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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文在指间的名字
      他看到她无名指上的名字,是他的名字,
      他以为她忘了往事,他以为她嫁了他人。
      原来,她一直住在他筑的回忆里。
      他们无言地笑了,笑起来,都看到了眼角的泪水。
      一
      她捧着一袋衣服从洗衣店出来,外面阳光明媚,光线直射她的发肤,耀眼得让她眯起了眼睛。但一会儿,她就睁开了眼,因为有一个身影挡住直射过来的光线。她还以为,是太阳知道她眼睛不好,放过她,她是容易流泪的人,不是因为感动,难过,只是因为眼睛敏感而已。
      像现在,她盯着那个遮住阳光的人,他的身形庞大,可以为她辟一方阴凉,可以给她一方曙光,可以为她打造一个天堂。她看着他,看着,看着,便流泪了,她是因为眼睛敏感而已。
      他低头看她清澈的眼睛,抹掉她眼角的泪水,默默地为她接住怀中的那袋衣服。他知道,她眼睛敏感,容易流泪,但此时此刻,他深信,这满面的泪水,与阳光无关,与他之外的一切无关。
      他看到她无名指上的名字,是他的名字,他以为她忘了往事,他以为她嫁了他人。
      原来,她一直住在他筑的回忆里。
      他们无言地笑了,笑起来,都看到了眼角的泪水。
      二
      住在喧嚣的小街上,对面是一条街的大排挡,旁边是一对风烛残年的夫妻。姝姝根本不喜欢这里的风气。她讨厌杂七杂八不卫生的大排挡,她讨厌皱纹满面皮肤松弛的老头老太婆,她喜欢精美咖啡馆里烹制出来的菲力牛排,她喜欢吹弹即破的肌肤和幼稚孩童的脸蛋,但现在,她就住在这样的地方,喧闹,嘈杂,落魄,世俗,老龄化。她是因为一个人才住进来,一个她愿意钟情一生的人。她把他当白马王子,当国王,当太阳神阿波罗。只因他说过,她的手指很漂亮,她的声音很美丽,山谷里,飞出的仙子。他又没说,他喜欢她,她就心甘情愿地搬过来,住在他的楼下,同一个屋檐。
      搬进来那天,她就遇见他,其实是她刻意在门口的楼梯间等他。脚下放着一只木箱子,箱子很大,里面装着一件件价格昂贵的衣服,是她以前的男人们送的。她一天换一件,一天有人送一件。她穿得花枝招展,打扮成一个贵妇。看起来,似乎有百万遗产。她确实有百万遗产,她死去的寡妇姑婆留给她的。得到这笔遗产,只因她一星期提一篮水果去看姑婆一次。姑婆说她善良,孝顺,让她不要在男人堆里混,应该爱惜自己。所以死后,把全部的财产都给了她。她很开心,很畅快,不曾感觉到姑婆死了的悲伤。
      他一大早就出了门,他在街市上漫无目的地走,他在寻找一张熟悉的面孔,可以让他灰飞湮灭的面孔。不过,那张面孔消失很久了,到走了他的心,整颗心,只留一片干涩,枯萎的荒凉森林。有些残忍,近乎残忍地扼杀下一段恋情,他没有勇气忘记那张面孔。那张思念许久的面孔,竟成了他的恶梦,纠缠他空寂的灵魂。
      街市亮着黄昏的灯,星星点点,星星点点,照亮这个有些许茂盛又荒芜的城市。曾经有一位智者,预示这个城市在某年某月某日会变成废墟,因为它太耀眼,太奢侈,太繁华,太寂寞,太哀伤,太痛苦。可是,某年某月某日过了,这个城市仍然完好无损,没有变成废墟,只是跟耀眼,更奢侈,更繁华,更寂寞,更哀伤,更痛苦罢了。
      他回到家,在楼梯间遇见了她。她坐在木箱上,因为等他等到疲倦了。她想昏昏沉沉地睡去,又怕他路过时,忽视她的到来。她倔强地坐在那里,只为等他回来。这是多么简单多么可笑的行为。以前,只有男人们等她,等她穿着华丽盛装到来,甚至等上一夜,也在所不惜。现在,她只等一个男人,渺小,寒怆地等一个男人。
      “什么时候搬过来的?”他问她,低着头看她小小的头颅。
      她仰起头,因为眼睛敏感,疲倦过度,流泪了。“早上!”
