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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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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八二年以来,安迪·杜佛尼的故事大概已是无人不晓。我无法想象那个只写廉价惊险小说却因此名利双收的畅销作家是怎样将那辗转反侧的二十七年时光碾压杂糅进一本百把页的平装书的,所以为此我还特意去了趟书店、花了将近九块钱买回了那本只看封面就让人觉得不知所云的所谓短篇集。拜福克斯电视台的人精们还要花上整整八年时间才能想到《全美最高通缉》这一不能再损的损招所赐,我现在才能好好地坐在这里、给自己做份花生酱三明治,然后花上好几个小时想想自己的事——在肖申克的事。
我刚满十八岁就被运囚车送进了全缅因州最臭名昭著的肖申克监狱,在此之前我已经在少年监狱度过了不长不短的六个年头。跟小说家凭空虚构的老瑞德一样,我也是这快乐小家庭里少数能痛痛快快地承认自己干了什么的人。其实比起那些把手按在圣经上赌咒发誓自己比处女还纯洁的坏家伙们来说,我犯的事儿可不足为奇。在这儿我不准备扯什么有关年龄的愚蠢论调,这世上虽不存在什么完美犯罪,可作为一个合格罪犯的基本要求却的确是在犯事的欢乐过程中尽可能地不要被天杀的愉悦感冲昏头脑好给条子逮到——无关年龄无关性别。说实话我挺想好好找点什么聪明的借口好为自己被送进号子这件无与伦比的蠢事开脱,可糟糕的是我能说的也只有“人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了。
而这一湿,就结结实实地赔上了我美好人生中的整整五十个年头。
我想老瑞德已经在他的书中说过,缅因州没有死刑。而我现在还忘不了那个急于步入仕途的检察官审问我时的蠢样子——当他问到“所以你就打穿了他的脑袋?”的时候。我记得当法官宣读判决后不短的一段时间里我的确是伤心欲绝的——而直到我正式移居肖申克之后,我才明白这是山姆大叔打发我们这些“死有余辜的天生冷血杀人狂”的惯用伎俩罢了。
我想我不像所谓的老瑞德那样能在监狱里弄到任何你想要的东西,可当时我在肖申克也算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要知道当时的我年轻力壮,在关满了各种千奇百怪的脏家伙的少年监狱里混得也还不错,所以肖申克的头头们最需要的便是我这种人。你问我,那些道貌岸然的恶棍们要我这种一无是处的渣滓干什么?呵,要知道不是什么问题都适合狱警出面的,这时候不用负后续责任的廉价打手便是再合适不过——我对自己在鱼龙混杂的少年监狱里的练就的一副身手还是有那么几分自信的,毫不夸张地说。
在把那个第一天就试图对我实施“某种”骚扰的大块头博格斯·戴蒙德揍进医务室后,我被扔进禁闭室关了足足半个月。不过硬币不只有一面,事情坏到最后也只能转好。所以当我胡子拉碴、眼睛像土拨鼠一样畏光地眯着被告知禁闭结束的当天,名叫山姆·诺顿的典狱长就把我叫进了他的办公室。
我想接下来发生的事不难猜想,是的,六道骸刚进肖申克就荣幸地被典狱长看中,成为了他不用投食的鹰犬。你能想象一边被那个家伙引用着圣经训话,一边被后边墙上挂着的“主的审判就要来临”绣样——据说那是他太太的作品,他们两个都是超过三十年的老教徒——死死盯着几乎要烧穿后背的感觉么?我向上帝老爷子发誓,那可真是再糟糕不过。
