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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遇 ...

  •   我是枪手。不过我既不是蒙着神秘面纱令人有些敬畏的人民武装警察之特警部队中的一员,也不是有着无数粉丝和光辉荣耀的奥运射击选手,更不是得人钱财与人消灾的刺客。自命清高却干着代人作文以换取几个小钱的勾当,这个人就是我。我不是专业作家,没有加入任何协会(有此心却也没人要);也没有与任何出版社或是书商签约,但我的确靠卖字为生,除了前面说的那几个小钱并无其他的经济来源。整日对着一部电脑,没日没夜地敲击着键盘,这就是我的生活。一个人独处的时候常常觉得自己挺可怜,可落得今天这个地步其实完全都是咎由自取。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走进总经理的办公室,平静地对他说出在打工族心里反复了上千遍的那句话:自己玩吧,爷爷不陪了。然后淡定地与之握手,然后转身挥挥手没带走一片纸张。潇洒!长这么大第一次那么潇洒,想着经理脸上复杂的表情心中好生惬意。走出公司大门,心情特别的爽。我抬头仰望,天格外的蓝,阳光格外的灿烂,从此可以不再受任何人的欺压,我将完全彻底地成为一个自由人。

      老实讲我是属于资质平平的一类,没有刀锋上取食的胆魄,更不具备券海浪尖上冲浪的灵性,最可悲的是父母在我年幼的时候没有投放足够可观的资源去培养一个弹得一手好琴的音乐王子或是打得一手好球的体育明星。当初能气昂昂地走出那家公司的大门,凭的只是对自己算是流畅的文笔的那么一点点自信。辞职后一段时间里,整日里作着成为一个自由自在的云游文人的美梦,偶尔也会有这样的桥段:新书出版的签字售书会上被一大群粉丝们包围着,他们一个个用充满了敬仰与崇拜的眼神望着你,签名这么一个小小的举动对他们来讲就如同受了活佛的加持。有人在一旁问:你幸福吗?回答:幸福。再问:什么是幸福呢?回答:这就是幸福。

      天依旧是格外的蓝,阳光依旧是格外的灿烂,可心情不再依旧的爽。无数篇的稿子不是被无情地退了回来就是如泥牛入海。开始的时候还把这看作是一种激励,到后来看到被退回的稿子自己都觉得篇篇都象垃圾,最后干脆把它们都付之一炬。看着那一张张曾凝聚了激情与心血的稿纸燃烧变黑,那个美丽的白日梦也随之变成了灰。

      ‘民以食为天’总结出这句话的人一定是一位了不起的大家。稿子可以不去再投,白日梦可以不去再作,可饭却是每天都要吃而且还是一日三餐。囊中羞涩,人穷志短,本想作心高气傲的狮子到头来却变成一只红了眼饥不择食的豺狼。此一时才真正体味到要作到不为三斗米折腰是多么不容易,因为别说三斗米,只差了一斗米,腰便已经被饿弯了。幸好遇到一位先我早几年入江湖的大侠,在他的引领下落草成为一名枪手。虽然挣的都是些散碎银两,但弄两角酒二斤牛肉胡乱吃些还是能够基本满足的。
      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著名文学大家袭教授的新书签字售书活动就在今天举行。早上起床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沐浴,没错是沐浴绝不是洗澡、冲凉或是take a shower,是沐浴,很正式,完完全全一副虔诚的心态。其实我并不是袭教授的粉丝,从没拜读过他的作品更不认识他本人。他的新书发布会为什么我看待得如此隆重?道理很简单:我是他雇佣的枪手,那本要发布的新书正是在下的成绩单并且是我的第一部长篇处女作。说来好笑,为人奉上洋洋洒洒四十万字的书稿却未得以见出赏金人的芳容,有点可悲,也更加印证了枪手在这个圈子里是多么不入流,顶多只是个‘避马瘟’的角色。