      她洋中泛起的水波,看起来,楚楚动人。他有一种感觉一闪而过,那种感觉让他的心,微微抽痛,仿若被雷击了一下,麻木地辟开了他尘封的□□。他困难地咽下口水,努力掩饰他的心动。心动!?也许这叫心动吧。这个他在咖啡室认识的女人,他留意过她的手指,美丽得出人意料,她的嗓音,甜腻腻的,又不同于别人的甜蜜。她说,那晚是她第一次在众人面前唱歌,她为他破了例。
      这女人是红颜,红颜祸水,许多男人为了她,只爱美人不爱江山。他害怕红颜,害怕红颜下,那颗世俗的心,容易破碎。
      “我的木箱子太重,可不可以帮我搬进去?”她小心翼翼地询问,她知道这男人不喜欢她这样的女子。
      “好!”他只是在履行身为男人的义务。
      姝姝让他把木箱放在这间十五平米房子里做左边的最角落,因为只有那个角落有多余的空间。房子乱成一团,放着她的鞋,二十多双,她的化妆品,上百种,她的皮包,估计太凌乱不好数清楚。
      他不敢问她,如此奢华的女子为什么会搬到如此脏乱差的地方,一定是为了某人,他怕,他就是某人。女人死心塌地地爱着一个男人,会让男人想逃跑,男人只想要部分的享受,而不是全部的孤注一掷。
      “谢谢!”她开始整理衣服,鞋子,化妆品,皮包。
      他走到门口,想说什么,回头看了她一眼,便要上楼。
      “我是为了你才搬过来的。”她的声音从他背后传来,让他背脊发麻,他并不想成为某人,可她坦白有直截了当。
      “哦。”他只能用这一个字回应她,然后走上了楼。
      她看着他走上楼,无奈地哭了。回应她的那个字,略显苍凉,她有些憎恨自己,憎恨自己的义无返顾。她放弃了富足优越的生活,来陪他,来守护他,她只想得到他的一丝回报,那怕一个关心的眼神也好,而不是冰凉的背影。
      他在陋室里坐着,没有开灯,满镜子里照出他苍白憔悴的面容,但窗外的灯火通明,映出桌上那张陈旧的照片。照片里的女人,冷傲,孤寒,身旁的男人把她抱在怀里,男人笑得心无城府,那时的他,得到了她,他以为他得到了一个星球。
      “茉儿!”他叫着她的名字,照片里那女人的名字。
      那声呼唤似乎带着莫大的悲哀,穿透地板,来到她的耳际,她颤动了一下,抬头看向天花板,似乎看到了他的悲哀。
      三
      她在厨房里做一份早餐,用爱心做面料,用真心做汤底,用思念做佐料,用全心全意做锅底,熬成了一碗爱情汤面。她做面时,哼着一曲歌,在咖啡室时曾唱过的歌,有喜欢她的声音,所以她唱,即使口干舌燥,她还是反反复复,起起伏伏地唱,不停歇,她只是想他听到而已。
      爱情在她眼里,曾经不屑一顾,浑浊不清,不过而已。现在,爱情在她眼里,单纯如眼前这碗汤面,透彻见底。
      他捧着这碗清汤面,走上楼,到他门口,她敲着他的门。
      很久,大约有六七分钟,他才开,面都快凉了。
      她挤出一脸灿烂的笑。“我做了早餐,清汤面。”
      “放在桌上吧。”他冷漠地说,径直穿他的衣服。
      她把面放在桌上,手背在身后,红红肿肿的,她努力忍住疼痛,维持那张微笑。
      “要趁热吃才好吃!”她提醒他。
      他走到桌前坐下,吃着她精心炮制的汤面,热乎乎的清汤流进他咽喉,他的肠胃里,还有一股热乎乎的暖流流进他的心里。他却在心里筑一道门,堵住那股暖流,守住崩溃的防线。
      “吃完了,我把碗洗好给你!”
