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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个人的生活 ...

  •   陆小天紧了紧衣领向A大厦外走去,已经是晚上10点了,蓝黑色的天空被霓虹灯映照成深霞红色,夜晚的S城透着一股朦胧的暧昧,海风阵阵,咸湿的味道像是翻云覆雨后混杂的汗水。这是一个忙碌的城市,每个人都好像设定好程序的机器人,不停地走,面无表情地等红绿灯,然后继续脚步不停地走,似乎眼里只有终点…陆小天深深吸了口这夜晚的空气,朝着公交车站走去,陆小天每晚都是坐公交车回公寓,明明坐地铁只要20分钟,公交车要一个小时,但是陆小天还是喜欢坐公交,她说晚上10点坐公交车能安安静静地看看这个城市。路灯昏黄的光不时映亮陆小天的脸,晚上坐公交其实也是她放空自己的方式,公交车内只有零星几个乘客,昏暗中大家都保持着刚刚好的沉默,其实大家都是寂寞的吧?陆小天常常生出这样的感慨,车外的街道偶尔能见着一两对情侣互相搂着向前走,每每这时,陆小天的眼里总会有一闪而过的羡慕,虽然每次她都在心里啐他们:大晚上的瞎晃什么,真是的..但她心里的艳羡是没法骗过自己的。陆小天有多久没谈恋爱了,可能连她自己都忘了吧。也不是没想再谈一场,只是没找到合适的而已,有时候陆小天想要不就凑合着找个人先谈着,至少能有个人陪着聊聊天,逛逛街,看看电影什么的,毕竟才23岁的花样年华,陆小天也想像其他小姑娘一样,当然这样的想法也仅仅是想想而已,对陆小天来说,与其浪费青春谈无关痛痒的恋爱,还不如多加加班,多赚点钱来的实在。“古北站就要到了,请要下车的乘客提前做好准备。。”报站声打破了车内的安静,把陆小天从胡思乱想中拽回了现实,她整理了下包包下了车,陆小天住的公寓是一栋四层楼的建筑物的顶楼。当初租房的时候,还有几个更好的选择,但是陆小天还是选了这套,因为陆小天喜欢顶楼配着的天台,没事儿的时候陆小天老喜欢在天台发呆,吹着风,看着这个城市的夜色,说到底陆小天还是个文艺青年呢,陆小天掏出钥匙开了门顺手按亮了客厅的灯,一进门就能看见一个大大液晶电视挂在墙上,电视的对面就是一套浅绿鹅黄的沙发,还有一个堆满零食的茶几,赤裸裸地暗示着这屋的主人是个不折不扣的吃货,陆小天刚脱下鞋就把包包往地上一扔,把疲惫的身躯往软软的沙发上一扔,这几天加班,三天加起来只睡了9个小时,陆小天的身体已经严重透支了,此刻的她连起来开电视的力气都没有了,休息了十多分钟,陆小天挣扎着起来泡了个热水澡,泡澡是陆小天的另一个嗜好,释放一天的压力,尤其是配着舒缓的音乐,满满的泡泡堆在水面上,那种感觉实在是太棒了!不得不说陆小天是个很会享受生活的人。泡完澡穿好睡衣的陆小天突然来了精神,主要是好不容易有个休息的晚上,不好好利用貌似很对不起自己,陆小天从冰箱里掏出一大堆零食窝在沙发里准备看看韩剧,说到韩剧,陆小天可算是资深韩剧迷,倒不是说多喜欢,只是韩剧看着不费脑子,至少陆小天每次看剧被人损的时候老是拿这句话辩解,看着剧里男主人公对女主人公说:“如果早知道我会爱你,我一定在见到你的第一面认出你。”陆小天忍不住感动得一塌糊涂,想着如果以后谁跟我说这句话,老娘一定立马嫁给他。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啊,不过这个人什么时候出现啊,不会迷路了吧?…一通胡思乱想后,睡意渐渐袭来,眼皮重死了,陆小天关了电视,伸着懒腰向卧室走去,陆小天每天的生活其实挺单调的,但是她总能在单调中生出情趣来,让人不得不佩服她没事找事的能力。再一次睁眼已经是第二天10点半了,阳光从窗帘的缝隙中偷偷溜进了房间,陆小天拉开窗帘,伸了个大大的懒腰,这么好的天气要去哪玩呢?好不容易老板良心发现准了她两天的假期,怎么着也不能浪费了,去逛街太费钱了,去超市采购又太没情调,不然先去看电影吧,最近那个叫什么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好像挺火的,不过电影要晚上看才有感觉啊,从电影院出来一定得是华灯初上,这是陆小天的又一奇怪的习惯。那看电影前要做些什么呢?不管了,先出门再说吧,陆小天的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换好衣服,陆小天背着她的双肩包出门了,陆小天最喜欢的装扮就是大T恤加牛仔,再配上帆布鞋和双肩包,头上再顶一个平沿棒球帽。