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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记住伤害还是美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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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总是读到类似的话语:人总是难以忘记伤害你最深的人和事,而把对你好的人和事抛在脑后。我以前并不认同这句话,等我真正的离开那个环境之后,我每每想起王鑫,就忍不住的想起这句话,然后嘴边挂着一丝微笑。
先来介绍一下我和我的朋友,我,很平凡的女孩,在大街上你看见的160的个子,穿着打扮很普通的那个就是我,我最大的特点是:死心眼,属于上班不会偷懒,结婚只知道顾家的女孩,估计还很轴,应该是不怎么会分析问题,自己看自己都是盲的。王鑫,比我高5公分,比我胖一点,五官张的很好,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我那年做完手术,麻醉还没醒的时候,看王鑫,就想起四个字:色若春晓。她眼睛和眉毛里永远带着几分不耐烦,和一种对待事情对待生活了如指掌的感觉,仿佛在说:这个事情就是这个样子,你怎么就不知道那,你怎么可以这么办那。我和她刚开始的时候并不熟悉,后来因为她帮我一个忙,又被分到一个宿舍居住,因此熟悉起来。
那年秋天的一个傍晚,我们俩逛完超市,回去的路上,王鑫忽然把手提袋放在我手里说:你帮我拿着,这里有一种面包,特别好吃,我去给你买。我拎着手提袋站在路边的树下,秋天的枫树叶子全部是黄色,天还没有黑透,月亮已经升起来,新月弯弯的挂在天空,让人感叹这个城市的美丽和清爽,王鑫去买面包了,我心里是满满的温暖。我决心和这个有决断的女生做好朋友,一定要肝胆相照。王鑫很快回来了,没有买到,卖光了,可是那天的空气中一样充满面包甜甜的味道。
我们工作的调动行很强,几天后,王鑫被调动到了C城,正好我的男朋友(后来的老公)和她一块工作,我便经常的两个城市来回跑。每次我去都十分的高兴,那里有我的男朋友和我最好的朋友,我希望可以幸福和快乐,去了之后这些我都可以得到。关于未婚同居,王鑫明确的表达过自己的意见。她不同意,觉得是女孩子不自重的表现。我没有经受住诱惑已经和我男朋友住在了一起,对于王鑫的观点,我既不赞同也不反对,每个人都有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我说:我和他已经订婚,并且已经决定嫁给他了。后来整个公司都知道我和我男朋友未婚同居,我并没有隐藏,觉得别人知道了也没觉得怎么样。世上谁人不说人,世上谁人不被说。周六我要出去会我男朋友,我会在出门的时候倚着门框说:我要出门找我的男朋友了,你们这些单身汉们就羡慕去吧~~。在宿舍里面住的人笑的东倒西歪。我和王鑫的友谊就这样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