      他在下逐客令,她想说,不用了,她自己洗,她想说,好吧。她却一字未提,离开了他的房间,他的视线。她的手,还在隐隐作痛。
      他一口一口吃着她做的面,面里有一颗固执的心,他视而不见。其实,他想保护她,她是一座养尊处优的瓷娃娃,他怕她,对他的守侯只是三分热情,他一旦穿越防线拉住她,她会碎裂,碎在一地,一片,一片。
      他不知道,她搬进这里住,不是三分热情,三分新鲜,她买下了这间房间,她的热情是一辈子,她的新鲜是今生今世,她想拥着心爱的人了却余生。她不想再漂泊,她不想再在男人堆里混,她只想爱惜自己。
      四
      他在一间小小的酒吧弹电子琴,制造迷幻,又让人沉醉的摇滚音乐。他不喜欢摇滚音乐,他喜欢舒缓的协奏曲,他五岁开始学钢琴,以为可以成为贝多芬。原来,不过是间小酒吧里无人知晓的小乐手。
      姝姝坐在酒吧的角落里,没有点上蜡烛,她不想他知道她在这里。她听他弹曲子,一支比一支颓废,一支比一支崩溃。在别人耳中,这种曲子让人振奋,让人疯狂,这就是所谓的摇滚。但在她耳中,这种曲子让她绝望,让她呕吐,她讨厌摇滚,却仍安然地坐在那了解,似乎听得丝丝沉醉入了迷。她只想,他不经意见到她时,她仍保持庄重,淑女,而不是得了失心疯。
      他的时间到了,一曲殆尽,走下了台。他在经理室领了一个信封,信封里是今晚的酬劳。他抽开信封里的钱,一百块,他抿着嘴角笑了,笑里有一种嘲讽,他只值一百块,非常廉价。
      走出了酒吧,过了一个街口,他遇见了她,是她在刻意等他。
      “我请你吃面!”他其实是想偿还她那碗汤面。
      “好啊。”她笑了,一种恍惚恋爱的感觉涌入她心头,直到她耳边,发梢。
      他们在对街的大排挡点了两碗香菇汤面,他应该相信,她是第一次在大排挡吃东西。
      吃面时,他们不说话,他饿极了,她只是看他吃,那样子很幸福。
      “为什么不吃?”他问她。
      “我不饿。”在酒吧里,她已经喝了三杯咖啡,肚子里填满了苦涩,她吃不下,生怕吐出来,一滩的心酸。
      “哦。”又只是一个字。
      她想他再多说点什么,他只是低头吃面。她吃了几口,味道很香,香浓四溢,她不再吃了,怕吃完了,香味也没了。
      走回家,他送她到门口,他说。“其实,你不必勉强自己!”
      他上楼,她拿着钥匙的手在颤抖,他把她认为是委曲求全,他把她认为是勉勉强强,若不是真心付出,何来这么多汹涌澎湃的狂潮。
      她瘫软地坐在地上,靠在门边,有一种心灰意冷,有一种轰然死去的冲动。
      五
      她一直坐在那个角落,他一直不知道,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她不再刻意在某个街口等他。他有些许失落,却不知从何形容。
      她学会做香菇汤面,和对街大排挡的味道一模一样,她准时敲开他的门,放下汤面,不再多说一句话。
      她默默地为他做一切,一切的照料,他无法无动于衷,他有些憎恨自己的冷漠,自己的伪装。
      他把茉儿的照片捧在手心里,一刻刻告诉自己,他爱的是茉儿,他的心,空间太小,只能住一个人,茉儿租了一辈子的契约,容不下别人。
      姝姝在门口敲着他的门,她的脸上挤着笑容,她穿着最漂亮的连衣裙,站在门口,唇上有有层淡色的红印。她看起来,美艳动人。却甘愿做一碗汤面,送给一个不爱她的男人。
      他给她开门,她放下汤面,正要离开。
      “姝姝!”他叫她的名字,第一次叫她的名字,她感动地回头,以为盼来了他铁石心肠的软化,以为盼来了他的心动感激。
      “你不要再这样做了!”他故作漠然地说。
      姝姝的心在滴血,擎着泪的眼,注视他,仿若透过他的肌肤,到他心里,把他的心看个透彻,是不是一滩烂泥,是不是一片沙漠。
      她哀痛地摇晃脑袋,近乎心死地说。“你怎么可以这么残忍,这么冷漠!你的心真的死掉了吗?”
