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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chapter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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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经历过一次感觉不算愉快但也不太难受的时间旅行,迪兰·斯托克觉得自己脑袋里仿佛还在嗡嗡作响,似乎有一台古旧的留声机,吱吱啦啦的重复着一些对话场景的片段。这些片段都是昨日发生过的事儿,但在大脑一遍遍无意识的加工下变得不那么认真,反而有些虚幻和模糊。
啊!现在是什么来着?时间旅行!从理性上来说,以碧雅尔的力量策划一次时间旅行应该不是什么奇谈怪事,但是从直观感受上,迪兰总觉得整件事都透出种荒谬劲儿。
“好了,小家伙,准备好进入这个世界了吗?”凯的眼神冷酷然而表情轻松惬意,仿佛这只是一趟前往地中海海岸的假日旅行。
“我们是来这里做什么的?”迪兰裹紧身上的外套,附近除了荒草和废弃的建筑,杳无人烟。因为还有些不大舒服的缘故,迪兰放空思绪,也正因为如此,他不用去想如今发生在自己生活中的那么多糟心事儿,这能让他感觉好一点。
似乎凯也并不完全知道两人此行的目的,至少此时,他露出一个不那么胸有成竹的微笑,“至少我们可以先找个人,问问路”。
接下来迪兰跟在凯的身后,两人深一脚浅一脚的向西而行,因为凯说,他觉得西边有人味儿。人味儿?哦,上帝!这是什么话!那个讨厌家伙身边的,果然没有一个正常人。迪兰嘟囔着,低声打了个喷嚏。
他们绕过破败的教堂时,迪兰注意到教堂的另外半边已然坍塌了,还有火灼烧过的焦黑痕迹。这个地方似乎许久以来罕有人迹,连那些曾经的小径都被荒草淹没,只有田鼠和昆虫出没其中。
沿着太阳的方向走了许久,远远地已经能看见炊烟袅袅。
“晚餐时间”,凯懒洋洋的舔了舔嘴唇,“这个时代可没有什么好吃的,希望你不会太挑剔”。
迪兰当然不会挑剔,因为他根本没有挑剔的机会!
两人仿佛游魂一样从村落里穿过,不管是农夫、村妇,还是耕牛和狗,都把他们当做空气。不管是试图交流还是在这些居民眼前大喊大叫,他们都只是看着前方然后绕道而行。
“见鬼”,连凯也再维持不了风度,他气急败坏,像一只炸毛的大猫在原地踱来踱去,“该死的碧雅尔,这算是什么意思!该死的,我真是受够他了”!
凯的表情有几许狰狞可怖,他的额头和脸颊浮现出一些浅淡的神秘花纹,他似乎快要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和行为。
而走了这么久,迪兰觉得有些累了,他在路边找了块石墩,原地坐了下来。拢了拢身上的衣服,他望着这个陌生的时代,陷入沉思。
因为梅森夫人的缘故,史蒂文的离家远行拖到了第二年的春天。当然啦,母亲总有太多话要嘱咐,多到让做父亲的都不耐烦起来。
“够啦,你这婆娘!这些话每一句你都最少说了三遍,我的耳朵都要聋啦”!梅森老爷啪啦啪啦的拍着儿子的背,示意厨娘的丈夫去把马牵过来。
出于安全考虑,梅森老爷决定让史蒂文和普皮都去驿站乘马车出发。“毕竟两个小伙子都是头一次出远门儿,身上还带了不少埃居”。厨娘的丈夫虽然脑袋有些不大灵光,但是体格高大健壮,也愿意听话儿。梅森老爷让厨娘去找他来,给他钱请他送两个年轻人去最近的驿站,完事了再把马儿带回来。
“老爹就不去送你啦!如果你把老爹的钱都花光了空着手回来”,梅森老爷哼了几声,“老爹我一定要狠狠的打你一顿。别看你长这么大啦,一样打得你和小时候一样哭鼻涕抹眼泪,喊着要妈妈”。
幸灾乐祸的普皮刚对着史蒂文挤眉弄眼,梅森老爷一巴掌拍了过来,“臭小子别得意!你要是敢动什么坏心思,梅森老爹一样把你的小胳膊拧下来”。
达米恩一早就去上学啦,只剩下康蒂站在一边,一劲儿冲哥哥使眼色,提醒他不要忘了回来给自己捎礼物。
瞥了眼拿着手帕偷偷抹眼泪的梅森夫人,梅森老爷叹了口气,语气也软和下来,“好啦好啦,快走吧。不要再磨蹭啦”。想了想,才又粗声粗气的加了一句,“路上小心点”。
