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真是变态,自己看都觉得凉飕飕的,真带感啊!【果然我也是个变态么……
于是这篇和真是完全不同的style啊,我真是个深井冰哦呵呵呵……
没错,我就是个变态,我喜欢里面的宿筠清,也喜欢里面的顾据,哪怕这种爱很丧心病狂很歇斯底里,可是,这么炽热无私的爱,就是令我无端感动。现在还有几个人敢为了某个人某件事倾尽天下?至少,我不敢,所以我只能说我羡慕《情书》里的这对CP,他们让我觉得很扭曲,同时又莫名治愈。
Love to the Hell,如果我愿意爱你爱到下地狱也无所谓,那地狱也就是狭义上的天堂了。对我而言就是这样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