      “死了。三年前就已经死了。”为了茉儿,他不把心紧紧守牢,紧紧握住。
      “你讨厌我?”她心痛地问他。
      他受不了她的眼泪,她的难过,他会心疼,会感动。他大吼。“我是讨厌你!讨厌你穿得花枝招展却住在肮脏的地方!讨厌你穷追不舍非要我也爱上你不可!讨厌你做的面!我从来不喜欢吃面!”
      他宣泄他的怒气,她在他的盛怒下睁大瞳孔,瞳孔里印着他的脸,令她恐惧,让她发抖。
      “我从不知道你不喜欢吃面,我以为我爱吃的,你也爱吃!我以为我穿得体面,你不会轻视我过去的肮脏生活!我以为我的穷追不舍会让你感动!原来,你是那么讨厌我,我预期依然那么爱你!”
      她绝望而去,跌跌撞撞下了楼梯,跑进了房间里。
      她哀痛的哭腔从地板上传来,他看着桌上那碗热乎乎的面,心里一片酸凉。他用最残忍的语句伤害了她,仿佛宣判一个人的死刑,又不忍那人死去。他把脸埋在手心里,手心里一阵温暖,是他沁出的汗水,还是他淌下的热泪。
      六
      他从酒吧回来,一直在找她,害怕她绝尘而去,害怕她悄然死去,他惊恐地寻找她。
      酒吧的服务生告诉他,几个月来,一直有一个女孩坐在角落看他演出,他演出完了,她也走了,她脸上洋溢着溺爱。他直觉是她,只有她,才会为他全身心付出,无条件爱护。服务生说她今天没有来,有些奇怪,他感到不安,感到心在为她怦怦跳跃。
      他来到她房里,木箱不见了,化妆品和鞋子,皮包不见了。他以为她走了,但那么多东西,她走不远,房间里还有她的香气。
      他跑到街尾的垃圾桶旁见了她,她在熊熊的烈火旁,更加孤单,瘦小。
      她把那些奢侈的衣服,化妆品,鞋包,统统都烧了,一把火烧掉,烧掉她的过去,烧掉他对她的唾弃。她想连自己也烧掉,死在一堆废墟里,了无牵挂。
      她蹲在火堆旁,流着泪,泪花印着火焰,闪闪发光,晶莹剔透。原来,哭泣可以这么美丽。
      他走近她,靠近她,把她拥入怀里。她仰面看到他,惊愕地正要说什么。
      他盖住那张唇,用温柔给她温暖,用感动给她情感,她愿意被这一场火焰吞噬,然后只剩下灵魂住进他的身体里。
      那一晚,他抱着她,她赤裸的肌肤贴着他的,他们相互取暖,相互拥吻。
      她睡得极不安稳,几次醒来,怕他离开,又拥着他的身体睡去。
      若那晚只是个梦,她梦见了春暖花开。
      七
      姝姝拉着他去看电影,回想上次看电影,大概有四年了,当时他正和茉儿在一起,他们看的是李连杰的香港功夫片。
      姝姝买了两张票,李连杰主演的,他似乎只认识李连杰一个影星了。
      电影里,武术打斗都是电脑化,背景环境移到了太空世界,他想起上西看李连杰演的是古装片。
      影片里,除了李连杰,都是外国人。
      “这上哪国的片子?”他问她。
      “美国的,李连杰在好莱坞发展的第三部影片。”
      李连杰都去美国了,时间还真快。只是他在荧幕上见的人,现实中见的人,四年后,不是老了,就是变了。而茉儿呢,她老了吗,变了吗?