当我以为终于可以去餐厅好好吃一块没钻着见鬼的象鼻虫的干面包时,警卫队长理查·高亚又拍拍我的肩膀开始对我说什么“我想你以后应该会想要帮我们一些小忙。”那时我正准备回牢房,好放下手上平白多出的《新约》。在诺顿执政的时期每个新来肖申克的犯人都会收到一本这样的黑皮书,但愿你能知道它在安迪·杜佛尼的奇妙历险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因为在这儿我可一点都不想多费口舌再叙述一遍。
平心而论高亚并不是个坏人,至少比起诺顿来他这个人简直棒得出奇。可你要知道,肖申克毕竟不是童话世界,能爬到一定位置上的可都不会是什么好胚子。
最开始的时候我只能干白工,可我并不太在意这些。要知道在一所完全陌生的监狱里你总要给自己找条出路,这听起来很酷,可你并没有多少选择的余地,就跟你没有投票的权利一样——尽管在高墙里没人在乎政治家们的那些见鬼玩意——而在肖申克,选择变得多种多样。
在多多少少尝到点苦头后,fish们往往会进入最为艰难的时刻。在fish们入监最多一个礼拜后,你会发现放风时间的运动场会有一点小小的变化:他们之中最蠢的一部分倒霉鬼投靠了以我刚才提到过的博格斯为首的“姊妹帮”;更少数像我一样身怀一技之长、脑子又不会迟钝到无可救药的家伙会被典狱长抑或警卫长看上——这无疑让你在一夜之间摇身一变成为这本就不大的小圈子的“高层人员”,当然前提是你要乖乖做事并且指着圣经捂着胸口信誓旦旦地保证不会给诺顿带来小拇指甲盖那么一丁点大的麻烦。
我承认,诺顿的活计给我树敌颇多——可就算你盖好被子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麻烦这种玩意依旧会找上门来,所以对这种受保障的暴力我自然是甘之若醴了,只要不闹出人命来什么都好说。
所以fish中的绝大部分都会试图投靠我这种人——就像老瑞德说的,每个监狱都有些有头有脸的家伙——而在肖申克,我也算是个有分量的人物。
而到了一九七一年,我的报酬涨到了一次五到十块钱。那时不仅诺顿会常常让我教训些刺头,甚至连有的狱警都会偷偷塞给我几张纸钞央我去摆平麻烦了。
我的生意之所以能越做越大,完全靠的是诚信招牌:比起其他打手头目,我开的价格简直可以称为业界良心,活儿更是做得干干净净从来不会有质量问题。可这也给我招来了不少麻烦,我跟另外几个同行的不睦更早已成为阳光下的秘密。
这麻烦一直持续到七五年安迪·杜佛尼逃狱、诺顿倒台后,抑或它一直持续到了我离开这个甜蜜小家庭后,不过这跟我要说的故事没多大关系。而比起我自己,我更想讲另外一个人的故事。
是的,我想说说云雀恭弥的事。
***
云雀恭弥一九七二年到肖申克时刚好二十二岁,跟我一般大——我记得那年进了好几个让我记忆颇深的家伙,而云雀就是其中之一。
在那之前原本住在第八监区的贝尔菲戈尔接替可怜的柯里成为了我的新室友,不知道我是该为此难过还是什么。柯里那个神经不太正常的可怜虫在“外役监”时试图逃跑——据说那天活还没干多久柯里就躺在地上一边抽搐一边口吐白沫,接着他趁来查看情况的警卫泰迪不备、掏出不知道藏在哪的刮胡刀一跃而起割断了老泰迪的喉咙——自然,他还没跑几码路就给旁边严阵以待的机枪打了个透穿。
至于“外役监”制度嘛,则是诺顿想出的一种新的圈钱手段:在诺顿执政期间囚犯们被派到监狱外做各种工程、而他就在其中层层揩油从而赚得滚滚黑钱。这听起来似乎是狱政感化的一大革新,可你不能否认的是,监狱囚犯本就是传统建筑业根本无法抗衡的廉价奴工——我敢发誓诺顿是我蹲号这么些年里见过的最下流的恶棍。不过在这里我不准备细说这个中内幕,而且,就诺顿在肖申克的种种花招而言,我想一直为他免费做着金融顾问、也就是洗黑钱的安迪·杜佛尼肯定比任何人都更能说得头头是道。
