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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荷是逃学跑到工兵团来的。不为什么,就是前几天她们学校门口的宠物店里新进了几只乌龟,苏荷一见就乐了,毫不犹豫地买下两只,打了背包就窜上了狼山,半道上看见工兵团拖菜的卡车,于是跳了上去藏起来。

      回想起自己跟高等的初遇,苏荷只觉得这如果都不算是缘分,那还能是什么?两个人可以因为很多事相遇,可像他们这样在大山里误打误撞将两个王八壳子误认成地雷,生死离别之际建立起来的革命情谊,她当然要抓紧。更何况,高等看上去没个正形儿,但其实他这个人人品也还算凑合,长得也不赖,她喜欢他,这没有错吧。

      可是,到了工兵团,高等的态度却让她很生气——姑奶奶我好心好意千里迢迢来给你送王八,你连个正眼都不看我算个什么事儿啊!苏荷从出生到现在,每年追求她的人能从班门口围着操场排一整圈,她什么时候受到过这种忽视啊!

      于是,苏荷很生气,非常非常生气。她咬着嘴唇将王八扔到高等手里,一转身,故作潇洒地走了,可心里头那个恨啊!高等你个榆木脑袋白痴大混蛋,居然连一句挽留的话都不说,你还是不是男人啊!

      第二天大清早,团部收到消息,苏荷失踪了!

      高等本来已经坐上了回修理班的车,忽然听到这个消息那是一百万分的不信。就那小妮子,野得跟山里猴子似的,还能把自己给折腾丢了?

      可是,这事儿由不得他不信。高等忽然就想到了他跟苏荷初遇那次,苏荷不正是差点被一群流氓给糟蹋了吗?瞬间,高等冷汗直冒!

      怎么就这么能折腾呢!臭丫头!

      这世界上如果通过高科技电子设备找不到林峰,那么此人只能在一个地方。高等知道,所以高等直接冲到了墓园里。

      林峰骤然间听到一个年轻的声调唤自己叫老林,竟有些愣怔。他看着高等急得火烧眉毛的样子跟他说人命关天,他知道是真的出大事了。高等这小兔崽子,虽然平时好事没他份,坏事一箩筐,可他从不骗人,而且没有原因的,林峰就是知道,高等即使骗人,也绝对不会拿这种事来骗他。

      带着一群人进了狼山,林峰顺着泥里还未消失的脚印和丛林中新折断的植物枝干追踪苏荷的行进方向,时不时判断方位以免跟着小丫头的脚印绕远路。在一行人深入山林行了两个多小时,总算是在一个岔道口找到了苏荷的帽子。看样子这丫头还有点儿常识,知道用东西做标记,无论是确保自己不会迷路,还是告知后援自己的所在,这都是一个十分可取的做法。

      其实林峰觉得这丫头没得救了。

      她比他们多走了一天一夜的路,即使在山里再兜兜转转,也早能走进山腹了。而狼山山腹里,最多的不是毒虫猛兽,而是地雷!这丫头如果真的胡乱闯进了雷区,要想活着继续前行,恐怕得耗尽这一生的幸运,才能保得个全尸!

      不过到现在也还没听到有雷爆炸,看着那几个兵的脸色,林峰还是决定追进去试试。也只能祈祷那丫头命硬一点,机灵一点,别遇上连环绊发雷场!

      “你、滚回去!”一转身,就看到那个破烂孩子准备跟上,于是林峰冲着人毫不留情面地吼回去。林峰其实还在钻那天那个牛角尖,在他心里,高等就得离雷区远远的。他自己本身就是一颗雷,搁平时都已经让人心惊肉跳了,带他进雷区,林峰还不如死!

      高等急了,苏荷再怎么说也是因为他才来的狼山,苏荷要真出了什么事,他这辈子恐怕都会良心不安的。他高等活得再混,这点儿觉悟还是有的。

      听了高等的话,林峰心念急转,在这种关键时刻高等忽然从心里溢出来的这份责任感和爷们范儿,完全有别于林峰熟悉的那个小混蛋,林峰眉头微动,这小子,原来心里活得也并不糊涂啊……

      林峰于是敛了神色,只说了一句话:“你要想活着出来,就踩着我的脚印走,记住了吗?”

