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7、亲事连连 施家兄妹婚 ...

  •   院子里的桃花开了又落,落了又开。

      施永成红光满面,精神奕奕。他的大儿子施敏哲参军打仗回来了!衣锦还乡,更是双喜临门!

      原来施敏哲此次作战英勇,又救了副将曹真,方才得了机遇。曹真是定国公曹放的远房侄子,很是稳重机智,有些权势。他很欣赏施敏哲,遂把自己的女儿曹芸许配给他,又帮着在燕京谋了个太常寺马厂协领的职位。虽说官阶低微,却也是京官。俗话说得好,宁做凤尾,不做鸡头。人要往前看,京都是全国繁华之所在,长眼界就需要在这种地方,免得成了井底之蛙,还夜郎自大。

      大儿子前程远大,婚事又这样体面,二儿子的亲事也很快定了下来。施敏君论武艺不如大哥施敏哲,论读书也只是一般,却对人情往来极是通透,又生得一副好相貌,极易让人生出好感。他定亲的是镇上大户钟家的三女儿。钟家虽无人在朝为官,却也算是书香门第,家境殷实。也是门当户对的一门好亲事。

      施永丰自小便和哥哥关系好,做了邻居,更是亲厚了几分,自然也为哥哥和侄子高兴。更何况,在这以宗族为基础的古代,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夫妻俩有了这般得力的亲戚,更是让其他人都高看一眼。夫妻俩又极会过日子,资产比起以前翻了一番,本身也算立的起来。现在女儿的婚事俨然成了众人眼中的香饽饽。

      施敏妍年方十三,正是豆蔻梢头的好年华,已经初具少女风情。五官柔美秀丽,身量娇小,处事稳重大方。不论绘画女红都是顶尖的,识文断字,厨艺颇佳,也略通琴艺,又懂算账,和当地女子相比,极是出挑,因此不少人前来求亲,只是都让刘慕青一一回绝。

      那些说亲的人虽说不差,却都不能让刘慕青夫妻满意。为人父母,自己的孩子总是最好的。何况女儿年纪还小,又如此优秀,有的时间可以慢慢挑选夫婿。还有些她看好的有出息,家境又好的人虽然不上门提亲,但在刘慕青看来,不过是因为自家靠大伯一家人的时候良多,儿子能否支应门户,前途未明。可他们却不知晓,儿子年幼,虽然很是顽皮,却是个聪明的,读书习武,不能说是有状元之才,却也不是那种平庸之人。何况,侄子施敏哲已然答应,有机会一定照顾这个堂弟,帮他谋个差事。她又想到了大嫂齐氏,她交际广泛,长袖善舞,认识的人可比自己强多了,让她帮忙留意一下才是。

      刘慕青打算的好,可惜有时候人算不如天算,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施敏妍的命运却再也不是她能左右的了的。

      宝安三年,燕武帝下诏,凡民间良家女子,十三岁到十六岁者,参加宫女采选。

      消息来得突然,施永丰他们还来不及反应,施敏妍的名字已经被列入其中,更改不得,让人不禁捶胸顿足。

      这是常县令搞的鬼。

      常县令有一侄子,名唤常勇。无意间看到施敏妍美貌,颇为心动,就托县令夫人提亲。可常勇这人,吃喝嫖赌,样样俱全,施永丰夫妻如何会答应。再者,说亲事哪有一定就能成的。却不想常勇为人最是阴险,心胸狭窄,向施家提亲不成,就使坏,让叔父常县令将施敏妍名字定死在宫女名册上,让事情成了死局。

      刘慕青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呆了一呆,眼泪就自作主张流了下来,不禁捧了了大女儿粉嫩的脸颊,声音悲切含恨,让人心酸,“这可怎么办啊,都怪娘不好,都怪娘心高,要是让你早早成亲你也不会去那吃人的皇宫啊。”

      施敏妍听母亲说得不像话,哪里能说皇家是非,再者自己再早嫁嫁人,能早到哪里去,又不是破落户,家里吃不起饭,给人当童养媳。可心里还是像被那句话撒了酸甜苦辣咸,很不是滋味。

      她强忍了内心的悲切,咧开嘴哄,“娘,你不用担心我。你不是说过吗,以我的聪明才智,在哪里都能过的有滋有味,难道都是说来哄我不成?”说到最后,已经带了小小的撒娇。

      刘慕青知道女儿是故意插科打诨,不想自己伤心,可心里还是止不住的悲凉,官宦人家的内宅都是阴谋重重,更何况皇宫,人多是非更多。女儿再怎么聪颖,都只是个十三岁的小女孩,又没有经历过后宅之事,吃点苦倒还罢了,就怕……不会,她赶忙收回这种可怕的想法,女儿会平安无事的!

      宫女采选,不得随意脱逃,否则祸及家人。

      最终,一家人的不舍,没能留住施敏妍的脚步。回头看这座繁荣的小镇,施敏妍像是要记住它的样子,此去经年,自是少小离家,老大方回!留下背影和眼泪,她带着银钱,还有满心的不舍,和镇上的姑娘一起踏上了她们前往燕京的路。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7章 亲事连连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