我那新室友是个一头金毛的年轻人,刘海过眉整天都是一副睡不醒的样子——很多人都惊异于他为何能在肖申克维持这种“不像样”的发型长达三年之久。不过要知道监狱跟什么地方都一样,而只要你有几张钞票就几乎没什么摆不平的事儿——老瑞德说得一点儿不错,是的,监狱里属于小规模经济,握在手上的一块钱钞票甚至比外面的二十元还管用——至于你要问他是怎么躲过狱警的层层搜身把钱夹带进来的,哈,我想你应该明白狱警们最没有雅兴把手伸进你后边的哪个部位猛掏。
在有些时候,我甚至会觉得我的新室友比我更清楚如何在肖申克把钞票的作用发挥到极致,我想这也是我的徒弟弗兰之所以在他来肖申克的那两年内反复坚称这个名叫贝尔菲戈尔的年轻人就是前一年在西雅图劫机勒赎并成功跳伞逃之夭夭的D.B.Cooper的缘由,后来我也认为他的推断不无道理:在那不短的三年里肖申克就发生了好几起相似的囚犯死亡案件,现在都已然成了无头公案。但我敢发誓,在跟贝尔为数不多的几次闲聊中我曾多次依约察觉到游走于他指间的稍纵即逝的银光——这使得我不能不承认,在“这种”问题上那个自称王子嚣张无比的家伙比我做得更隐蔽。在肖申克你必须很小心,是的,非常小心。
不过要知道,在肖申克永远都没有最聪明的人:要是你有机会跟每个囚犯好好坐下来、像个老朋友那样谈天说地,你会发现这个小家庭的多数成员都是名副其实的天才——只可惜山姆大叔永远也不会给你这种机会。所以相对的,服刑的日子往往漫长得令人发疯。除去你在暗无天日的洗衣房抑或车牌工厂流汗的时间,你会发现你的夜晚几乎又有足足一整天那么长。在肖申克,犯人们总是会挖空心思寻找千奇百怪的方法用来消磨时间。我想我之前的小娱乐你肯定不会想了解、而我更不愿赘述;但在云雀恭弥跟在一群新犯人后头走进肖申克后,我知道,我又找到新的兴趣了。
且慢,我想我知道你这时想到了什么……狱中霸凌?得了吧,别想多了,云雀跟我可不是一路人。
***
作为莫名横死的老泰迪的继任者成为肖申克州立监狱第五区的一名狱警时,云雀恭弥似乎刚从警校毕业。不知道这个瘦削单薄的年轻人到底犯了何等大错以至于给发配到这座满是恶棍和盗贼的石头旅馆,但在听闻并亲眼目睹了他的部分所作所为后我却第一遭有了“长官们的做法合情合理”的念头——而那家伙在他来肖申克的第一天就害我输掉了整整十五根烟。
我记得我刚才说过,狱中的生活无聊得让人躺在床上时只想拿头撞墙,这也是安迪·杜佛尼的图书馆会大受欢迎的原因……哦不,我想我又跑题了。可要知道你的记忆就像伍尔芙墙上的斑点,对真实生活的体验会让你发现没有什么是毫无意义的,焦急与直奔主题未尝不是对生命的一种浪费。不过话又说回来,与其动用我肚中那为数不多的墨水来跟你深刻讨论普鲁斯特,我倒宁愿快快把这该死的故事讲完。
装满偷车贼、纵火犯或者猥亵小女孩的家伙的囚车总会在白天缓缓驶进肖申克,而fish们的到来总会在犯人中引起不小的骚动。肖申克的大门在运动场的北面,我们的运动场挺大,每边长至少九十码。虽然在平常的工作日里总是有干不完的活计——我们有个汽车牌照工厂、一间大洗衣房和一间大汽车修理厂,而就是这廉价修车服务让诺顿的前任邓纳海丢了官,这还是安迪·杜佛尼跟我讲的——但什么时候你都能在运动场上找到百八十个囚犯,到了星期天会更多。
弗兰他们来的那天我正在跟一个叫诺曼登(据说这是他们的部落名)的印第安人谈话。诺曼登得罪了第四区的公牛戈兰,那段时间他惶惶不可终日、三天两头求我去把韦恩·戈兰黑掉。场上的犯人都在各干各的事,大多数人在打棒球、玩橄榄球或者赌骰子,可我知道有不少人还在用一只眼睛偷偷瞄着我们。就像老瑞德一样,我从来不做画蛇添足或者会给自己带来麻烦的事,因为外墙两端执着望远镜的持枪警卫或许也正虎视眈眈地盯着诺顿牙尖爪利的鹰犬,都是不一定的事。
