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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再会林果 忽至九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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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至九月,秋雨不断。我坐在书房里写着自己从未整理过提纲的新书《第一百零一个情人》,书名本来是《第一百个情人》的,但是该书的预约编辑告诉我加个“零一”更好些,就像《一千零一夜》,虽然理由很牵强可笑,但是读者未必会计较这些。
书中的内容半真半假,有自己艳遇后的一些笔记,也有别人的分享,当然大部分还是自己凭空瞎想的。其实,我以前的创作风格并不这样,比起这个我更爱写纯文学小说,曾经也发表过一本十几万字的,但是由于写的东西太过俗套,没有什么读者愿意看,自己也没什么兴致写了。后来有个熟悉的编辑找我,让我写写比较开放而前卫的东西试试,就这样我慢慢地学会了怎么迎合读者的口味,写了不少艳书,也有了些名气。
如果说名气是次要的,对一个作家来说好像有点矫情,但是我真的就这么矫情,我写小说是为了不让自己沉浸在颓废中,一个人颓废的时候就容易胡思乱想,这是一种病,得治。当然写小说也不是我唯一的爱好,有时候我也会听听一些老爵士乐,或是出门溜溜我的爱犬“吉姆”,要是时间充裕的话,我还会给身在远方的莫翰写写电子邮件,告诉他这些日子在我身边发生的事,包括好的坏的。
那天下午,正打算做一碗纯正的过桥米线,突然手机响了,我一看,是黎夏的号码。自从她结婚后我就没怎么联系她,总觉得她还是太黏着我这个哥哥了。
“怎么了,新婚女孩?”
“没什么,就是想‘西城男孩’你了呗,一个人过得怎么样?”
她总是这样没大没小,不过我喜欢她用“西城男孩”称呼我。
“好着呢,没你这个傻妹妹在身边,不知道有多自在。”
“切,懒得跟你计较,不过给你说个正事,可要认真听咯。”
我总想不明白,为什么她老喜欢用“咯”这样显得幼稚的字眼。不过她那肚子里的小九九,早已让我识破。
“说吧,是不是又给你哥我当起媒婆了,要是的话,你还是省点话费吧。”
“可是这回不一样啊,我要介绍的这人你也见过,其实确切地说也算不上介绍,反正你们本来就认识嘛。”
听她这么买着关子,我不耐烦地用地道的四川话回应道:“姑奶奶,快点说吧,是谁?”
“林果,你应该记得吧,就我大学的室友,我带到咱们家过,你那时不还夸人家姑娘长得跟‘梦露’似的吗?想起没?”她也用四川话回应着。
“哦,有点印象,不过你怎么想到把她介绍我呀?你不会忘了吃药吧,我多大,她才多大,你不知道啊?”
当时,我真的有些不高兴了,觉得她真的还需要更成熟些,老这么大大咧咧,脑袋跟进水了似的可不好。可她却反击道:“你装什么清高啊,我还不晓得你睡过的那些女人,大多不也很年轻吗?到这会儿要让你动真格了你反而畏手畏脚起来,我就知道。”
“别没大没小,我可是你哥,不是李秋泽。”
“那去还是不去啊?反正我可是已经跟人家姑娘说好了,就订在明儿晚上,以你的名义。”她威胁道。
“那我还有的选?死丫头!看我回头怎么收拾你。”
听我说完,她就乐得哈哈大笑起来。以前我们也经常这样,闹习惯了。
不过我已经有3年没见那个叫“林果”的女孩了,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才19岁,身材高挑,面容姣好,脸上的“梦露痣”显得格外显眼。
第二天下午,微雨。我随便穿了身休闲装,便开车来到事先预定好的一家法式餐厅。厅内光线柔和,有独特的乐器伴奏,情调别致。只见她穿着一件淡蓝色的棉衣,带着一顶白色的鸭舌帽坐在那里张望。见我看她,嘴角微微一笑,模样比以前更丰满了些。
“来了很久?”我一边问,一边示意服务员上菜。
“没多久,就刚刚才到。”她腼腆地笑了笑,看得出在撒谎。
“好久没见你上我们家玩了,过得怎么样?”
“黎夏没跟你说吧,我大二就去美国了,今年8月份才回来。”
“哦,原来如此!”我不禁地感叹道,“你们女孩子应该特别喜欢那种尖尖鼻梁的外国男孩吧,有没有遇到心仪的?”
“还行啦,就是显得阳光帅气些,不过不适合我。”她看着我说,眼神自然了些。
“对了,黎夏怎么想着给你介绍起对象啊?我可记得她曾经跟我说过,说你心里老放不下一个人。”
“那疯丫头谁知道呢,可能怕我太老找不到伴吧。”
“哪有?你看上去还是那么年轻,一点都不显老,真的。”
“心老了啊。”我淡淡地解释道。
“是嘛。如果衰老可以选择的话,我倒宁愿先老的是外表而不是心。”
说完,我们就会心一笑,真想不到这话是出自一个22岁妙龄少女的嘴。之后,我们随便吃了些就离开了。大概是里面的空调有些热吧,走的时候,我的背心全是汗。出来的时候,刚过下午五点,雨已经停了。我们沿着闹市的街灯慢慢地走着,她前我后,没过多久,只见“梦露”转身看着我,饶有兴致的样子。
“我带你去个地方吧。”
“好啊,什么地方?”我疑惑地问。
“去了就知道咯。”
想不到她也会用“咯”,肯定是被黎夏带的。我点了点头,然后就跟在她后面走了,那里的光线太刺眼,我都不知道她裤子是灰色的还是黑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