      大厅里人山人海,一副副求知若渴的神情,一双双包含敬仰与崇拜的眼神,与梦境中分毫不差的场景,唯一可惜的是主人公并不是我。排队等待签名的人龙很长很长。终于轮到我了,我毕恭毕敬地将书递上。为如此众多的人签字教授看上去有些累了,尽管如此,他的脸上始终挂着儒雅的微笑,手上的动作速度丝毫不减,若电子厂内装配线旁的女工般利落。

      “非常荣幸今天能与您零距离接触,我盼望这一天已经很久了。”我很真诚地对教授说。
      “我同样感到荣幸,感谢广大读者对我的厚爱,谢谢!”教授说罢将脸转向下一个人,仿佛对我这部分的操作已经完成。
      “您对这本书如何评价?”
      教授被我这样的提问弄得一头雾水,怔了片刻没作答复。
      “对不起!我的表述可能有些问题,我的本意是这本书在您的所有作品中能否称得上是上乘之作?”
      “是否上乘要看权威和广大读者如何评说。不过所有的作品都是我倾力之作,对于我,它们的价值是同等的。谢谢!” 教授说罢又将脸转向下一个人。
      “教授,我想知道......”
      “小伙子,后面还有许多人等着签字,请预留一些时间给其他人。” 教授显然对我这样喋喋不休有些不快。
      “教授,我知道您的时间很宝贵,我只想提最后一个问题。我喜欢文学创作可投稿屡屡被拒,您能否为我指点一二?”
      “年轻人有梦想和追求是好的,可问题是这个梦想是不是真的适合自己。如果确实很喜欢就继续坚持吧!” 教授说完接过下一个人递上的书,摆明了不会再理会我的提问。

      我怏怏地向门口走去。真心想讨教一些道理,可得到的却是些‘之,乎,者,也’真扫兴!枉费我一大早晨白忙活了。
      “怎么了老弟?霜打了似的。”一个人从后面在我肩上拍了一把。
      我猛一回头看见老马站在我身后,和其他人一样手里拿着一本‘教授的’新书。老马姓马名鞍,他就是领我下水的那位大侠。马鞍是他为了自嘲而给自己起的笔名。曰:马既是被人骑的,不如好事做到底,买一送一再配上副鞍子,好让骑马之贵胄们更舒服些。

      “你怎么也在这?”我问。
      “新书出版,隆重祝贺呗。”
      “新书?跟你有什么关系?”
      “跟我是没什么关系,可跟你却有关系,怎么说也得庆祝庆祝吧!”
      “跟我也没什么关系,没什么值得得庆祝的。”
      “你现在这样子根我当年的情形一模一样,拿着块自认为价值连城的玉璞到处请人鉴赏,可没人把它当回事。也郁闷过,后来想明白了,地摊上来得称之为水货,专卖店里的是限量版,同样的东西叫法不一样,甭管别人眼里怎么看,这东西在卖吧,能在市上卖就是好货。多好的事,怎么还不开心呢?我知道前面有家不错的西餐厅,咱们去那座座,交换交换心得?来吧!别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今天是该高兴的日子,精神点!”

      我被老马拉着进了一家西餐厅,这里的环境很不错,安静也很优雅。我随便点了盘沙拉和一份牛排算是应付差事,说实在的,以目下这份心情哪有什么胃口享用眼前的美食。

      “请问先生,你们是喜欢红酒还是干白?”服务生在一旁问到。
      “还是香槟吧,通常都是喝香槟庆祝的,对吧老弟。” 老马转过头问我。
      “上一瓶二锅头,高度的。”
      “先生,我们餐厅不备二锅头,您看是不是选一种其他种类的......”
      “他是在开玩笑,我这位老弟今天有点小情绪,别当真。这么着吧,你们这儿有没有度数高一点的酒?”
      “有brandy、 whisky、 rum、 还有vodka。”
      “vodka,我要vodka。”
      “好,就vodka吧。” 老马把菜单还给服务生,待他走远后对我说:“烈酒配洋餐,好像不太搭。”
      “有什么搭不搭的,看场音乐会就非得穿裙子,光着大腿穿着凉鞋,也不管天气有多冷,彻头彻尾的形式主义。”
      “老弟,我就喜欢你这样,率性坦言。今天咱们就来个逆潮流,没准从此以后人们都照着咱们的样学呢。”

