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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认识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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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他是在一个又一个星期六的傍晚。那是当明星还不曾发出明星的光芒,当流星还不曾划过流星的夜空,当我们的时间还没有时间机器的影子,当我们还没有在幻灭中幻灭的时候。
21年前,我上高一。这之前的中考我失手了,第一志愿报的是北师大二附中,但其实差了50多分,上不了什么好学校。我爸于是把我送到了山东省的一所重点高中里,接受纯粹的应试教育。这个时代很多北京孩子都这样,在外省借读,回北京高考。也有很多外省的孩子通过种种手段得到北京的户口,在北京高考。这么做的原因是当时人们普遍认为北京的高考分数低,好考。
我不清楚在北京高考是不是真那么容易,不过在山东上学的这段经历的确对我今后的人生产生了颇深的影响,是好的影响。那种枯燥与艰辛的生活中忍耐的力量,那份追求目标的无所畏惧,还有,那些作为理科生最基本的能力与素质。
星期六补完课,没有晚自习,大家能走的都走了,只剩下家远和家穷回不去的。有我,还有他。
那时星期六晚上我都会在水房里洗衣服,听着MP3,那些与学习无关的歌,周杰伦,孙燕姿,S.H.E,或者一些很老的英语歌,村路带我回家。
一般情况下他也在,一边洗衣服一边听CD,很久以后我才知道他听的是一些打口盘,比约克,平克•弗洛伊德,九寸钉……那些我没听说过的名字。
那时我只知道,他上高二,文科生。也知道他不回家不是因为远,他家就在市中心的那个湖的南边;也不是因为穷,他自己在外面租房子住。从水房的窗子望出去,那座三层高的红砖楼里便有他租的房间。楼外的墙上爬着缠绵的常春藤。一般每天晚上10点半以后,他会喝着雪碧拎着书包夹着卷子踏出校门,走向那里。
嗨,洗衣服?一次他说,普通话。
洗衣服。
不回家?
家远。我说。那时的我其实很封闭。
有时会看到一个女生来给他洗衣服。他们之间说着属于这座江北水城的方言。不过我能感觉出来那女生不是我们学校的,甚至也不是这座城市的。后来知道,她是他的女朋友,至少她认为是的。她家给她在北京买了房子,迁了户口。而她每个周末都会回来,找他。她的钱包夹层里收藏了许许多多往返于京鲁两地的火车票——主要是从北京来的,因为回去她爸可以开车送她。
不过不是她每次回来时她家都知道。她家不知道时,她便住他那里。
我看见过他俩一起去那幢红砖楼。她提着从学校超市买来的一大袋吃的,几乎是昂首地走在他的左侧而又略靠前的位置。过马路时她会拉住他的袖子,而他依旧不声不响。马路另一侧有个要饭的老头儿,应该说那老头儿不是要饭,他前面的方砖地上写着粉笔字:司法黑暗、地方专制云云,总之请好心人施舍路费进京上访。她每次走过都会把零钱给老头儿,之后拉起自己右侧默不作声的他,继续朝红砖楼走去。
周末的晚上,他要背书,做题,还有用电脑给杂志社写稿子。她在一旁给他冲咖啡,煮肉丝面,烧开水,铺床。他总是很晚才睡,甚至整夜不睡。她于是在12点后会自己盖着毯子在沙发上躺下。
星期日傍晚,在晚自习开始与火车发车之前,他们会一起去这座城市里唯一的一家肯德基吃晚饭。在这里,小孩子永远兴奋地在餐厅里叫着跑着,他们的父母带着大城市父母10年前就感受过的心满意足坐在餐桌前,一些他和她那样的年轻人带着或新奇不已或习以为常或因钟情于对方而对外界全无所谓的表情享受这里的一切。
他的周末就是这样。在他熬夜写稿子的时候我一个人在宿舍里看盘。第二天上午我在写作业,运气好的话下午能出去逛逛。和他的周末基本不存在交叉,除了某个周末晚上我恰好也去肯德基以外。
我坐在那里的唯一目的,就是填饱肚子。如果我和他一样敏感,也许会想到小时候妈妈带我去前门的肯德基或初中时和同学去北医对面的肯德基,进而在每一口咀嚼中寄托对北京的思念乃至对逝去光阴的追忆……可惜我不会,真不会。
于是我看到了他,坐在窗前,她的对面。他撕开番茄酱,把薯条伸到开口处沾着吃,自顾自的样子,挺自卫。而她看着他,公主凝视王子时的璀璨光芒深深藏在她老练幼稚、沉稳狂热的脸上。也许她下一秒会失声痛苦地叫:我的王子!我那么爱你!也许她下一秒会悲天悯人地说:如果我们在北京,那现在我们压根不会在肯德基或麦当劳里。
他看到了我,几乎是粲然一笑。于是她也转过头来,望着我这边。
生活就在这种粲然一笑的一次次重复中进行下去。他对我笑,我对他笑。塑料桶,洗衣粉,凉水。生活再苦,我也麻木了。这样走下去,我要上高二了,他要上高三了。对于高三我其实没什么概念,因为我会回北京上高三。而他,显然在高三的步步逼近中渐渐大雾弥漫。
就在那个高三门槛的6月,洗完衣服后他随意地走进了我的宿舍,看了看我的那些理科课本,他突然说,把你的手机号给我吧。噢,对,你叫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