虽然学校只承担一部分费用,但机会挺难得的。”
      我一只手帮她塞被子,说:“那挺好的,给你上课的都是顶级时尚设计师和艺术家,那不是你的梦想么。”
      时间不会少于两年,而且期间大概也不会有什么机会回国,她枕着小手臂说,你真的觉得我应该去?那种语气好像我的意见很重要似得。
      当然应该去!我说。用厚毛衣把热水袋裹起来,放到她脚边,摸到了她如玉般柔腻的脚。
      她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我的手放在她的脚上,一动不动。我俯下身吻了她的玉足,拿起羽绒服披在身上,关上灯,离开了房间。有空调的陪护室里,我向值班的护士要了一张折叠床。护士小姐向病房撇撇嘴,问,吵架啦?
      我苦笑了一下,点头说,恩。

      过了几天我就出院了,我们绕着城墙一直走,小城最繁华的地段是很大的环形商场,许多男男女女抱着为过年准备的东西走到车里,脸上幸福而温馨,车流移动得很慢。
      慢慢地我们走到环城河边,冷风掠过红色水面吹过来,不免有种悲凉的感觉,虽然这段时间朝夕相处,但我们发现相隔几年,共同的话题变得少了,各自在对方生命里扮演的角色都淡了下去,以前我们总是一起嘲笑郑大卓,但很长时间,我们没一次提到他,她也不会再对我凶,我也不再对她温柔,一道沉默横亘在我们之间。我没问她打掉肚子里孩子的事,她也不说,我第一次觉得自己很混蛋。
      我突然打断她,说:“跟我这样不负责任的男人在一起你不觉得没有安全感吗?”
      她被这句突如其来的话愣了一下,转过脸直直看着我。
      “去法国吧,我根本不值得你等我···我们不可能在一起!”
      她挥出手想打我,被我抓住手腕,手掌停在离我脸一寸的地方,她挣扎得生气地说,让我打你一下,让我狠狠打你一下,否则我一定会恨死我自己的······
      我松开手,等待着她的手落下来,长款羽绒服中的手在空中经过一道无形的弧线,像羽毛落在我的脸上,轻轻摩挲了两下,她颤抖着嘴唇说,······王敬萧,你就是个混蛋!
      她转身离开的时候眼泪哗啦啦地掉下来,落到古色古香的石板路上,暖红色的幽暗灯光下,杨幕凌离去的影子有些孤单,我望着水面上闪烁的灯火,心中有些留恋,我向她离去的背影走了几步,努力克制自己才没让自己追过去,只是然后停下,看着她抽动的肩膀消失在冬季的暮色中,眼前的一切都被泪水朦胧。
      时间的灰烬会埋葬一个永远不能回来的过去。
      亲爱的,有些东西是我永远都不能给你的,比如爱情。
      那以后,我们再没说过一句话,在楼道里见面形同陌路,成为了世界上最熟悉的陌生人。有一天,我发现已经很久没有见到过她了,我去问妈妈,妈妈说她去了伦敦,启程之前还特意去看了她,当然只是顺路。
      有时候会看看伦敦的天气,当我仰望天空,想到,她在地球的另一边拥有了另外一片天空,当她穿过那些摩天大厦间的灰色缝隙时,偶尔仰起头,眼前的那片天空里,一定不再有我给她的心碎。
      而我也会被卷进一条被全世界认可的激流,我想我会带着在那些疼痛的记忆娶妻生子,无药可治,这个世界终将把我变得连蓝嫣丽都不认识,连我自己都唾弃。
      没有比这更残酷的了。

      三年后,我和蓝嫣丽分开的第一千一百五十一天,我和另一位女孩去江边的那片高档公寓,我让她乖乖在楼下不远处的麦当劳等我,我上去把文件交给那个忙到不能脱身的顾客,这个客户是个很随和的中年人,甚至抽出几分钟劝我,高兴地请我进门喝杯茶,我当然笑着拒绝了他,在这个冷漠而尖锐的城市里,这种少有的好意只会让我惶恐,我马上告辞,从楼上逃下来,惊魂未定地穿梭在一栋栋顶级别墅和豪宅间,花柳园亭中与衣着华丽的美丽女人和中年男人擦肩而过,他们每个人都目不斜视,脚步匆匆,当我穿过一个白石砌成的池塘时,我看到了一辆红色的玛莎拉蒂GT,停在藤萝攀援的石头下,上面的人打开车门,伸出美不胜收的小腿,而眼光落在我身上。
      她摘下太阳镜,一缕头发随着美妙无比的脸颊边落下来,那张脸褪去了青春的清新无邪,多了几分贵族般的端庄和蕙色,如同从青春童话里出走的公主,又回到了童话里,在那片不一样的世界里终于披上了黄金的外衣,我们相互间盯着对方,有十秒都没说话,我穿着西装,系着一条蓝色的领带,像所有职场的人那样正式而古板,然后我们都向对方走了两步,恍惚间都很激动,甚至有些颤抖,她嘴唇微微张开,在难过又欢喜的情绪中寻找某个字眼,但却留下了眼泪。我刚要开口,一个同样西装革履的男人从院子里走出来,把手放在她背上,隔着那件GUCCI,温柔地问,什么事?丽丽。
      她没说话,眼中有些坚决。男人看看我,这位是?