      老马为我斟满一杯酒,然后把自己的也斟满,高举起酒杯:“为庆祝新书隆重出版干一杯!”
      一杯酒下肚,火辣辣的从喉咙一直通到肠子,痛快!老马扬起头对着空中大口呼了几口气说:“老弟,这是你点的?这哪是什么酒,分明是酒精。”

      “酒精?不是更好,正好清洁一下五脏。我现在发觉自己好龌龊,酒精最好。”
      “一项高尚的触及人类灵魂的文化事业变成了一桩买卖,难过,愤懑。老弟,身上那股文艺青年的劲怎么还这么浓?”
      “你以为世上所有的人都和你一样没人性?你是不知道,打个比方,你的孩子,注意,你的亲生孩子,你把他从无到有地造出来,这世上唯一的,盼望着他长大了能进名牌大学,有朝一日捧个诺贝尔奖什么的,可为了些散碎银子就把他给卖了。多么可耻!更可恨的是:卖就卖了,还恬不知耻地找上门去询问那孩子怎么样,可人家根本没心思搭理你,钱已经给你了,这孩子已经不是你的了,他今后会怎样与你何干?每每想到那份贱样就想自己抽自己。”
      “你有没有孩子?我是说现实中的。”
      “没有,女朋友还在天边呢,孩子就更在太阳系之外了。”
      “我有个女儿,想不想听听真实的父母对儿女们的想法?”
      “愿闻其详。”
      “在所有父母眼中,他们的孩子都是最优秀的,怎么看都是出类拔萃,怎么想都是个中翘楚,而孩子也确实很优秀。可那又怎么样呢?依你我这样的家境很难让她登上更大的舞台去被更多的人欣赏。如果有个机会能进到一户官宦之家,尽管改了姓氏,但对于她的将来其实未必不是一种好事。”
      “从头到尾就是‘经营’二字。以阁下的理论这世上人活着的目的就是图利,人的生活就是不断完成一桩桩的买卖。这样活着有意思吗?”
      “醒醒吧!应该学会与时俱进。现在已是什么社会了?”
      “什么社会?人类社会呗。”
      “废话,什么时候都是人类社会谁跟你在谈动物社会了。现在是商品社会,流通是主导,货品如何流通?靠交易。实物是货品,信息是货品,人可以是货品,人脑子里的思想和创意也可以是货品,所以,写几篇稿子卖了也符合当今的社会规则。明日太阳照样升起,灿烂的阳光下继续着多少见不得人的勾当,你不去干别人照样,为什么会是这样?都是为了生存,适者生存的道理你不会不知道。”

      老马的话我不是不赞同而是不原意赞同,因为骨子里还存留着一点点天真的情怀,明明知道时时会与现实发生抵触可总还是不忍心丢掉它。

      不知不觉中一瓶vodka已被我俩干掉了三分之二,随着酒精在血液中不断扩散,我们也进入到一种半仙的状态。酒后吐真言亦露真容,两个平日里假惺惺故作斯文的伪文化人此时已是本相尽现,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大,仪态也从刚来时的正襟危坐变成后来的东倒西歪。天子呼来不上船,这样的豪放与洒脱只能是在三五盏之后才能作得来。酒真是样好东西,难怪几千年前的古代科学技术那么不发达的情况下,没有任何交流,世界各国人民都同时发明了酒,奇迹!酿酒术理应被列为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

      一阵微风从我身边轻轻带过夹着一缕淡淡的幽香。好清香!对于一个处在朦胧状态的半醉之人,这一缕香气越是让我神魂飘飘,心驰神往之际,眼神也不由自主地被那香风带了过去。

      一位女生从我们的桌旁走过,臂弯里夹着一本教授的新书,想必也是从新书发布会那边过来的。她走到斜对面的一张桌子坐下,要了一杯咖啡和小一块蛋糕,然后打开书专心地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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