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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郁风 ...

  •   躺在冰冷的手术台上,大腿张开,感觉到医生用冰冷的仪器撬开我的□□,一向骄傲的我忽然觉得羞耻。医生正要把受精卵植入我体内,我猛地抓住沈茂生,红着脸说:“你确定?这可是好几个月的事,你……你……”
      虽然他外表冷得不能再冷,与他一同生活三年的我却知他欲望之旺盛。早先他没有一次不把我折腾得晕过去,我一度担心自己会那样死在床上——那可真是丢死人了。最近这半年来他的欲望似乎稍稍减退,我倒是处之泰然,当初也都是看中对方够无情而已。我唯一的条件是,如果他爱上别人,一定要告知我,我绝不拖泥带水。
      沈茂生看透我的担忧,在我额头印下一个吻,温柔地说:“几个月而已,只要看到你我就觉得满足了。”
      我稍感放心。
      一个月后和同事一起聚餐,享用我最喜欢的鹅肝酱时胃里忽然泛起一阵恶心,我悻悻地把自己最爱的美食推给沈茂生。他担心地问:“你没事吧?”我摇摇头。那天晚上我只是象征性地吃点樱桃,同事们好心地问我是不是不舒服?我心里了然,一定是因为那个胚胎。
      第二天我去看医生,医生带着笑说:“恭喜你,胚胎发育情况良好,这期间你要注意饮食,不要抽烟喝酒……”
      “明白,谢谢。”我轻轻打断他。心里忽然有了奇怪的感觉——我要做爸爸了?
      渐渐地,我不再为在医生面前张开双腿而感到羞耻,我更关心的是胚胎是否健康。看到仪器上显示出大拇指长的胎儿时我忍不住泪湿,原来孕育生命是一件如此美妙的事。开车回家的路上我给沈茂生电话,对他说起这番感受,他静默半晌,轻轻说:“我爱你,小羽。”
      以前他也不止一次地说过爱我的话,但是我觉得这一次最用心。
      随着胎儿一日日地长大,我的肚子也像皮球一般涨大,同事们都真诚地恭喜我,似乎都忘记了从前我是如何尖刻地讽刺那些自愿怀孕的男人,包括我的同事们。问题是我越来越容易感到疲劳,有一天居然在办公室晕倒了,这在我这个工作至上的人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好在同事们只是关心大人和胎儿是否健康,在沈茂生的劝告下我自己开车回家了。
      我听到身后的同事问:“茂生,你不送送他?”
      沈茂生笑着说:“不用,小羽做事一向让我放心。”
      听到这话我还很开心,沈茂生没有把我当成一碰就碎的玻璃人。
      回到家我就气不打一出来,因为在家门口看到了那个我最不想看到的人——郁风,那个生养了我的男人,但从我十五岁起就从来没有把他当做自己的父亲。
      “你来干什么?”我挺着肚子,提着一包包顺路从超市买来的生活用品下车,很不客气地看着他。
      “我来吧!”他仿佛没有看出我的反感,带着和煦的微笑接过我手中的东西,“听茂生说你怀孕了,我来看看你。”
      我打开门,疲倦地陷入沙发里,略带恼火地问:“有什么好看的,你又不是没有怀过。”
      郁风淡淡一笑:“正是因为怀过才要来看看你需要什么。你看上去很累,先回房休息,我去给你做点吃的。”
      “不用了,我叫外卖。”尽管科技如此发达,人类还是离不开吃喝拉撒睡这些琐事。真是讽刺!
      想不到郁风皱着眉打量我几眼,问:“你就吃外卖?茂生不给你做饭?”
      “呃,吃外卖有什么不好?又省事又干净,也不用把厨房弄得乱七八糟。喂,这是我的生活,用不着你来指指点点。”不知怎么的我第一次在他面前感到心虚。的确,以前和茂生一起都是我俩一起做饭,但是自从怀孕后吐得厉害,经常就是从餐馆订餐了。茂生则基本在外面解决。
      郁风微微一愣,和煦的笑容再次在那张春花般的脸上漾开:“我不想指点你的生活,如果忙不过来我可以做给你吃,怎么说你都是我的孩子。乖,去休息,我一会儿就搞定。”
      他就是这样,从小到大不管我怎么任性发脾气他总是一笑而过,时间久了,连我都觉得自己无理取闹。有时候我真怀疑自己是不是他生的,我永远学不会他的优雅从容,但是这张相似度达90%的脸证实我的确是他的儿子。我的孤傲和优秀令那些对我有好感的人望而却步,直到遇到同样优秀和孤傲的沈茂生,他用了一年的时间来追求我——这个时间对于我们这个时代的人来说算是长的了,有的人我听说认识三天就结婚的。而我们,直到现在都只是同居的关系。因为我们谁都不想受束缚。
      厨房里传出久违的饭香,我扬声:“不用太麻烦,随便烧两个菜就好。”
      他当然不会听我的。他不但是个好的工程师,还是个好厨子,这点我小时候就发现了。四菜一汤,有荤有素,全是我喜欢吃的,但分量都不大,也真难为他这么费心思。把汤喝了个底朝天之后才发觉他一直没有动筷子,我不好意思地放下汤匙,问:“你怎么不吃啊?我一个人吃不了那么多。”
      “本来就是做给你吃的。”看我吃好了,郁风将碗筷收进厨房的洗碗机,一切收拾干净了,临走前说:“刚刚我烧菜时看你好像闻不惯厨房的味道,明天中午我烧好后再拿过来给你,你现在怀着孩子,不要总吃外卖,对你和胎儿都不好。”
      “其实你不用这样的,而且我明天还要上班……”
      “那我送到你公司。”
      “公司也有食堂……”
      “行了,我知道你讨厌我,我答应你,等你生完孩子我就觉不再来打扰你,但是现在你给我好好保重身子。即使当初胚胎受精时已经将所有遗传病的基因剔除,也不代表你们是金刚不坏之身。”
      望着他消瘦挺拔的身影消失在视野中,我心里有着淡淡的失落。我的确是不喜欢他,虽然他给了我生命。但是在这个用科技制造生命的时代,一条生命甚至不比一个电脑芯片更可贵。我不明白他当初为什么执意生下我,难道仅仅是为他毫无色彩的生活添加一笔颜色?我也不明白,别人眼中温文尔雅的他为何要将我培养成一个骄傲得不可一世的人。从小到大他都告诉我,不要轻易爱上别人,世上很多人,你对他越好他越是欺骗你。所以当别人十几岁就开始牵手接吻时,我却在二十二岁那年才遇到我的真命天子。
      不记得听谁说过,郁风也是十几岁的时候遇到过一个男人,后来两人不知怎么分手了,于是郁风一意孤行地采用现代科技生下了我。我总觉得他之所以对我灌输那些理论无非是想弥补年少时那男人对他的亏欠,以及获取心理上的平衡——换言之,他并不爱我,他爱的只是那个受伤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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