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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


  •   这一日,黄石镇天气晴好,日头照得人浑身暖融融的,让人们不由自主想要出门走走。

      黄石镇本是江南临安府边上的重镇,此时小商小贩们都出摊了,一时间街上人潮涌动,很是繁华热闹。

      然而在人群之中,一青年男子尤为引人注目。

      他年约三十,骑着高头大马,在街上缓缓而行,一双凤眼神采奕奕,嘴角微挑,本就俊俏的五官被一身紫金箭袖长袍映衬得更加夺目出挑,而两撇修整得恰似眉毛的胡须又使他整个人平添成熟亲和之感,引得一旁的大姑娘小媳妇纷纷偷看。

      这风骚男子自然就是陆小凤。

      有一种人,无论在哪里,都注定逃不开众人瞩目的眼光,陆小凤就是这种人。

      不可否认,他喜欢这种感觉。可他此刻的想法其实很简单,他想,人间多好,老子再也不要去山里跟蚯蚓混在一起了!

      他在一家叫做“问绣阁”的成衣坊前勒停了马,走了进去。

      “哟,这不是陆公子么?真是稀客啊!”老板娘看清来人,眉眼顿时笑成一道弯,赶忙放下手中的活计,将他往里间贵宾室迎。

      “五娘,许久不见,真是愈发风情万种了。”陆小凤依旧是那种闲闲懒懒的语调,可话一经由他说出口,却只见风流。

      严五娘掩嘴而笑,很是受用,娇声道,“陆公子今日怎么有空来看我啊?”

      陆小凤将手中包袱拍在桌上,老板娘端茶过来,将里面的东西抖开一看,不由得大吃一惊,“天呐,是谁有这么大的本事,竟将陆公子您的披风毁成这样?!”

      陆小凤喝着茶,没吭声,脸上掠过一丝不自然,严五娘心思多么玲珑,见状也不多问,岔开话道,“所以您来是想让我将它补起来么?”

      “不然也不会来找你。”陆小凤闷声应道。

      陆小凤这个人有许多理想,或者说毛病,比如喝天下最好的酒,睡天下最可爱的女人,以及披天下最张扬的大红披风。

      可严五娘却皱起了眉头,拿着那大红披风左看右看,末了还是摇了摇头,小心问道,“要是着急,不如给您重新作件新的?保准九分相似。”

      “怎么,补不起来么?”陆小凤也是一皱眉,“这件披风伴随我多年,就这么毁了我实在舍不得。再说,你夸口‘天下丝绸,尽在江南;江南衣衫,尽在问绣’,这世上还有你严五娘补不起来的衣裳么?”

      严五娘赶紧给陆小凤复添满茶,解释道,“陆公子多年在我这里裁衣,还不清楚我的为人么?不是我不肯帮您的忙,可这俗话说的好,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要补衣裳,也得有合适的丝线啊,您也知道赤锦珍贵,每年就产那么点儿,今年的份已经全部被花家买走啦,一点儿都不剩。”

      “花家?临安花如令老爷家?他买来做什么?”陆小凤好奇道。

      “不能说,花老爷说这事不能外传。”严五娘忽然关上贵宾室的门,压低了声音道。

      这下陆小凤更好奇了,摩挲着茶杯道,“我与花家交情颇深,花家七公子还是我的至交好友,有什么我不能知道的?”

      严五娘一听,纳闷道,“您与花家七公子是好友,还不知道他要成亲了?买赤锦丝自然是用来做喜服的。”

      “噗——”陆小凤一口茶水尽数喷出,蹦起来问道,“你说什么?花满楼要成亲?!跟谁?!”

      “哎呦,您倒是小点儿声啊,”严五娘赶紧捂住他的嘴,“这本是客户的秘密,我是看在您和花七少是挚友的份上才透露一些给您的,您可别到处乱说,到时候再砸了我的招牌。”

      陆小凤急问,“他跟谁成亲?怎么都没告诉我!”

      严五娘摇摇头,“这我就不知道了,我只负责裁剪新郎的喜服,其他的不过问。”

      ******

      春宵一刻,在黄石镇最大的勾栏院——迎春阁里,灯红酒绿,觥筹交错,男人女人,推杯换盏,互相调笑着,呢喃着,逢场作戏,交换着虚情假意。

      然而号称“没有女人就睡不着觉”的陆小凤,此刻却一个人躺在迎春阁的床上,假寐。

      他的床头挂着件崭新的大红披风,那是严五娘的一双妙手赶工制出来的,用的不是赤锦丝,而是另一种大红缎料,同样红得夺目而风骚。原来那件披风被他存放在问绣阁,让严五娘等到有赤锦丝的时候再补好还给他。

      他心里难得没有在想女人,也没有再纠结被山谷里的熊孩子毁掉的大红披风。

      他在想花满楼的婚事。

      真是一想起来就生气啊!