后来当我跟云雀恭弥稍稍相熟一点时我们之间本就为数不多的交谈会时常变成活像中□□彩一般的互动。嗯,我也知道这听起来有点儿耸人听闻。不过要是我没记错的话,在某次一如既往不甚愉快的谈话中他曾问我之前有没有人找过我去杀人——就像老朋友一边喝着波旁酒一边问你有没有被推销过牙科保险一样既亲切又无动于衷。而我所知道的云雀恭弥在肖申克的大多数时间都冷静而无动于衷,要知道这在监狱里简直比半年都放不了一次的午夜电影还难得,因为我在肖申克认识的大部分人不是整天咋咋呼呼虚张声势就是神经有点不太正常。他们之中的大多数都情绪化得像只随时要爆炸的压力锅,而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下一秒他们会不会突然跳起来把螺丝起子插进你的喉咙——我想这也是我为什么喜欢云雀恭弥的原因。没错,我喜欢他,不过说起来也大概只是不讨厌罢了。
虽然我知道这转折多少有点生硬,可我们还是重新把目光投向七二年春天肖申克的运动场吧……就像我回答云雀恭弥的一样,虽然多年来有不少人找过我,可我却从不接动刀子的活计。不可否认肖申克是个粪坑,但我仍总会试图在超凡入圣和恶贯满盈间寻找第三条出路——这是所有成熟的成年人都会选择的一条路。
所以正当我索然无味准备寻个由头摆脱这絮絮叨叨的红脖子乡巴佬的当口,囚车的出现简直让我如蒙大赦。隔着一层铁丝网已经有些坏家伙开始起哄,我想这对于刚进监狱的年轻犯人无疑是一种难以言喻的折磨,可他们要经历的可不止这些……大块头博格斯跟他的“姊妹帮”站在离我十码远的地方,这是我们之间保持和平的安全距离,我想他比我更明白——别急,肖申克州立监狱“姊妹帮”的声名狼藉我会在后边慢慢道来,现在还是让我们来说说fish们的事。
其实现在说来,那天我第一眼看到的并不是云雀恭弥。
全美几乎有两千多座监狱,但每年被送到这里的犯人不及其他联邦监狱的三分之一。所以在肖申克能碰到一个老相识的几率是多少?如今想来我有点后悔那时为什么不立刻买张彩票。
——弗兰·柯里昂,我在少年监狱时莫名其妙收的徒弟,六七十年代让联邦警方最头疼的一颗毒瘤。他家据说在内华达的某个大城市做□□,可他唯一的兴趣却似乎只是试图蹲遍合众国的每座监狱然后用成百上千种匪夷所思的方法逃之夭夭。
现在想来不免可惜,但当初我的注意力却的的确确被弗兰那顶该死的帽子吸引去了。顺着咂着嘴儿说“真漂亮”的博格斯的目光,我只看到了队伍最后那个穿着警校制服的年轻人的一个侧面,身板挺直,却又矮又瘦像发育不良似的,那就是我对云雀恭弥的第一印象。
可能是因为实在闲得无聊,也有可能是因为弗兰的到来弄得我有那么一点点高兴,这次我也参与了我的邻居麦卡朗他们的娱乐活动——那是每次有fish来肖申克时他们必玩的小游戏,类似于赌博,只不过是把筹码换成了狱中最抢手的香烟罢了。虽然我还跟他们玩过这个,可论看人的眼光这点我可是从来不会输的,所以那回我没多想便押了这个肩膀看起来比肖申克掺杂着麸皮的面包片还薄的黑头发小男孩,押了十五根。
而遗憾的是到了下午晚些时候我就把弗兰那小子收拾了一顿,原因是他过于显眼的帽子——当我终于看到云雀恭弥的正脸时我就知道我的烟彻底打了水漂。尽管在肖申克的大多数时候他都是一副兴致缺缺的样子,可就算过了这么些年,他的那双眼睛我却怎么也忘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