      这是我以前的······
      同学,大学同学···我连忙说,她眼中流动的目光凝滞了一下,点着头说,是···同学,以前的同学···
      男人热情地走上来伸出手,我也笑着伸出手,他说了一个名字,我报上自己的名字,两个人都一个劲地说“幸会幸会”。这个人很高很帅。我是蓝嫣丽的男朋友,他笑着加了一句,上去坐坐吧!
      我连忙摆手说,不···不用,我们只是碰巧遇到而已······我还有些事情要处理···马上就走我的手摆一直摆,有些失态。
      哦,男人狐疑地看了我一眼,又回过头来看沉默的蓝嫣丽,说,那今天真是不巧啊!改天吧。露出一个爽朗又得体的笑。
      我不自然地笑起来,说,对,改天···
      他对蓝嫣丽说,那我们就上去吧!
      蓝嫣丽望着我,眼中起了一层雾,抬头对我说,再见!
      我说,再见,转身离开,我听到男人说,其实我觉得海南那栋房子可以······
      后来的内容被一辆经过的车的引擎声掩盖了,我转身看了那栋树叶环绕的别墅,他们的声音经过一个转角消失在下午六点钟夕阳的氤氲中。我无力地抬头,天边灰蓝色的云触及到坠落的夕阳,如印象派所表现的那些缺乏轮廓的空洞,为水面洒下一片猩红,小区出口处耸立的大喷泉喷出耀眼的水珠,一道小小的残留的彩虹闪现在其中,如同曾经触手可及的梦想。一片片鲜活的画面出现在我眼前,就像发生在昨天一样。
      我在花园里走了两圈,然后向小区门口走去,一个年轻保安追赶着一个中年妇女,调笑着说:“你们捡垃圾的人上辈子都是强盗出身!”女人惊恐的眼睛移到我身上,拿着一个空瓶子逃得更快了。
      我沿着江边走了很久,给女孩打了个电话,让她出来,然后两个人拦了一辆出租车,窗外的城市依旧繁华,出租车走过那栋我们曾经寻欢作乐的蓝色大楼,我望着夕阳,心中一片绝望的荒芜。我不知道这辈子会不会再像爱蓝嫣丽那样爱一个人。我只知道,她带走了我所有爱与希望,带走了我生命中所有的热,留我一个人在冰冷的世界里,在那个世界里,我的心从此上了一把锁,而那些我们文明曾经依靠的的东西渐渐变得模糊了,那些建立了古老秩序的博大而优美的力量已经离我们远去,成为了不容我追寻的遥远的回忆。
      出租车里女孩兴奋地推我,指着手上的杂志说,你看,她真美!我低着头拨弄手机,例行公事地从喉管里发出一阵“”嗯嗯~”的声音,还未在刚刚的见面的痛苦中摆脱出来。女孩摇晃着我的背,说,你看啊,你看。我不情愿地抬起头,看到了她手中那本装贴精美的财富杂志,封面上的蓝嫣丽穿着套装,魅力四射,出类拔萃。下面的文字是,“富二代的创业之路”
      “好看吧,她美吧!看你都看呆了!她就是蓝嫣丽···财富新贵···”女孩把下巴抵在我肩膀上。
      那一瞬间,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原来我曾经离梦想这么近,原来我只要稍稍屈服一下,稍稍踮起脚尖,我就能触碰到闪着耀眼光辉的理想,在生活庸庸碌碌的荒凉与绝望中找到现实人类的最后一丝希望。
      一颗来自心灵深处的尘埃穿过宇宙亘古的寂静,落到我的眼角,我的嘴边浮现出一个多年前的笑容。
      “你说得对,她真美。”
      我热泪盈眶的说。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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