现在的陆小天就是这身装扮,.陆小天天生一张娃娃脸,这么一打扮跟高中生无异,走在古北路,阳光透过树缝洒落在地面上,抬头逆着阳光看着头顶的树叶,翠绿透亮如翡翠,一片片生机勃勃。5月的天气已经开始燥热,没走多久的陆小天已经开始冒汗了,还是先找个地方吃饭吧,摸摸瘪瘪的肚子,陆小天想着。四下张望,却不见一家饭馆,陆小天郁闷了,平日里宅习惯了,都是叫的外卖,现在居然连自家周围有哪些饭馆都不清楚。一边懊恼着今天自己干嘛心血来潮想亲自出来吃饭,一边摸着一直在抗议的咕咕叫的肚子,陆小天自暴自弃地瞎逛,约莫走了半个多小时,终于看到前面拐角处二楼有一家名叫“男左女右”的餐厅,陆小天眼睛瞬间亮了,直勾勾地盯着那家餐厅,舔了舔渴得发干的嘴唇咽了咽口水,想着马上就能吃到好吃的东西,陆小天顿时来了精神,大步向那家店走去,男左女右这家装修确实有些特点,正如店名所说,男生的位置在左边,女生在右边,男生那边的墙为蓝色,女生为粉色,蓝粉交界的地方画了些可爱的爱心,整体看上去,温馨和谐,至于为什么让男女分开坐,据说是店主某次失恋受刺激了,看不得自己店里有情侣亲亲我我,所以果断换了装潢,成现在这个样子,没想到倒是成了一种特色,因为都是单座,而且位置都是临着玻璃的,可以看到外面来来往往的行人,店内放着缓缓的音乐,除了时不时的点餐声外一片安静,所以很适合发呆,或想事情。服务员将陆小天引到女3号桌,陆小天看见桌上摆着的“3”,板着脸地对服务员说:“我才不要坐(做)小三呢,给我换一桌吧。”服务员环顾了一下四周为难道:“小姐,实在抱歉,没有别的位置了,你看要不这样,我帮你把这牌子撤下去?”陆小天指指墙上可爱字体的“3”“那这个怎么办?”服务员看着墙上的数字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陆小天看着眼前这个跟自己年纪相仿的男生因为着急而憋红的脸,噗嗤一下笑了出来,“逗你玩呢,我还没男朋友。”说着顺手从被自己逗的脸更红的服务员手里把菜单抽了过来,一屁股就在三号桌坐下来了,“嗯…我要这个,这个,这个。”边说边用手指着菜单上的菜品,“好的,请稍等。”晃过神来的服务员开好单说道。“麻烦快点啊,我快饿死了…”边说还边做着拜托的手势。陆小天这一系列的表情让某人的嘴角往上翘了45°,所谓的某人正是坐在男1号的那位,湖水蓝的棉质短袖T恤配上浅色休闲牛仔裤,一双宝蓝面白边的滑板鞋,简单却不失帅气,再看这身行头下是一张略显清秀却隐隐透着英气的脸,两道卧蚕眉下是一对噙着笑意的眼,正饶有兴趣地看着侧对着自己的陆小天,其实早在陆小天朝这家店走来的时候他就已经注意到了,据某人后来的回忆说注意到陆小天是因为….她那豪放的跑姿,明明小小的个子却套在大大的T恤里,远远看去就好像是一件大T恤张牙舞爪地朝餐厅飘来。彼时的陆小天听了这个描述后狂汗无比,她明明是走过去的好不好?…只是走的有那么一点点快,手臂摆的幅度有那么一点点大…表情有那么一点点…狰狞,而已。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现在的陆小天已经在享受美食了,陆小天信奉的一句话是,人生在世,吃喝二字。此刻的陆小天一脸幸福的模样,眉眼里都是笑意,边吃还边手舞足蹈的,十足的孩子气。看到陆小天这副模样,某人的笑容更深了一层。陆小天吃的忘乎所以,完全没意识到某人注视的目光。某人见状,干脆毫不遮掩地欣赏陆小天的吃相,边看边琢磨着:怎么能有女生吃成这样的?嘴角沾着酱汁,大口大口咀嚼,完全不在意周围人的目光,他后来才知道陆小天不是不在意周围的目光,只是因为吃的太忘我了。陆小天这孩子做其他事情都是三心二意的,惟独对吃这件事专心致志,这或许就是吃货的境界,吃得忘我,偶尔停下来不是因为不吃了,而是休息一下继续吃。吃饱喝足的陆小天,摸着鼓鼓的肚皮,还打了个响亮的嗝,稍作休息之后便起身结账出去了。某人看着离去的陆小天,突然来了兴致,想着要不跟去看看,最近实在是无聊得发慌,难得碰上这么个奇葩,倒是挺好奇这么神奇的女生接下来会做些什么,不过转念一想,自己这么贸然跟着一女生会不会太怪?何况这女生看上起那么小,万一别人以为自己是神经病或者是怪叔叔怎么办?正纠结到底要不要跟去时,手机响了,“林渊你在哪鬼混呢??”