史蒂文本来就是个少言的青年,此时更是不知道说什么做什么才算得上贴心。他分别给了父亲和妹妹一个有力的拥抱,天生微寒的视线依次从他们每个人脸上滑过,仿佛要把他们牢牢记在心底。
“走了,朋友”,在普皮的催促下,史蒂文终于上了马,最后向他的老爹点了点头,转身朝向远处的未知。
初春的天气还透着料峭,虽然翠绿的嫩芽儿早就悄悄挂上枝头。
天已经快黑啦,小芳妮还蹲在树下眼巴巴的盯着行人瞧。她只穿了件薄薄的小褂儿,小脸蛋儿冻得通红。她从家里溜出来啦,因为酒鬼老爹又在借酒打妈妈。芳妮的妈妈在工场做女工养活全家,可是回家还要被爸爸打。小芳妮开始也很害怕,只能抱着自己缩在墙角里,希望爸爸可以看不到她。可是爸爸经常打着打着就开始扒妈妈的衣服,然后吼着叫她滚出去。后来只要一看到爸爸醉醺醺的晃回家,小芳妮就自己跑到街上来。
街上零星的行人都穿的破破旧旧,也没人有工夫搭理她。当然啦,左邻右舍都是穷苦人,也见多了脸蛋通红可怜兮兮的小女孩儿。
小女孩儿的脸蛋脏兮兮,下巴上还挂着长鼻涕,可是一双眼睛长得圆溜溜,好像两颗宝石纽扣,就是缝在贵族老爷袖子上的那种纽扣,阳光底下亮闪闪,真是漂亮极啦。
芳妮的大眼睛眨呀眨,突然盯着不远处呆住了。一个高挑的年轻老爷出现在街角,徒步朝她这边走过来。年轻老爷穿着同别的老爷一样的长外套,半截裤,小腿以下却套着一双长长的黑靴子。他的脸蛋长得真好看,在老爷们里头也算顶俊俏。只是他看起来不像本地人,脸庞不像高卢人那样窄,眼睛也是有点诡异的深颜色。一头白金色的长发又滑又顺,全部披落在肩头和身后的大斗篷上。
小芳妮挺好奇,很少有贵族老爷天黑了以后来这里。这条街又脏又乱又穷酸,这个奇怪的年轻老爷是谁呢。
“公爵大人,有个脏小鬼在盯着您看”。
小芳妮吓了一跳,这才发现年轻老爷身后还跟着个老爷爷。老爷爷看她的眼神很可怕,吓得她抱住膝盖缩了缩。
“挺有意思的小丫头”,年轻老爷在小芳妮面前停下来,他的声音很特别,有种难以形容的奇特韵律。
“公爵大人”。
年轻的公爵大人左脚优雅的向后侧了半步,扭头看向两人来时的方向。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不远处有几点昏黄的光线,微弱的仿佛萤火一样,“对于普通人来说,已经什么也看不清了吧”。
他低下头,轻笑一声,“小家伙,抬起头”。
他的声音仿佛有魔力,小芳妮不由自主照着做,大眼睛对上黑暗中的眸子。这么近的看起来,它们原来是红颜色。暗沉的深红,好像饱饮了鲜血,真奇怪。
“她看得见我”,公爵大人对身后的老人说,“很有趣,不是吗”?
老人阴沉沉的扫了小芳妮一眼,“她的年纪太小,不在您的狩猎范围内。要知道元老会……”
“元老会,我知道”,公爵大人迅速打断了他,“你觉得我为什么来巴黎。要知道佛罗伦萨更合我胃口,当然啦,我也不得不诚实的说一句,现在的巴黎是有那么点意思”。
他低下头,打量着身上镶着银边的黑色外套,“法国人挺懂得享受生活,也想出了不少新点子。这一趟来巴黎,应该不会太叫我失望”。
“只要您不使元老会失望”,老人低下头,似乎是不想惹得年轻人反感,他向后退了一步,没入黑暗中。
“好啦,让我们来好好的看看你,小家伙”,公爵蹲了下来,用手帕垫在手指上,托起小芳妮的下巴,“长相差强人意,没什么希望成为大美人”。他提着她的下巴向左偏,“味道嘛,太脏了我不想尝试”,又往右偏了偏,“唯一的长处就是能夜视,你的身上有什么秘密,嗯?”
小芳妮傻乎乎的望着他,好像完全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公爵收回手,用过的手帕任由它落在地上,“愿不愿意跟我走”?
小芳妮本能的往后缩了缩,摇了摇头。
“哎呀呀,真伤人”,公爵大人站起身,修长的右手盖住脸,“我无往不胜的魅力,居然栽在一个丑兮兮的小姑娘身上”。他手掌下的嘴角轻轻翘了起来,“那就再见啦,小家伙。需要时我会找到你”。他转过身,很快消失在夜色里。
小芳妮呆呆的出了一会儿神,捡起被遗弃的高档手绢儿,把它收进口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