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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 7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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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说
你又不记得了,我们有相同的那件厚毛衣,还没有过时,人已经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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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下午,我窝在沙发里,看完了整本日记。
天已暗,胃里的曼特宁开始捣乱,泛酸。
这样的咖啡,活该被倒进马桶里冲掉,那个老板不值得同情,我恶狠狠翻下沙发去洗手间洗脸。
我知道我在哭。
这本日记记载着的,是一段刻骨的爱情故事呀,女主角叫宁卡莲,我想应该不是我,却真的被感动。
也许,只是因为这个男人失去了至爱的女人,在发现我这个频频于平面媒体出现的名字后将日记寄了过来。
这只是单纯的精神寄托。
一年多前,有人建议我写本小说,我以工作繁忙推辞了,一个无法感动自己的人别写东西糟蹋人文世界。
我洗完脸,抱起手提电脑往卧室跑。
踢掉拖鞋,我坐在床上,电脑在我腿上,我开始写我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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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部关于爱情的故事,一部单纯美好得由始至终只有两个人的故事,一部男人、女人和一个世界的故事。
这本叫《我爱你,我们分手吧》的小说在七个月后出版,朵拉在我开写的七个月又三天时将它看完,因为我的缄默让她好奇得快要疯狂。
朵拉给了我一张碟。
卡莲,我以为只是追求感动的杜撰,原来不是。
那张碟里是部韩版的MV,《Kiss》,与我的小说吻合度70%。
朵拉说,你比这MV的导演更高竿。
我说,朵拉,我不知道怎么回事,写这本小说,我甚至没有列大纲,很多东西自然而然就跑了出来,好像我曾看见。
我没有说的是,在看那本日记前,不停浮出我脑际的那些话……我在那日记里,都可以找到。
我只花了一个月的业余时间,写完了十二万字的小说,之后出版流程中必须的等待,我开始怀疑,从来,就只有一个宁卡莲。
卡莲,事情可能没有这么简单。
朵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