      好吧,那就试试。

      高等,我信你本性纯善,我信你心中尚存一方净土,我信你终将懂得人、本该怎么活!请、别令我失望!

      可是,才往雷区深入十几分钟,林峰就后悔了——高等绝逼是个地雷吸引器!拿他当探雷器来扫雷那就正确了!

      林峰觉得自己之前那些莫名盲目的信任简直是太废了!居然就因为那小子一句话的执着、一个眼神的坚定,就相信他可以认真听人说话!跟着自己的脚印走有那么难吗!臭小子,就知道干嚎,脚下差点勾到绊发索!

      林峰真是哭的心都有了,那根绊发线他隔老远就看到了,专门捡了旁边的道绕开了走,这小子往哪里蹿不行偏偏朝着那儿勾过去,还好自己吼得快,不然他们四个人全完蛋了!本来是可以不用浪费这个时间排雷的,现在好了,不想排也得排了!

      林峰顺着绊发线向草丛深处找,59式反步兵雷,结构简单,绊发引起爆炸,雷体内填充75克TNT,引爆后可产生200余片杀伤破片,杀伤半径为7.5米,360度全角度伤害。林峰把军刺插在一边,用保险销轻稳快速地穿过保险销孔,两指捏着绊发索靠近雷体的部分,剪断。一系列动作一气呵成,没有半分的迟疑。

      挑眼看着腿软得跌坐在地的臭小子,林峰实在是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想说了!不过这样或许也好,非得让这小子见见棺材,他才知道不听话的下场!果不其然,自那之后,后头那小子跟被驯服了的小豹子一样,乖顺了不少。

      可是,路是会走了,可那人干嚎的本事怎么那么招人嫌呢!林峰在前头这么腹诽着,太阳穴开始隐隐作痛。

      如今走到了这里,再想把那小子扔出去是不大可能了,林峰只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把自己最实用的经验教给这小子。毕竟,进了雷场,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如果真的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他更希望这小子能完整地活着离开。

      再往前走了两个小时,林峰不由得心下暗叹:“这小丫头片子命够大的,居然走出这么远!”正想继续向前,一股跟热带雨林格格不入的气味钻进了林峰的鼻子。林峰四下看看,弯下腰,用八一军刺轻轻松松从土里挑出危险隐患。刚站起身就听到后面的兵以一种十分不可思议的口吻问:“你怎么知道底下有雷啊!”林峰回敬了一个二十分不可思议的眼神,可仍然开口解释:“闻味儿啊!”

      于他而言,这些东西陪伴了他三十几年,就像生命里的一部分,习以为常,见怪不怪,可在看到那个兵一脸不置信的表情时,林峰忽然意识到,这些能力倒真不是所有人都能有的,除了后天的培养和训练之外,先天的悟性才是决定一个排雷工兵能在雷场上走出去多远的真正因素。所以他仍然耐心地做了解释,他能说的都会说,至于能悟到多少,也只能凭个人的本事了。

      那臭小子满嘴抹油的性格他是知道的,听着他说他也能根据气味辨别地雷,林峰无奈地笑了,也不知是真能还是逞能呢!这边厢还在质疑,那边厢已经吹嘘开了,那小子得瑟劲儿上来,居然跟旁边俩兵唠起磕,吹捧的对象居然还是自己!

      “您看咱们林大班长,那是货真价实的战斗英雄,想当年赤手空拳独闯雷公雷连环复合雷场,连眼皮子都不带眨一下的!”巴拉巴拉巴拉……

      林峰很囧很别扭,他其实特别不喜欢听别人叫他战斗英雄,因为这个词,他不配!

      “看脚底下!”林峰早意料到自己这一嗓子能把那得意忘形的臭小子吓一哆嗦,可当真被自己的余光瞄到了,又忽然觉得,这个小子,似乎也没那么差劲,甚至在很多时候,还真有点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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