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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情书是炸药(序) ...

  •   打开MP3,这是黑夜里最后的一点亮光,藏在那个文件夹里的歌曲他只没有删除,莫小君想了一下,应该是排在第十二个,仿佛在心里打气,滑到第十二个“未命名”的歌曲。
      几分钟之后,从他面容背后,不难发现,那颗他一直引以为豪的乌黑的眼珠,浑浊了,糊上了一层薄膜。
      他应该是有什么事情要做,否则不会紧张地按下床边的按钮,在一遍遍地道歉之下,他从面前这个略带倦意的女孩手里拿到了手机,一个带着天蓝色壳子的IPHONE。
      几个号码流利的按出,他这个笨笨的孩子,最讨厌的就是数学了,学生时代的莫小君曾经无奈的看着考试卷子,嘴里对着一个人嘟囔着:我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和数字打交道,他不爱我,我也不爱他。
      一定要接电话,莫小君在心里默默地念着,这已经是第三个电话了,他努力地在黑夜里看清楚手机上显示的时间,北京时间22点……美国时间早上10点。电话里嘟嘟的声音就像一道道催命符,他越发的劳累了,另一只空闲的手擦了擦头上的虚汗然后将手挪到了肚子上。
      “喂……小君怎么是你?有事吗?”电话里传来好听男人的声音,震慑了他心中的不安与疼痛,他鲜活的血液仿佛滚烫起来,整个人的脸色透露着暖暖地红色,虽然已经三十岁了,但是依旧拥有着诱人的白皙的皮肤。
      “咳咳……闫哥,我…想……你了。”莫小君的声音有些断断续续地,如同冰川碎裂的冰冷,他努力地为自己的声音染上颜色。
      或许是长时间在闫轲记忆里消失的片段被这熟悉无比的称呼唤起—“闫哥”这两个字是他一辈子无法忘怀的,他并没有注意到对方声音里的其他韵味,一时间人生百味,混杂在一起。
      电话那头没有应答,过了很久,久到世界都停止了,在愈发冰冷的夜色下,他的身体逐渐地失去了常有的温热。终于,那个也令莫小君执着了十年的人,如同魔咒般的声音再次响起。
      “小君,我们是不可能回到过去的。”
      短短的几个字,就足以让天地变色,山崩地裂。
      莫小君突然感觉很平静了,仿佛这一刻,下一秒,完全是属于自己的,这个世界只剩下了他与手中的冰冷的电话,他用尽全身的力量挤出一个可以被称之为笑容的东西,他的声音依旧是不含一丝怒意或者慌张,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夜晚对于莫小君来说,异常的缓慢,他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去问这个男人问题,很多憋了十年也不肯说出口的问题,他都想细细地问清楚。可是,话到了嘴边,浓缩成了精简的文字,声带振动出令人颤抖的话语。
      “为什么?你不是已经……”
      依旧是长久的沉默,留给了莫小君足够的时间去思考,自己做错了什么?这个迷糊了大半辈子的小男孩,一条一条细数着过往,偶尔眉头紧锁。两人仿佛故意不说话,配合着对方的沉默,也不知道是谁打破了这份难得的宁静。
      “轲,你怎么一直拿着电话不说话呢?……我先去洗澡了,昨晚你折腾死人家了。”这嗲嗲的声音吸引了他的思考,记忆代码识别着这个甜腻的声线,波长、振幅、频率。在他活过的三十年里,能用这种声音说话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他一辈子的“好朋友”,郝美人。
      流水声从电话那头传来,淅淅沥沥的水滴声一声一声地敲击着他破烂的心门,整个夏天没有活动过的身体,腐朽了,零落在秋天的落叶里。
      他不敢相信他自己居然笑出了声“美人也在那边吗?替我向他问好。”
      他顺利地说完了这句话,挂断了那通国际长途,他忍不住的开始笑,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就是一个笑话,从出生到二十岁的安稳人生被那个冷峻地男人尽数毁掉,不留一丝痕迹。
      他还记得那个人站在自己父母的坟前,满脸厌恶的深深地刺痛了平凡的自己。
      二十一岁,他被□□,那个人就在一旁看着;
      二十三岁在酒吧卖身被那个男人撞见,百般羞辱他都受下了;
      二十五岁意外知道了当年害死自己父母的人就是躺在身侧的枕边人,他拿起了刀,又放下了,转身躺在了床上憨憨的睡着了;
      二十八岁,度过了七年之痒的他们,在三星米其林餐厅吃饭的他们,被突如其来的女人破了一脸的红酒,被迫分手了,他要结婚了;
      三十岁,他长大了,而立之年,再次打开那个男人给他录得生日歌,他昏昏沉沉,不知不觉在医院里呆了一年了,因为郁郁寡欢,他的病情急剧恶化,胃癌晚期。
      好久没有这么的笑过了,压抑了十年的痛楚,没有人知道没有人关心,在电话掉在地上的那一秒钟,全部都释放出去了。
      “小君,你笑起来真好看。”那个娇滴滴的男孩子,扯着他的衣角,脸颊的红晕还没消散。
      “小君,我一定要让你一辈子都这么自由的笑着。”那个冷酷残忍的闫轲,居然会这般温柔。
      笑声戛然而止,周围的空气凝结了,等着他的下一个动作。
      他痴痴地望着天花板,交错幽暗的灯光,莫小君早已经回想不起来,是什么时候见过纯真无邪的郝美人趴在在自己的身上,小心翼翼地贴紧他的嘴唇,也不愿意提醒自己,十年与闫轲的爱恨纠葛,金钱向来跟爱情就是一体的。
      曾经的自己,那个躲在眼镜后面,埋头苦读的身影,恍如隔世,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隐隐地在那个角落,那个书桌上,写着什么,他认得那只钢笔,是美人送给他的十八岁生日礼物。
      他拔掉输液管,用力地撑着全身的重量,一步一步地向前走,挣脱开了束缚,想要抓住那个自己的肩膀,没有戴眼镜,他无法看清纸张上写着什么,可是凭借着无数次书写的记忆,他看清了,有生以来第一次看的这么真切:
      闫学长,我喜欢你。
      原来他从一开始就输了,飘落的是纸张,落在地上的是腥红的血液。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情书是炸药(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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