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0、Chapter 9 ...
-
我开始全力培养宋志野。凭心而讲,这小家伙的确有骄傲的本钱;首先,他年轻,朝气蓬勃,就像一株鲜嫩的绿芽;其次,他头脑灵活,聪明好学,什么东西一点即通。能带这样的徒弟,也是师傅的幸事。有时候,我看着他,会想起过去的自己,并且很可笑地拿他和自己作比较。不得不承认,他比我刚出道时更优秀。跟随唐玮霖多年,我用人的眼光愈发挑剔——每一份安排给宋志野的翻译任务,最后都要接受我的质量把关。由此我发现,名校语言科班出身的他英语功底相当扎实,遣词造句地道而精准,让我几乎找不出毛病。
老板素来对作风严谨的人青睐有加。
这样过去一段时间,我决定教宋志野入手公司的常规运作,不再是做简单的文秘工作。除此以外,我还必须教他待人接物的技巧和着装谈吐的礼仪。一些容易被人忽略的细节,却往往是和职业专业精神同等重要的。唐玮霖有意要栽培宋志野,我自当无所保留地将这些悉数传授给他。其实我那些所谓的经验,也是老板一点一滴灌输的结果。
“出席正式场合,西装里不要加羊毛衫。”名品店里,我为宋志野挑选着合适的风衣。
他瞟了眼价格不菲的四位数字,淡淡地说:“可否换一家店?”
我但笑不语,帮他穿上手中的样品。
真是人靠衣装。我忍不住欣赏起眼前的青年。过膝的长衫良好地衬托出了他修长的身资以及他这个年龄特有的,蜕变中的成熟气质。很帅。
“杨先生,我……”
“叫我杨大哥。”我打断他。“小姐,我们要了,请为我刷卡。”
宋志野一脸错愕,杵在原地。难得见他不知所措的样子,我心情大好。
“怎么,想把样品穿回家?拿好了,你的在这里!”
他方才反应过来,略带窘色地脱下外套,却不肯接过我手里的口袋。“杨大哥,我不能要。”
不错,还挺有原则。我在心里暗笑。
“没记错的话,今天是你的生日。就当是我以个人名义送你的生日礼物,可好?给不给你杨大哥这个面子?”
宋志野不再说什么,默默地收下。
送他到家门口,临下车时小家伙突然问我:“为什么这么照顾我?”
当然因为你是老板的人了。真是挺无奈,我居然要靠讨好老板的人来自处了。
我戳了下宋志野的额头,“将心比心,每个人都需要别人拉一把才能前进得更快。我相信你对于公司的价值远超过一件衣服,你懂我意思。”
他无言地点点头。
目送着宋志野走进公寓楼,我靠在椅背上有点失神。曾几何时,唐玮霖也像我对宋志野那样耐心地照顾我。我的第一套西装也是他为我选的,下班回家他也会让我搭顺风车。
细细想来,我始终是在效仿我的老板。我为宋志野做的,他为我做过;我没有为宋志野做的,他也为我做过。印象中,我就像唐玮霖的跟班,和他一起拼搏、在他的照应下生活。直到什么时候开始,我变得不再需要他的扶持,也可以独当一面,他又不动声色地还给我一个完整的私人空间。
唯有流逝的年华再也追不回来。
第一次带宋志野外出做公司访问,唐玮霖留意到他新买的风衣,微笑着,“眼光还不错。”
没想到宋志野这家伙平时不见他对我有几分敬畏,这会儿脸皮居然这么薄,才夸他一句就烧得跟番薯似的。
接下去的一天,他超水平发挥,陪着几个老外参观厂房,侃侃而谈,眉飞色舞。
也许不久的将来,我便可退居二线,像秦川那样,来去自如,潇洒又威风。
常年跟着老板天南地北地跑,要说不累是骗人的;唐玮霖戒备心强得直比刘备,别人给他吹的耳边风统统穿堂过,他是要坚持亲眼所见才会相信的。我了解他,也习惯他的工作方式。但,我始终不是他最理想的助手吧。尽管他在我身上倾注了那么许多的心血。
有些事,大家小心翼翼地回避,不代表就不存在。
不容争辩,我曾经有过不大光彩的历史,流落街头,三餐不济;不管那以前和那以后的杨彦飞是以怎样的形态的出现在公众面前,这段历史,永远也抹不去;作为我人生的一部分,我人生的最低谷,我也无意自欺欺人地将它抹去。何况我知道,唐玮霖从没忘记过我落魄的样子。他一手包装我,或者源于那一时的怜悯,或者源于他骨髓里流淌着的优越感。
而最近三番两次的“意外”,则恰好帮他回忆起了另外一桩触目惊心的事实。
——杨,恕我冒昧,你是GAY?
