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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次的初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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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大家好,我叫李鑫,今年高三,以后你们就都跟着我混了!”社长大人站在最前面做着开场白,“我本人最擅长的乐器是架子鼓,我也是我们社团的河岸乐队的鼓手。现在,不如新同学们也自我介绍一下吧,说一说自己喜欢的乐队,自己擅长的乐器。”社长顿了顿,又继续说道,“我们按照女士优先的原则,就先从后面的几个美女开始吧。”
“大家好,我是高一19班的王祎雯,我比较喜欢乡村音乐,我喜欢Taylor Swift的歌,我喜欢唱歌,现在声乐七级。”坐在最后的一个甜美女生走到最前面,向大家介绍着自己。
上一世我说自己喜欢喜欢摇滚,也听流行,喜欢Arctic Monkeys和Mika。失误就在于没有说本土乐队啊,Gala、痛苦的信仰、新裤子、盘尼西林这些都应该说一说的,要力求和李子轩的喜好重合!
这时又有两个女孩子介绍了自己,接下来就轮到我了。
“大家好,我是高一12班的林芮,我会弹一点吉他,也会打一点架子鼓,不过都是初级水平。我喜欢听摇滚,至于喜欢的乐队嘛,英伦摇滚乐队来者不拒,但The rolling stones在我心里的地位是无人能敌的,而盘尼西林和痛苦的信仰是我最喜欢的中国乐队。赶音乐节是我最爱的课外活动之一。”这番话和我今天的打扮:红色马丁靴、黑色紧身裤、beatles乐队的T恤和齐腰的黑色直发,让我在女生中鹤立鸡群。换一种说法:我一点都不像个高一女生,更像是一个摇滚文艺女青年,李子轩最喜欢的类型。
说完之后,我就迈着愉悦的脚步回到了座位上。而在我刚刚坐稳时,前面的李子轩转过了头,笑着对我说,“你也喜欢痛苦的信仰?这个年纪喜欢他们的女生不多呢。”
“嗯,我最喜欢那首《再见杰克》了。”我微笑着淡淡地回答道,努力不做出花痴的神色,开玩笑,我重生的目标就是让自己成为李子轩的女神,高贵冷艳一定要做到。
又过了两三个人,就轮到了李子轩,他的话和上一世一样,“我是高一4班的李子轩,喜欢的音乐很多,吉他弹的还不错,唱歌也还行,喜欢盘尼西林、痛苦的信仰和谢天笑。有意组乐队的同学请和我联系。”
啊,好英俊,上一世的是如何就忽略了他,把注意力都放在了李鑫社长身上了呢?我真想砸一砸自己的脑袋。
“你喜欢谢天笑吗?”他一回到座位就又转过了身。
“没有什么感觉,一般般吧。”虽说要追求喜好的一致,但如果丝毫不差,就又显得刻意了。所以分歧是必须的,而感情也会在有关分歧的争执中升温。“你的吉他弹得很好?”我问道。
“我从三岁就开始弹了。”他的声音带着点傲娇。我心里偷笑道,好可爱。“怎么,你想拜师。”
“是有这个意思呢。”我表面静静地微笑着,而心里却已掀起了万丈波涛,和李子轩学弹琴,天啊,幸福的彩蛋就这样砸中了我。不过,淡定,淡定,林芮,你现在是一个高贵冷艳的女神。
“你学吉他多久了?”他追问。而我勇敢地看向他的眼睛,又不露出一丝一毫的激动感。
“只是一年,不过之前有学过两年古琴。”其实古琴是我上一世高二的时候,在知道李子轩对它有兴趣之后才去学的,不知道现在说出了,他会有什么反应。
“大部分女生都是学古筝的。”他接道。
“古琴的声音更加悠扬,在我看来,古琴可以说是古时文人士大夫的‘吉他’。而古筝过于尖锐清亮,更像是深宫中浓妆艳抹的宫人争宠邀功的乐器。”我不假思索地说出了自己对古筝的偏见后,就又后悔了。因为我只是知道李子轩对古琴有兴趣,而他具体的态度我是不知道的。万一不小心说错了话,可怎么办啊。“不过,这也许只是我个人的喜好而已,每种乐器都有自己的特点,我并没有贬低哪种乐器的意思。”我急忙补充道。
李子轩激动的回答:“这也是我喜欢古琴的原因啊。”
“你也喜欢古琴?”我明知故问。
“没错,而且,我想在乐队里加一个古琴。我很想尝试古琴和电吉他的组合,你愿不愿意来我们乐队。”李子轩激动到就差拉住我的手了。上一世,这样的他我也见到过,只是是对着别人。我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这一笑,李子轩被我搞糊涂了。
“对不起,对不起。我笑起来是因为开心,因为找到知音,打断了气氛,真是对不起。”我怕他把我的笑误解成恶意,赶忙解释道。
而李子轩竟然跟着我笑了起来。看着他的笑,我想起了他写过的一句歌词——“We are young. We are hilarious. We want to laugh the whole world o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