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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说话的麋鹿米卢 “你们 ...

  •   “你们可真慢。”刚出去便看到性感女郎倚在铁栅栏上一副懒洋洋的模样,像是要跳钢管舞的前奏。

      泰瑞格率先反应过来,微微侧身绅士的鞠了个躬握住女郎的手轻轻摩挲,俯身亲吻:“亲爱的警官,需要什么帮助么?”

      “防止这矮子暴走,我必须时时刻刻监视他,这真是份糟糕的任务。”女郎抽出手,向他们打了个招呼,“凯瑟琳,入警三年。”举起脖子上挂的警官证向他们晃了晃示意。

      “什么?!我可不想让她跟着!”大鼻头蹙着鼻子急的跳起来。

      “哦这位先生,你要知道,如果可以,我愿意去睡觉美容。”凯瑟琳摊开手,无奈的耸耸肩。罗贺在一旁掏耳朵,他在思考下一站的行程是否和他们一起,还是同行去丁尼生那里,如果遇到危险,还是可以让诺曼先出头的,但是…这个看起来很麻烦的女人是怎么回事?

      “诺曼,就此别过。”罗贺扬扬手,佯装依依不舍的表情。“我还有事儿,真抱歉。”

      “你去哪?”大鼻头拉着他的胳膊,“我和你一块。”

      罗贺在别别扭扭推搡一阵,同意一帮大部队浩浩荡荡的前往下一站,丁尼生的居所。

      均州大街真是个繁华的地段,灯红酒绿,纸醉迷金,就算是大白天,四处也是流光溢彩。哥登堡式建筑屡见不鲜,像一座座小型城堡竖立在这座城市,虽然偶尔从小巷子里蹿出几只恶狗冲他们吼叫,也一点不妨碍罗贺欣赏艺术的心情,这里会不会有唐人街?据他估算,这里既不是纽约也不是伦敦更不是巴黎,总之不是自己曾经所在的那个世界的任何地方,这是个异世,否则,他就不会看到一个西部牛仔模样的古惑仔牵着一头会说话的麋鹿从他们身旁经过,还恶狠狠的瞪他们了一眼。

      “嚯,看我折磨死你!”大鼻头察觉到被鄙视了一眼蹿起来理论,他真的很会学以致用,自从罗贺告诉他精灵界的规矩不可以杀人的意思就是折磨人生不如死,“看我折磨死你”几乎成了他的口头禅,见人不爽就张牙舞爪的扑上去袭击。

      “呼啦啦,劳伦斯,我要不要踢他一脚。”麋鹿开口了,仰着脖子对着身旁的西部牛仔说道。

      罗贺震惊。

      “哇哦,会说话的麋鹿!见鬼真是该死的可爱!”凯瑟琳两眼放光的凑过去一把搂住它,丰满的胸部挤得麋鹿脸部扭曲变形。

      “呼啦啦,劳伦斯救我!”麋鹿扑腾着,惊慌失措,看来胸器的威力是巨大的。泰瑞格羡慕的看着麋鹿,偷偷揩了把鼻上悄悄流下的鼻血。

      “该…”诺曼小声鼓励,举起手比了个很棒的手势,吐了吐大舌头,蹦起来转了一圈特拽的说了句:“KO!”罗贺下意识看了看他头顶上是不是悬挂着蘑菇或者金币,简直像极了马丁叔叔。

      “呼啦啦,劳伦斯,我快死了…”麋鹿直翻白眼,吐着长长的舌头挂在嘴边。

      “被美丽的小姐宠幸是你的荣幸。”西部牛仔开口了,罗贺一愣,怎么跟泰瑞格一个德行?回头看去,只见泰瑞格孤独的蹲在地下捂着脸:“哦抢了我的饭碗,我这老脸没了竞争资格……”

      “别伤心泰瑞格,你是老手,经验战胜一切。”罗贺拍拍他的肩以示安慰。

      “这小家伙哪来的?”凯瑟琳母性泛滥,对着它的脸直亲,黄色的毛发沾染了些许红斑。“瞧它头上的角,真像个树杈。”