唐玮霖问这话时复杂的表情,令我难忘。感谢他从小接受的英式教育,将他洗礼成一个地地道道的绅士。在那个年代,以当时社会的闭塞程度和大众对于同性文化的包容程度,换作任何一个中国老板,必会感觉遭受了奇耻大辱,不假思索地踢走我以除后患。从这点上来讲,我佩服唐玮霖能做到不记前嫌、雪中送炭,要知道,我于他非亲非故。
自问这好些年,我也算鞠躬尽瘁地报答他了,我们也达成了很好的默契。然而一切风平浪静都是有前提的。前提即是,我拥有一份“正常人”的生活,有一个固定交往的女友,私生活规律。
一个老板,他可以用发展的眼光审视你,不同你计较以前犯下的错误;但是,他不可能忍受你再次犯同样的错误。
存心也好,无意也罢,我的接连失误,终于让他不得不再次正视我人格中的某些缺陷。
即使,我本无心铸成这些错误。
浑浑噩噩转了一整天,和客户道别时,才惊觉自己的失职。我怀着必死之心回到公司,心想唐玮霖肯定早已察觉我的心不在焉,只是碍于贵客在场才没有发作。
本想借口送宋志野回家溜之大吉,却被唐玮霖精明地看穿,把差事打发给了司机。
时值早春,夜凉如水。中央空调的出风口是办公室里唯一的噪音。唐玮霖还在写字桌上奋笔疾书。
老板不休息,助理岂敢下班,我于是打开笔记本开始核对公司报表。
“小宋的衣服是你选的?”他的声音划破安静的空气。
“一点心意,不足挂齿。”
“杨,让你破费了。”
“老板视他如己出,我不会辜负您的厚望。”语气没来由地变得恭敬而疏远。我为自己不够大度而羞愧,闷闷地垂下头。
唐玮霖竟爽朗地笑开,放肆而大声地,“杨,真是有趣,从未见过你对我这样地认真。”
不用照镜子也知道,我的脸此刻正风云变色。
一对有力的胳膊将我抽离了办公椅,不期而至地对上唐玮霖笑意正浓的双眼,“我们多久没好好地聊天了?难怪最近觉得你对我越来越生分。”
“去哪?”我跌在他怀里。
“呵呵,故事开始的地方。”
靠……
※ ※ ※ ※ ※ ※ ※
四平八稳的车厢内,散发着幽幽的薄荷香水;铺陈气氛的轻音乐被调到偏低的音量。
车子正穿梭在这个城市的中心,窗外的景色绚烂而浮华。
“杨,知道我为什么选择到大陆发展吗?”
哎,智力问答?还是脑筋急转弯?
早期唐玮霖来到大陆做投资,因为市场操作不规范,曾绕了不少弯路,也吃过不少亏。他所修的专业更适用于欧美那样成熟的市场,他本人也对中国企业航空母舰式地涉猎一切有利可图的领域、求量而不求质的黑心咬牙切齿。和大部分西方人一样,唐玮霖对于这片潜力无穷的肥沃市场既爱又恨。但是,我从没见他为此而放弃在大陆的投资。
不过我想他应该不是想听我回答这些,只好噤声。
“我出生在香港,求学在英国,成家在美国;走访过世界上的各大城市,心向往之的,认同的唯二个国际大都市,只有伦敦和纽约。”车子上了过江大桥,“我十四岁漂洋到英国,在伦敦前前后后生活了十六年,我喜爱伦敦胜于纽约。但是,生活在西方社会,就像生活在精美的玻璃装饰瓶里,外面的世界很生动也很吸引人,却永远隔着薄薄的一层介质。回到香港,我又意识到,我也不再属于那里。”
“I belong to nowhere.”
唐玮霖的脸上浮现出陌生的表情,难以形容。岁月已经在这个男人的身上留下刀刻般的痕迹,或深或浅。
他的困惑,何尝不是每个人的困惑;碌碌毕生,又有几个真正寻到了自己的归属?
生命的本质,大致都是相同的。寂寞。迷茫。
“后来,我遇到了你,杨。”他收起满目萧然,“直觉告诉我,我们是同类人,惺惺相惜。如果有一天全世界都抛弃我,我想,至少还有你懂我。”
车子缓缓停下。山顶辽望台。
我们并排坐在护栏上,头上是星光闪烁的苍穹,脚下是繁华似锦的都市。彼时彼刻的我们,仿佛遗世而独立。
“一直想问你,怎么看我这个人。小宋的事,我知道你有想法。”不等我回答,唐玮霖揽过我的肩,掷地有声地开口:“可是那些并不重要,我不会多作解释。只有一点,希望你记牢——”
“杨,你是特殊的。这个世界上,没人能够取代你。没有。”
眼前的景物变得湿润而柔和。
原来,他都了解。
我的彷徨,我的不安,我的矛盾……所有的所有,他很久以前,便了然于胸。
他接纳全部的我,因为他的灵魂与我的感应到了共鸣。
为何总不肯相信,人类最单纯最原始的情感,想方设法地将它玷污。究竟太自负,还是太自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