      花满楼这小子平日里总是一副温温吞吞、清心寡欲、老僧入定的好人模样。陆小凤与他从小相识,十分清楚花满楼长这么大连女人的手都没摸过几回,害陆小凤还以为他不喜欢女人,生拉硬拽他去喝花酒,结果现在这小子居然一声不响地就成亲了,都没告诉他一声,这像话吗?!

      道貌岸然,衣冠禽兽,斯文败类......陆小凤心中十分不满,默默编排着花满楼,却总是忍不住想,应该送些什么贺礼好呢?看来明天得加快脚程赶回去,可陆小凤同时也在心中纠结,如果将司空摘星送来纸条的事情告诉花满楼,会不会搅了他的婚事,那他陆小凤岂不是真的变成个混蛋......

      正当他想着,窗外一阵人仰马翻的吵闹声,从窗外忽地闯进来两个人。

      不,确切说,应该是三个人。

      ******

      那三人同时破窗而入,为首的那人身穿青衣,紫面虬髯,一柄双钩赫然在握,银光锃亮,隐隐泛着夺人魂魄的寒光。

      边上那人同样一身青衣,孔武有力,只是左耳残缺半边,一张脸被一条狭长刀疤贯穿,从左耳角直划到右嘴角,整个人看起来犹如地狱判官般骇人。他单手执一双判官笔,另一只手紧紧挟着个十一、二岁的女童,那女童不能说话,也不能动弹,显然是被点了穴道,受制于二人。

      两个大汉并肩立在陆小凤的床榻之前,大红披风静静挂在床头,然而床上的人与其说睡得很熟,不如说像死了一般,仿佛连呼吸都停止了。

      “阁下可是陆小凤?”刀疤大汉扬声问道。

      没有动静。

      陆小凤任凭这三人登堂入室,却躺在床上纹丝未动。

      两个青衣人交换了一下眼神,大红披风在这里,眼前这人一定就是陆小凤。

      “他莫不是已经死了?”紫面大汉脸色一沉,问道。

      刀疤大汉冷眼看着陆小凤,“这种人,活不长也是应该的!”

      紫面大汉向他使了下眼色,刀疤大汉会意,伸手解开女童的哑穴,那女童察觉到喉咙处一麻,感觉到可以说话,立马破口大叫,“你们两个坏蛋抓我干嘛?!快放开我!”

      兴许是“坏蛋”两个字触动了陆小凤,他懒洋洋地睁开眼,扫了一眼床边三人,喃喃道,“二位大哥好兴致,半夜扰人清梦,小心折寿。”

      女童还在那里不停叫喊,紫面大汉捂着她的嘴,对陆小凤的挖苦亦充耳不闻,问道,“你可是陆小凤?”

      “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陆小凤反问。

      “阁下若是陆小凤,就请跟我们回青衣楼走一趟。我们保证管接管送,好吃好喝。”

      “那是自然,青衣楼出手,不但管接管送,好吃好喝,还保证有去无回。”陆小凤躺在床上,冷笑一声。

      紫面大汉的脸霎时更加阴沉,“陆朋友若是这般不给面子,就别怪咱们先礼后兵!”

      他蓦地抽出一根蛇皮绞成的长鞭,直朝陆小凤挥去。那长鞭柔软灵活,甫一借力,如灵蛇般抖动而出,虽不似银钩尖利,气势却也异常逼人,可见紫面大汉除了银钩,在这鞭法上也功力颇深。

      哪知陆小凤依旧沉沉稳稳地躺在床上,身形丝毫未挪动,只待鞭子挥到时,闪电般伸出两根手指,轻轻一捏,那鞭子便再也不能动弹半分。

      这手功夫,他也同样教给了花满楼。

      紫面大汉立时骇然,他的长鞭能打碎放在三块豆腐上的核桃,可却连陆小凤的两根手指都抽不断。

      陆小凤似乎还在酣睡,两根手指也似乎根本没用分毫气力,但紫面大汉使尽力气却无法将长鞭取回。

      刀疤大汉欲为同伴解围,笑声却略有些僵硬,“哈哈哈哈,看来阁下果然是陆小凤,‘灵犀一指’果然名不虚传。”

      陆小凤一声也未吭,刀疤大汉又道,“陆朋友若是能跟咱们回去交差,说不定还能和你的好友朱停谈谈天,喝喝茶,他在青衣楼过得可乐不思蜀了!”

      言下之意,是朱停在他们手中。

      “我已经很久不和那混蛋说话了。”陆小凤闭着眼睛,放开紫面大汉的鞭子,幽幽道,似乎朱停是生是死与他没有半分关系。

      刀疤大汉忽对紫面大汉道,“看来外界传闻不可尽信,陆小凤和朱停也不是那么好的朋友,咱们这回算是白跑一趟了。”

      “哼,本以为这女娃娃与朱停有点儿关系,带来或许有些用处,现在看来,留着无用,不如杀了!”紫面大汉附和道,反手一鞭便朝女童脖子卷去。

      正在女童惊呼之时,陆小凤忽地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跃起,以破竹之势伸出手指点向紫衣大汉的手腕,另一只手抢过女童,同时一足踏地,另一足向刀疤大汉飞踢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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