刚一接通就听手机里传来一轻浮的声音“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啊?别烦我,忙着呢。”林渊道,他的声音有种慵懒的质感,仿佛有种魔力能让人卸下一切防备。“是是是,我们厉总日理万机,哪有时间跟我们这些无业游民厮混哪。”电话那边的声音似乎并没有被林渊的冷淡打击,依旧玩世不恭。“行啦,秦大少,你那不叫无业游民,你只是游手好闲而已。”电话那头的秦宇无语地翻了白眼,这个林渊只要开口必损,而且一针见血,直戳要害。从小到大,秦宇没少被林渊欺负。秦宇故作哀怨地叹了口气“唉…谁让咱们没有厉总那赛华佗,哦,不对,是赛诸葛的头脑呢,像我们这种人还是游手好闲的好,省得祸国殃民。”“行了,少贫,说,什么事儿?”“对对,说正事儿,那啥下个礼拜咱们大学同学聚会,包老头点名让你去。”提起包老头,林渊瞬间头大,包老头跟爷爷是至交,偏偏还是个老顽童,要是不顺着他的意指不定怎么跟爷爷告状呢..林渊揉揉眉心道“知道了,到时候你来接我吧啊,我的车被我妈霸占了,非说什么我车的款型颜色跟她最近的style很配。”“你是说那辆牛仔蓝的甲壳虫2.0?靠!不是吧?你还在开那辆啊?不就让你开一个月嘛,这都过去半年了。你那辆辉腾6.0放在家里生孩子啊?”“去同学聚会甲壳虫足矣。”秦宇再次无语地翻了个白眼。说到那辆甲壳虫,那是秦宇的得意之作,用他的话说,他长这么大终于让林渊栽了一回,也不枉他之前20多年的卧薪尝胆,他高兴得差点就把赌约跟甲壳虫的票据给裱起来挂客厅,当然最终被林渊镇压下去,只得作罢。其实秦宇最初对林渊履行赌约买甲壳虫这事儿没抱什么希望,毕竟以林渊的脾气,如果他不愿意,自己也无可奈何,不过林渊居然真的顺着他的意买了这么娘炮的车,倒是把秦宇感动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对于林渊原本想开甲壳虫去同学聚会这件事,他虽然无语但还是理解的,林渊这人吧说得好听点是低调,实际上呢,只是不想给自己惹麻烦而已。他知道林渊是不希望别人知道他现在是禹城科技的老总,已然身家过亿。他们那些大学同学只知道林渊的父母是普通的公务员,家境也只是小康偏上水平,却不知道林渊上大学之后便开始创业,启动资金是他大学期间参加电竞赢得的各种奖项的奖金,从13万到100万不等,还有一部分是秦宇缠着林渊死皮赖脸要入的股,到大四毕业之时禹城科技已经在业界小有名气了,当然这些名气是靠公司自身的业务水平奠定下来的,其他人并不知道禹城的老总就是当初斩获电竞各大比赛冠军的Lee,这个神一般的存在。林渊在别人面前往往是一副温润君子的模样,但在秦宇面前却是霸道又腹黑。记得小时候他俩一起干坏事,每次林渊都是始作俑者,但挨揍的总是秦宇,其实这也怪不得别人,林渊长得白白净净的,笑起来一脸安全无害的样子,因为从小跟着爷爷习书法,林渊身上总笼着一层淡淡的书卷气,这样的小孩实在是让人联想不到那些调皮捣蛋的事,而秦宇呢,从小就是只皮猴,每天上蹿下跳的,没有消停的时候,虽然也是帅气的,但是比起林渊的温润,秦宇麦色的皮肤加上玩世不恭的笑容让他的帅气带着些痞痞的气质。所以每次大人们都理所当然地认为那些让人气得跳脚的恶作剧是出自秦宇之手。秦宇当然不是那种轻易帮人背黑锅的人,只不过林渊那小子鬼主意多,比起跟那小子一起狼狈为奸的刺激跟乐趣来说,挨几下揍完全是小意思,秦宇私下里跟林渊邀功说“哥们我够义气吧?你小子要好好珍惜知道不?上哪找我这样重情重义的人哪!都堪比关老爷了~我都快被我自己感动了~”说着还装模作样地甩了一把鼻涕。林渊无所谓地丢了句“得了,我也没让你帮我背啊,你去跟他们说那些都是我做的吧,看看他们信吗,去去去。”话音刚落,秦宇就暴走了,一副要海扁林渊的架势,当然仅仅是架势而已..结果是秦宇旧伤未愈又添新伤..只怪他刚刚怒火攻心智商骤降,居然忘了站在他面前这厮是跆拳道黑带1品,且刚刚斩获Fin组(跆拳道比赛男子组54公斤以下,也称鳍量级)的冠军,彼时林渊刚满12岁,秦宇11岁半。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一个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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