      “呼啦啦,我当然是生出来的。”麋鹿甩着头挣脱开这个麻烦女人的束缚,罗贺倒是明白了一个道理,对于世界上一切女性来说,可爱的事物永远都是天敌,哪怕是女汉子也阻挡不了。

      麋鹿逃到劳伦斯身后恶狠狠的瞪着他们。劳伦斯耸耸肩:“你们不要介意,米卢是个很臭屁的家伙,遇到穿着打扮肤浅难看的人就会很不爽。”

      “呼啦啦,简直不忍直视,不堪入目。”麋鹿在身后跺着蹄子附和。

      什么?他们的装束肤浅难看,罗贺下意识低头打量自己,才发现自己只穿了一只鞋,还是破破烂烂的,另一只脚丫子磨得黑乎乎的,身上的破白布衫还没有换掉,不禁扶额,他就这个样子出来了?

      还真是像麋鹿所说不忍直视。再看大鼻头诺曼,那一身马丁叔叔的装扮倒是附和了他的身材,那张满脸褶子附带大胡子的脸哪来的?!

      “Oh,my god …”好吧,他承认了,我侮辱了别人的审美观,很抱歉,罗贺在心底忏悔。

      “装束肤浅?这是今年最流行款,好么?”诺曼掐着腰趾高气昂,泰瑞格默默看他一眼思考要不要把这件衣服就是他自己改装设计的事实说出来,这样他一定会暴走,还是算了。

      “呼啦啦,劳伦斯,我们走吧,我简直要受不了了。”麋鹿闭上一只眼睛嫌弃的摇着头。

      “呼啦啦??为什么要一直说这句?”罗贺开口,他早就注意到了。

      “因为他很臭屁,这是他的专属,特征,就像我们的口头禅一样,我的朋友们,再见。”说着牵起麋鹿脖子上刮着的粉色棉绳走开。凯瑟琳憧憬的望着那个方向依依不舍。

      “为什么我会觉得我们还会再见面?”罗贺弹了个响指,俯身征询他们的意见,大家都不约而同的点头,“好吧,现在去丁尼生那里,出发。”

      诺曼说丁尼生是位律师,专门为坏人出头,不管是杀了人还是抢劫放火□□等一系列案件都是站在被告人一方,往往还能打个平手,是个坏人喜欢的好人,好人憎恶的坏蛋。

      就是因为他别具一格的出庭方式,关照对象,城市的犯罪率只增不减,坏蛋做了坏事完全没有后顾之忧,又因为做坏事的人往往都是大手笔,有钱的家伙,丁尼生可谓是个钱袋子,是钧州大街数一数二的富豪,人际关系错综复杂,一个人类甚至能和血族,魔族,精灵,甚至天界的人都打过交道,当然也是为了生意,他的宠物老虎是在一次魔族捕猎活动中抓的,送给了丁尼生,丁尼生自然就欠魔族个人情,至于还了没有,现在还不知道,只不过可惜的是老虎被詹姆斯那个大块头给打死了,詹姆斯也是个不容小觑的家伙,但在怎么厉害,对于丁尼生来说,也就像捏死一只蚂蚁那么简单。

      至于丁尼生为什么没有找詹姆斯的麻烦,这就不知道了。

      “说不定詹姆斯成了他的奴隶。”罗贺道,女生们爱看的言情小说十个有九个都有过这样的情节,胸大无脑笨笨的自尊心很强的女生惹恼了或冷酷或风流或奸诈或冷漠长得帅翻天的家伙,只能乖乖臣服,各种巧遇,各种折磨,然后不知那根玄断了俩人就勾搭到一块了,哎,美好的幻想啊,骨感的现实。

      “小鬼,我不得不说你有个聪明的头脑。”大鼻头诺曼俩眼发光的笃定。

      “如果你能教我你蜜桃派的技能的话,我想我会文武双全。”罗贺笑眯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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