      他努力地抱住姝姝,把她塞进心里,可怎么塞,也塞不进,他竟然满脑子的茉儿。
      看完电影,他们路过一叫文身店,她好奇地进去看看,他被她拉在身后,店里挂满琳琅满目的图案。一对情侣正在各自的无名指上文着密密麻麻的一圈文字。
      “你们在文什么?”她问。
      “对方的名字。”男的回答,又专注于文身师傅在他无名指上创造的杰作。
      他们出了那家文身店,走在街上。
      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她在他怀里,他把她揽住,紧紧的,怕别人一个不小心地碰撞,他们会分开。
      “等我二十八岁,还没有娶肯娶我,我就把你的名字文在我右手的无名指上!”她心酸地说,似乎预料到了分离,预料到了相遇。
      他看着旁边穿梭了又越过的行人,一张张陌生的来年,一个个陌生的灵魂。擦身而过的那个照面,他看到了自己的心,住着一个人影,淡淡的,模糊了。
      八
      他找着那张照片,他和茉儿的照片,却不见了,不在这个房间里了。
      “把照片还我!”他对正躺在床上看杂志的姝姝说。
      “我扔了!”她说,没有一丝后悔。
      “噼!”他打落她手中的杂志,严肃地问她。“扔哪了?”
      他的责问让她心痛,他对照片的紧张让她嫉妒,她爆发似的跳下床。
      “她抛弃了你!你干嘛还要挂念她,每天看她一次,你会得到满足吗?她不是你的全部,只是你三年前一段感情而已!”她握着他的手,让他正视她。“我才是你的现在!我为你放弃那么多,你难道不能忘记她吗?”
      “不能!”他抽回手,他只想要回那张照片,他和茉儿唯一的纪念。
      “她根本就不爱你!”她痛楚地说。
      他不忍看她的难过。“照片呢?”
      “烧掉了!像那场大火一样,粉身碎骨,我把她烧掉了!”
      “啪!”他打了她一个耳光,声音回荡在房间,他的耳膜在震荡。
      他难以置信自己的残酷,她脸上还有一道火辣辣的手指印。
      她麻木地立在原地,眼泪流不出来,只是睁大眼珠,空洞地,绝望地。
      他没有说对不起,没有说痛不痛,没有说抱歉,他支字未说,走了。
      姝姝摸着脸上的滚热,缓缓地望着窗外明媚的阳光,觉得这样的阳光让人想到墓地上漫野的花儿,金璨璨,直到腐化入土里,陪伴那具寂寞的尸体。
      他没有去找照片,没有去吃香菇汤面,没有去酒吧弹琴,他在邻居家坐了一夜,听老头老太婆说他们的琐事。细细碎碎,碎碎细细,就像他和姝姝一样,平淡。
      他回到家,没有了姝姝,楼下的房间,没有了姝姝。她的衣服只有几件,那场大火后,她只买了几件平凡的衣服,现在,衣服不见了,姝姝也不见了。
      桌上有一张照片,他和茉儿的照片,依然完好,他看着照片,怀念的,不是照片里的人,而是姝姝。
      九
      他遇见了茉儿,一家文身店里,那是又一个三年后的事了。
      “我昨天在店里给一个女孩文了一个文身,是你的名字,文在右手的无名指上。”茉儿说。
      姝姝都二十八岁了,时间又过了,他们又老了。在没有姝姝的又三年里,他以为他会自由自在地爱茉儿,但他思念的,已经是姝姝了。他吃大排挡的香菇汤面,吃到呕吐,只因味道和姝姝做的一样,他看李连杰的每部电影,只因期盼某天的重逢。
      “我给她文身时,她淅沥哗啦地哭,我以为她怕疼,她说她眼睛敏感。”茉儿又说。
      姝姝眼睛敏感,容易掉泪,他记得他第一次在楼梯间见到她时,她就掉泪。他为了年眼泪抽痛,那感觉是恋爱的感觉,他还记得。
      “韩政远!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茉儿有些生气地问,他的思想一直在另一个地方。
      韩政远——他的名字很复杂,文在她指间一定很疼,她竟有那么大的勇气,全是因为爱他。他竟觉得自己那么肤浅,爱得那么脆弱。
      “她住在哪里?”他问茉儿,心系着他们口中的那个女孩,茉儿的人在他面前,他已经毫无感觉了。
      “不知道,或许附近吧。”茉儿坐的方向正好对着对面的洗衣店,她看着对面正走出来的女孩说。
      他回头,看着她正捧着一袋衣服从洗衣店出来,他嘴角露出笑,跑了出去。
      茉儿明白,会心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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